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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过期”了,应该怎么办?

2021-04-29 17:04:13|167|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专利“过期”了 专利

至尊宝是谁,就不多介绍了,反正他在大话西游里说过一句名言大家都耳熟能详,那便是:“……如果要给这份爱加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虽然这只是喜剧电影的一个梗,但放在现实生活里这恐怕是很多专利权人的心声。毕竟谁不希望自己的权利可以更长更长地持续下去呢?

然而,世上没有不散的筵席,尤其因为技术本身是在进步发展的,所以即使有些专利人会忍不住天真地想:那如果过期了,我是不是有办法继续延续期限呢?

专利权却依然不像商标权,做一做续展就是可以继续存在的。忍痛之余,我们也还是需要了解清楚,究竟怎样才算专利权“过期”了呢?如果发现自己的专利“过期”了,权利人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谓专利权“过期”是指哪种“过期”?

根据国家法律我们可以了解到: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有效时间。专利权在有效时间内受法律保护。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法定有效时间为10年。以上法定有效时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

此外维护专利权需要缴纳年费,如果年费没有按期缴纳,最坏的可能是被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

因此,综上我们可以把专利过期理解为两种情况:

1、专利期限届满终止依法被终止保护;

2、超过年费缴纳期限却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人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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