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林业播种设备技术领域,具体的说是一种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
背景技术:
在林业建设中,需要进行长期的植物栽培以及播种等工作,但是在阔大的园林范围内进行播种栽培需要极大的人工工作量,因此常常采用播种机械设备进行工作,而现有的播种设备虽能够自动播种,但撒种的均匀性存在缺陷,影响林业建设。本专利提供的是一种自动均匀撒种子、提高撒种效率的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自动均匀撒种子、提高撒种效率的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
本实用新型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包括支撑底座、设置在支撑底座上部起支撑固定作用的圆柱外箱2、设置在圆柱外箱内部用于储存种子的旋转内箱;
所述圆柱外箱的底端面中部开有圆形通口,且圆柱外箱的内腔壁两端均固定设有过渡块,所述旋转内箱置于圆柱外箱的内腔中,旋转内箱的内腔壁两端均竖直分布固定有两个滑动腔柱,且旋转内箱的中部竖直设有两个矩形挡板,两个所述矩形挡板的外端面分别与通过滑动腔柱穿入的推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推杆的另一端与推块固定连接,且推块与旋转内箱端面间通过推杆表面套有的弹簧弹性连接,
所述旋转内箱的箱口处内壁通过撑杆与转轴固定连接,所述转轴通过与圆柱外箱顶端面中部固定设有的轴承转动连接后与驱动电机的输出端转动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圆柱外箱的顶端面左侧固定设有加料筒,右侧开有通口,所述加料筒的输出端置于旋转内箱的上方。
进一步的,所述旋转内箱的底部通过圆柱外箱与支撑底座中部开有的通口穿出。
进一步的,所述支撑底座的顶端面与圆柱外箱外端面固定连接,支撑底座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设有滚轮,且支撑底座的顶端面左侧竖直固定设有扶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该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可以通过驱动电机转动旋转内箱,由于圆柱外箱内部设有的过渡块,当推块随同转动至过渡块区域时,推块通过挤压弹簧和推杆的滑动结构,推动两侧的矩形挡板同时向中部滑动,当旋转内箱底部的输出口逐步露出时种子随重力自动落出,实现自动均匀播撒种子的功能,当林业田地上的播种区域已翻土准备就绪后,推动播种机整体进行撒种,结构简单撒种均匀大大提高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圆柱外箱顶端处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圆柱外箱上部处的俯视图。
图中:1、支撑底座,2、圆柱外箱,3、旋转内箱,4、过渡块,5、滑动腔柱,6、矩形挡板,7、推杆,8、推块,9、撑杆,10、转轴,11、加料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一种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包括支撑底座1、设置在支撑底座1上部起支撑固定作用的圆柱外箱2、设置在圆柱外箱2内部用于储存种子的旋转内箱3;
圆柱外箱2的底端面中部开有圆形通口,且圆柱外箱2的内腔壁两端均固定设有过渡块4,旋转内箱3置于圆柱外箱2的内腔中,旋转内箱3的内腔壁两端均竖直分布固定有两个滑动腔柱5,且旋转内箱3的中部竖直设有两个矩形挡板6,两个矩形挡板6的外端面分别与通过滑动腔柱5穿入的推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推杆7的另一端与推块8固定连接,且推块8与旋转内箱3端面间通过推杆7表面套有的弹簧弹性连接,
旋转内箱3的箱口处内壁通过撑杆9与转轴10固定连接,转轴10通过与圆柱外箱2顶端面中部固定设有的轴承转动连接后与驱动电机的输出端转动连接。
圆柱外箱2的顶端面左侧固定设有加料筒11,右侧开有通口,加料筒11的输出端置于旋转内箱3的上方。
旋转内箱3的底部通过圆柱外箱2与支撑底座1中部开有的通口穿出。
支撑底座1的顶端面与圆柱外箱2外端面固定连接,支撑底座1的前后两侧均固定设有滚轮,且支撑底座1的顶端面左侧竖直固定设有扶手。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该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该可均匀撒种的林业播种机,可以通过驱动电机转动旋转内箱3,由于圆柱外箱2内部设有的过渡块4,当推块8随同转动至过渡块4区域时,推块8通过挤压弹簧和推杆7的滑动结构,推动两侧的矩形挡板6同时向中部滑动,当旋转内箱3底部的输出口逐步露出时种子随重力自动落出,实现自动均匀播撒种子的功能,当林业田地上的播种区域已翻土准备就绪后,推动播种机整体进行撒种,结构简单撒种均匀大大提高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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