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专利罪的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是一种犯罪行为,国家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已经比较完善了,假冒专利罪的规定有哪些呢?接下来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些相关的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一起跟着小编看看吧。
一、假冒专利罪的规定有哪些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关于假冒专利罪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假冒专利案(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他人专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3、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专利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四)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三、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应注意哪些问题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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