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超期应该交滞纳金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授权的过程中,不要保证专利技术通过审核,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申请费、印刷费、年费等等。尤其是在交年费的时候超期交滞纳金。那么,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超期应该交滞纳金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缴年费,是分逐年上交的方式,一般实用新型第1年-第3年,600元/年、第4年-第5年900元/年,第6年-第8年 1200元/年,第9年-第10年 2000元/年。迟交年费(6个月以内)逐月追加滞纳金;个人申请减缓以后需要90元/年。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有一个滞纳金的缴费日期,错过了该日期那么专利就直接公开社会所有。
未按时缴纳年费(除授权当年的年费)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可在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1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补缴时间在超过规定期限但不足一个月时,不缴纳滞纳金。在补缴时间超过规定期一个月的,按5%年费递增滞纳金,最多25%。期满未缴纳的,专利权应当自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例如:年费滞纳金5%的缴纳时段为5月6日至6月5日,滞纳金应为30元,但缴费人仅缴纳25元。缴费人在6月7日补缴滞纳金时,应依照实际缴费日所在滞纳金时段的标准10%缴纳,滞纳金应为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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