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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犯罪的区别有哪些?规定范围有什么不一样?

2021-04-09 12:04:28|182|起点商标网

  现在专利侵权还有假冒专利的事件非常多,很多人对于专利侵权也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犯罪的区别有哪些?规定范围有什么不一样?的介绍:



  一、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规定范围不同
  (一)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3、未经许可,在合同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合同涉及的技术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4、伪造或者变造他人的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冒充专利行为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冒充专利行为是指,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行为。
  《专利法实施细则》新增的第85条穷尽性地规定了五种冒充专利行为,即: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
  2、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专利标记;
  3、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料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4、在合同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专利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二、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侵犯对象不同
  冒充专利行为冒充的是实际上并不存在的专利,是“无中生有”,而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假冒的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是“以假乱真”。
  三、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相互转化存在着区别
  假冒他人专利行为所涉及的专利被宣告无效后,该行为就转化为冒充专利行为;冒充专利行为所使用的杜撰的专利号,与以后他人取得的专利的专利号正巧相同,该行为就转化为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四、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刑事责任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八条:假冒他人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九条:以非专利产品冒充专利产品、以非专利方法冒充专利方法的,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利管理机关查处冒充专利行为规定》 第十九条 对有本规定第 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由专利管理机关责令停止冒充专利行为,消除影响,封存或者收缴冒充专利的标记和缀有冒充专利标记的产品,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一千元至五万元或者非法所得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非法印制专利证书、专利申请号、专利号或者其他专利申请标记、专利标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的行为方式不同
  假冒专利是一种违法行为,冒充专利是一种欺诈行为。
  以上就是讲解的关于专利侵权与假冒专利犯罪的区别有哪些?规定范围有什么不一样?的介绍,如果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起点商标网站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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