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申请的发明专利可以归个人吗
老师可以研究专利技术,一旦技术研究成功,并通过专利局审核通过授权。那么,老师申请的发明专利可以归个人吗?其实这里的发明专利分为职务发明和非职称发明,职务发明肯定是不能归教师个人的。
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可以说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以下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注意以上情况中,所称本单位,包括临时工作单位;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可以说如果老师申请的发明专利属于职务发明的话,那授权的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是单位,而非教师个人。当然非职称发明专利,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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