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专利审查意见常见的处理方式
石狮专利审查意见常见的处理方式
专利审查意见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比较常见,当你收到审查意见时不必着急。小编教大家几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1、肯定性意见:
申请人应该按照通知书正文部分提出的要求,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出现这种意见,只要审查员不再补充检索到新的对比文件,申请人按照审查员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就可直接获得授权。
2、半肯定性意见:
申请人应当在在意见陈述书中论述其专利申请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理由,并对通知书正文部分支出的不符合规定之处进行修改,否则将不能授予专利权。
出现这种审查意见,审查员一般会默认本申请部分权利要求存在新创性,可直接修改权利要求书克服缺陷,或者为保留较大的保护范围据理力争,陈述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存在新创性的理由,此类意见的倾向是给予授权的,只要答复得当,授权几率较大。
3、否定性意见:
专利申请中没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内容,如果申请人没有陈述理由或者陈述理由不充分,其申请将被驳回。
出现这种审查意见,代表审查员认为本申请不符合专利权授予的条件,倾向于驳回,但不代表,本申请真的会驳回。收到此类审查意见通知书时,切忌被审查员牵着鼻子走,而是自主地分析本申请与对比文件的区别,如果确定本申请相较于对比文件存在实质性的区别,本申请还是有望获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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