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交叉许可的具体内容
2021-04-05 07:04:55|195|起点商标网
专利的实施许可,按照其实施的条件可分为: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由于专利许可种类繁多,所以在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时,一定
专利的实施许可,按照其实施的条件可分为:普遍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售实施许可和交叉实施许可。由于专利许可种类繁多,所以在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实施范围。下文,小编先来为大家介绍,专利的交叉许可的具体内容。
专利的交叉许可,即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向对方授予各自专利实施权的许可合同。
交叉许可是来自不同对象的两项或者两项以上的专利许可的交易。一般这些专利的许可都是在各自独立的合同中分别予以处理的,每一合同都要对授予的许可实施作出规定,这种许可常见于原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欲改进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人之间。
专利许可的作用:实现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发展生产,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进步。
办理专利许可需准备的材料:
(1)被许可方应当与许可方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
(2)按照约定向许可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3)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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