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何订立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何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那么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何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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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如何订立
一、确认转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后取得专利申请权,成为新的专利申请权人。但作为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则必须是具有专利申请权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我国〈合同法》和《专利法》的有夫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转让方可以是以下几种: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
(2)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所在单位;
(3)委托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方或者依照合同约定具有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
(4)合作开发合同的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和个人;
(5)依照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的受让方。
二、明确发明创造实施和转让情况及其后果
(1)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前,无论是发明创造人使用还是通过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只要这种使用达到了使发明创造公开的地步,则该发明创造因失去新颖性而不能再申请专利,也就无权向他人转让专利申请权。
(2)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经非公开实施发明创造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约定专利申请权转让以后,转让方是否能够继续实施该发明创造。
(3)在订立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前,转让方已经就该发明创造与他人订立技术秘密转让合同,并且他人已在非公开实施的,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成立以后,对原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合同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原转让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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