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专利申请中的各类主体人都有哪些?
晋江专利申请中的各类主体人都有哪些?
专利申请中有各类主体人,例如申请人、发明人等等。对于这么多个主体人都有哪些呢?怎么分清它们呢?起点小编大致整理了如下内容。
1、发明人
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这里的发明创造通常是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2、申请人
申请人是指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创造取得专利请求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等。享有申请权的民事主体一旦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后,便在专利申请和审査阶段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并有可能在将来成为专利权人。需要注意的是,发明人不一定是申请人。
3、设计人
这个和发明人的概念类似,不过设计人是相对于外观设计专利而言的,即对外观设计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称之为设计人。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称之为发明人。
4、专利权人
专利权人指的是拥有这份专利的权利的所有人及持有人,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权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例如工矿企业、大专院校、事业单位等。
5、代表人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若请求书中没有声明代表人,则第一署名申请人即为代表人。需要注意的是,所声明的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之一。
6、联系人
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即联系人是代替该单位接收专利局所发信函的收件人。需要注意的是,联系人应当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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