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采用怎样的审批程序
发明专利采用怎样的审批程序?发明专利获得授权证书,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要通过专利局的审核,而从申请到专利证书下发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的,对于发明专利来说,要经过受理、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五个审批阶段。
1、在发明专利受理阶段,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2、在发明专利初步审查阶段,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
3、在发明专利公布阶段,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
4、在发明专利实质审查阶段,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5、在发明专利授权阶段,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办理完后,由专利局制证、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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