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深圳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什么,专利转让是拥有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把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让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在深圳,专利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什么呢?
如果大家需要专业的专利服务,起点商标网帮您支招!起点商标网知识产权业务发展迅速,专注商标、专利、版权、域名等知识产权业务方向,起点商标网专利申请,专利转让代理服务受业内认可,您有专利转让,专利申请的交易的需求,就赶快咨询起点商标网客服400-077-7879。
深圳专利转让需要注意什么
一、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二、转让费及支付方式。
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采用一次付清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将转让费全部汇至转让方的帐号,或以现金方式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涉及的专利权的转让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在专利局公告后,受让方即将部分转让费汇至转让方的帐号;待转让方交付全部资料后,受让方将其余转让费汇至(或面交)转让方;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帐(或托收,现金兑付等),现金兑付地点一般为合同签约地。
三、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的处理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转让合同成立后,转让方的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时,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转让方无恶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则转让方不向受让方返还转让费,受让方也不返还全部资料。如果转让合同的签订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或转让方有意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返还转让费。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请求撤销专利权,或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专利权宣告无效或对复审委员会的决定(对发明专利)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在转让合同成立后,由受让方负责答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请求或诉讼费用。
四、税费
对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国公民或法人的,转让合同所涉及的转让费需纳的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由转让方纳税。对转让方是境外居民或单位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由转让方向中国税务机关纳税。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