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专利申请人与发明人两者的区别
一项专利中可分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发明人。人们常将这两者混淆在一起,不懂得两者的区别在哪。为此,起点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如下内容,简单概述两者的主要区别。
一、申请人、发明人定义
1、专利申请人是向专利局提出就某一发明或设计取得专利请求的当事人。申请人可以为单位、也可以为自然人。
2、专利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
二、什么情况下,申请人不等于发明人
1、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企业要求完成本职工作后或者利用企业的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属于职务发明和设计、申请人为该企业,其他约定除外。
2、当发明人或设计人,依照利用自身资源(设备、资金)完成的发明、实用新型、设计,申请人属于个人,该设计人将申请人的权利赋予别人或其他企业所有,其他约定除外。
三、专利申请人权益
当该项专利授权公告之后,申请人就转变为专利权人。专利权人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包含:许可权、独占权、转让权。
四、专利发明人权益
1、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奖励的方式和数额的,应当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奖金。
2、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未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也未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规定专利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内,实施发明创造专利后,每年应当从实施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或者从实施该项外观设计专利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0.2%,作为报酬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或者参照上述比例,给予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一次性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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