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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无偿转让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2021-05-23 11:05:30|234|起点商标网

  专利权可以进行转让,可以进行无偿转让也可以支付一定的费用转让,那么专利权的无偿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在转让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这些,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1、确认专利权的类型和法律状态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专利。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其专利权的“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相对较弱。因此,受让人应充分了解所转让专利权的类型,权衡转让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可要求专利权人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检索报告。

  2、注意专利权人与受让人的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应注意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权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是国有企业,则需要按照我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有关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3、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但是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创造它又是无形的,不能像有形财产那样被实际地占有,因此专利权的归属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所以,我国专利法规定,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的转让合同,并及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4、明确专利被无效后的处理方式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5、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

  相比与商标转让,专利转让因为技术性问题而变得更加复杂。专利权的转让需履行的基本手续包括: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人要与受让人共同签署一份书面的、符合专利法及有关法律的"转让合同";必须到专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认定、登记手续;应向国家专利管理机关提交"转让合同"和"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同时缴纳费用。国家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后,此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才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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