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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为何会被判定无效呢?有哪些雷区?

2021-05-22 23:05:02|180|起点商标网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是属于专利权中的一种,实用新型专利也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实用新型专利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起点商标给大家介绍一下,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情况实用新型专利无效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所说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的规定。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符合专利法“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的规定。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或者按照专利法规定不在授予专利权之列。

3.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

4.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无权取得专利,或者专利权人的发明创造,是取自他人的发明、附图、模型、设备等,或者取自他人使用的方法,而未经其同意的。

5.说明书没有对该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

6.授予专利权所根据的修改过的申请或者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特点

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2、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实用价值大。

3、在专利权审批上采取简化审批程序、授权快、缩短保护期限、降低收费标准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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