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诉专利权纠纷怎么办 专利权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呢?
被人起诉专利权纠纷怎么办 专利权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呢?
现在的人对于自己的劳动成果和发明创造都是很重视的,在发明了某个产品之后,通常都会去专利局申请专利,以此来保障自己的产品不受侵犯,在社会生活中,存在不少因为专利的申请权和归属权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人都不知道要怎么解决,那么专利权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呢?接下来起点商标专利小编就为您解答这个疑惑,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权属纠纷如何处理呢
自行协商解决
自行协商解决应当是当事人首选的方法,其有以下优点:
1、当事人自行协商,可减少矛盾激化的几率,最小成本地化解争议;
2、可适当减少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人力和财力;
3、协商解决可能是最有效率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
根据《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规定,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专利纠纷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请求书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和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二)被请求人的姓名或名称、地址;
(三)请求调解的具体事项和理由。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收到调解请求书后,会及时将请求书副本通过寄交、直接送交或者其他方式送达被请求人,要求其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交意见陈述书。如果被请求人提交意见陈述书并同意进行调解,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会及时立案,并通知请求人和被请求人进行调解的时间和地点。被请求人逾期未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在意见陈述书中表示不接受调解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不予立案,并通知请求人。
当事人因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请求调解的,可以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受理通知书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中止该专利申请的有关程序。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调解协议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持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出具的撤销案件通知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恢复手续。自请求中止之日起满1年未请求延长中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自行恢复有关程序。
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
除了自行协商解决和请求专利管理部门调解之外,专利申请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应注意以下几点:
1、应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专利申请权纷的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一般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日视为当事人应当知道之日。
3、应准备充足的证据。
二、被人起诉专利权纠纷怎么办
1、先到专利局或委托代理机构检索对方的专利文件,并请专业的代理机构,对您的产品和专利文件中的权利要求书或外观设计图片进行技术对比,判断侵权的可能性。
2、在判断您的产品有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嫌疑后,应对对方的专利进行有关无效检索,收集对方专利申请日以前的有关相同或接近的技术,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并要求法院中止审理,直到专利复审委托员做出审查决定;如果你收到的有关证据对您明显不利,您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停止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3、开展针对该专利技术的技术研究,开发出技术更先进,技术效果更好的产品并及时申请专利,通过交叉许可的途径取得该专利的使用权,吸取教训,开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三、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那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法律效力的消灭。专利权终止后,该发明创造即成为社会公共财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无偿使用。 专利权保护期限已满或由于某种原因专利权失效。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3、专利权人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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