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杀菌消毒设备领域,具体为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一些手持式深紫外杀菌棒或杀菌模块,在手握产品进行消毒过程,由手和深紫外led光源在同一平面,led光源发出的深紫外线有照射到手表面皮肤的风险。现有一些手持式深紫外杀菌棒或杀菌模块,采用位置方向传感器感应方向,确保杀菌棒在竖直方向朝下工作,一旦翻转,便会停止工作,避免紫外线照射到人的眼睛,但仍不可避免工作状态下会照射人的皮肤。由于产品只能朝下工作,需要消毒的物品需要放在杀菌棒下面,对于像门把手或靠墙的物品则无法进行照射消毒,使用不方便,功能单一。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使用的同时能够通过环形结构很大程度的避免led光源对人体造成的影响。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包括消毒装置本体,所述消毒本体包括外壳,所述外壳的顶部设置有上盖,所述外壳上设置有接口,所述接口的一侧设置有充电指示灯,所述外壳的另一侧安装有工作指示灯,所述外壳顶部一侧设置有蓝光指示灯,所述蓝光指示灯的一侧设置有深紫外led灯珠,所述外壳的底部设置有开关按钮,所述外壳的内部设置有红外传感器。
一实施例中:所述led灯珠发射深紫外线。
一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的内部设置有蓄电池,所述开关按钮通过电线与蓄电池相连接,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与接口、红外传感器、深紫外led灯珠和工作指示灯相连接。
一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的顶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红外传感器安装在凹槽的内部。
一实施例中:所述接口为usb充电接口。
一实施例中:所述红外传感器与深紫外led灯珠呈同一平面安装。
一实施例中:所述外壳的顶部设置有开口,所述深紫外led灯珠与开口相配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包括上盖、红外传感器、蓝光指示灯、深紫外led灯珠、接口、充电指示灯、开关按钮、外壳、工作指示灯。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后,产品为环形结构,手持部位在深紫外led灯珠的上方,完全避免紫外线会找到手上,保护使用者的安全。
此外,采用人体红外感应技术,使用红外感应器件,与深紫外led灯珠一侧且同一平面,当深紫外led灯珠朝向人体皮肤或人脸时,红外感应器件会感应到,立即关闭led,停止发射紫外线,避免紫外线伤害。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的深紫外led灯珠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的工作指示灯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上盖、2-红外传感器、3-蓝光指示灯、4-深紫外led灯珠、5-接口、6-充电指示灯、7-开关按钮、8-外壳、9-工作指示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3,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手持式杀菌消毒装置,包括消毒装置本体,所述消毒本体包括外壳8,所述外壳8的顶部设置有上盖1,所述外壳8上设置有接口5,所述接口5的一侧设置有充电指示灯6,所述外壳8的另一侧安装有工作指示灯9,所述外壳8顶部一侧设置有蓝光指示灯3,所述蓝光指示灯3的一侧设置有深紫外led灯珠4,所述外壳8的底部设置有开关按钮7,所述外壳8的内部设置有红外传感器2。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led灯珠4发射深紫外线。所述外壳8的内部设置有蓄电池,所述开关按钮7通过电线与蓄电池相连接,所述蓄电池通过电线与接口5、红外传感器2、深紫外led灯珠4和工作指示灯9相连接。
优选的实施方式,所述外壳8的顶部设置有凹槽,所述红外传感器2安装在凹槽的内部。所述接口5为usb充电接口。所述红外传感器2与深紫外led灯珠4呈同一平面安装。所述外壳8的顶部设置有开口,所述深紫外led灯珠4与开口相配合。
通过以上结构,该装置通过内部的蓄电池为本装置内部的用电器提供所需的电能,当使用本装置时,通过手握着上盖1进行使用,通过开关按钮7启动本装置进行工作,通过深紫外led灯珠4照射出深紫外线,对需要消毒的位置进行照射,工作时手是在深紫外led灯珠4上方,不会被深紫外线照射到,保证安全,红外传感器2与深紫深紫外led灯珠4在同一平面,深紫外led灯珠4工作时,红外传感器2同时也在工作,当深紫外led灯珠4朝人体皮肤照射时,红外传感器2会接收到人体发出的红外线,通过电路反馈到红外传感信号处理器进行分析处理并控制电路,让深紫外led灯珠4停止工作,保证使用安全,使用便捷,功能多样。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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