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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收到补正通知书应当怎么答复?

2021-03-21 10:03:11|255|起点商标网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是只进行初步审查,即对专利的形式要件进行逐一审查,符合授权条件的,即授予专利权。 在初步审查中,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存一些问题,可以通过修改进行更正的,审查员通常会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的部分进行修改。 补正通知书一般会记录收件人信息、著录项目等,另外还包括如下内容:该补正通知书是针对申请人何时提交的何种文件;明确、具体地指出申请文件中存在的缺陷,并指出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条款;明确、具体地说明审查员的倾向性意见和可能的建议,使申请人能够理解审查员的意图;指定申请人答复补正通知书的期限。 申请人收到补正通知书后如何答复呢? 通常需要将通知书中指出的存在问题的申请文件部分进行修改和替换,并在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或者陈述意见。 提交的文件包括:补正书或者意见陈述书,以及相应修改文件替换页。 需要注意的是,对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的内容不得超出申请日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补正通知书没有按时答复会怎样? 对于专利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书,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审查员会根据情况发出视为撤回通知书或者其他通知书。 如果申请人因正当理由难以在指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提出延长期限请求。 对于因不可抗拒事由或者因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而导致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专利局提出恢复权利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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