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区别在哪?如何界定?
通常在企业的员工做出了什么方法可以推广到该岗位上的技术也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是属于该员工的职务发明,企业应该要进行保护,以免蒙受损失。而对于个人来说,如果自己辛苦发明的东西被企业冠上了职务发明而抢走劳动成果,这也是很让人气愤的,那么我们要如何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呢?弄清楚了二者的区别,也就可以保证企业的资产不受侵害,个人的劳动成果得到保全,这是区分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意义所在。
一、从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定义上来看区别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职务之外没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二、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通过《专利法》界定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
(1)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通过以上区别我们可以知道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有着根本的区别,通过法律来看这两种专利发明是再明显不过的区分了,所以在无法界定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的时候,直接对照法律上的规定,与现实情况进行对比我们就可以知道该如何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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