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有哪些情况?
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有哪些情况?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们在面对专利侵权问题,开始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算专利侵权呢?什么样的条件下不算专利侵权呢?今天,起点商标网小编就为你整理了以下内容。
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有哪些情况?
(1)有被侵犯的对象:即侵犯的必须是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或方法,对于已经过去,宣告无效或放弃的专利的实施,不构成侵权;
(2)有法定的侵权行为:如制造、使用、销售或许诺销售、进口别人的专利产品,或使用了别人的专利方法、使用、销售、进口了以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即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如果专门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技术活个人出自爱好或自用等非营利目的制造、使用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行为,也不属于侵犯专利权;
(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如果是经专利权人许可或默许的实施行为,则不构成侵权。
专利侵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几方面,发现专利侵权行为之后,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向专利管理机关请求调处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不构成专利侵权的条件认定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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