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使用拥有外观专利的酒瓶是否侵权?

2021-05-01 18:05:08|150|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使用拥有外观专利的酒瓶是否侵权 酒瓶 外观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包括外观设计专利和发明专利等,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外观进行设计,并且设计具有独创性和新颖性,取得专利管理部门的授权,那么使用拥有外观专利的酒瓶是否构成侵权?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依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未经权利人的同意,使用他人外观设计专利的酒瓶是会构成外观专利侵权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八十四条下列行为属于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假冒专利的行为:

(一)在未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销售第(一)项所述产品;

(三)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专利,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

(四)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五)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专利技术或者专利设计的行为。

专利权终止前依法在专利产品、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在专利权终止后许诺销售、销售该产品的,不属于假冒专利行为。

销售不知道是假冒专利的产品,并且能够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但免除罚款的处罚。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专利管理专利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