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判定中全面覆盖原则的适用比较
2021-05-23 13:05:35|205|起点商标网
对于原告被告双方产品的全面覆盖原则的适用比较:
1、全面覆盖,指的是被控告方的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所有者的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提案中的重要技术特征,全部被控告方侵权产品或方法一一对应并且相同。
2、全面覆盖的原则就是技术特征的全部覆盖原则或者字面侵权原则。
3、如果专利独立权利所要求记载的重点技术特征所采用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而被控告侵权方的产品或方法,使用的是与之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的时候,那么被控告侵权方的产品或方法,就会掉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4、被控告侵权方的产品或方法,在使用专利权利所要求的全部必要的重点技术的基础上,又另外增添了新的技术特征,但是依旧会掉入专利权益的保护范围。
于此同时,就不会考虑被控告侵权方的产品或方法,所达到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一样。
5.被控告侵权方的产品或方法,对于改进的技术方案,并且还获得了专利权的从属专利关系。在没有经过专利权益拥有人的许可,使用了从属专利,这也是违反了专利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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