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专利分案申请有哪些好处及条件?
晋江专利分案申请有哪些好处及条件?
对于专利分案申请,估计极少人了解甚至都没有听说过吧。简单的讲就是:特殊情况下,一件专利申请如果包含多个发明创造的,在其专利授权通知书下发之后两个月内,可拆分成多个专利提起申请。那专利分案申请有哪些好处及条件呢?容起点小编为大家讲解。
一、专利分案申请好处
1、增加了专利的申请数量;
2、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第一次提出的申请,即母案)的申请日,如果原申请有优先权要求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的优先权日;
3、可更换审查员,进行重新审查,从而提高专利授权率,若提出分案申请,由于专利审查是采取随机派件的方式分配审查员的,就等于有机会“更换”审查员;
4、对专利的布局“保密”,申请人如果前期把一个系列专利“打包”进行申请、并在适当的时候再进行分案申请,最直接的效果就是可以迷惑竞争对手。
5、增大授权率:即可在驳回复审阶段删除一些不利于专利审查的部分,从而实现了授权率的提高;或,可解决发明创造存在单一性缺陷的问题;
二、专利分案申请条件
1、提出分案申请时应该在专利请求书的该栏中予以声明;
2、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原申请的申请人相同;不相同的,应当提交有关申请人变更的证明材料。分案申请的发明人也应当是原申请的发明人或者是其中的部分成员;
3、分案申请不得改变原申请的类别。原申请是发明,分案申请也应当是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也一样。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4、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如果超出后又不愿删去的,分案申请将会被驳回;
5、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在本栏内填明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原申请的申请日即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已提出过分案申请,申请人需要针对该分案申请再次提出分案申请的,还应当填写所对应的分案申请号。
6、分案申请的各种法定期限,例如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都是从原申请日起算。如果原申请是享有优先权的,则实审请求期限应从优先权日起计算。对于已经届满或者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至期限届满日不足两个月的各种期限,申请人可以自分案申请递交日起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补办各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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