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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的制作方法

2021-01-07 16:01:10|361|起点商标网
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妆用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



背景技术: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化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高,而在人们出行或者旅游的时候,如果携带大量的化妆品较为麻烦,而且还要携带镜子以及化妆刷进行辅助化妆,同时,在携带大量化妆品的情况下也容易导致化妆品丢失,造成经济损失,使用较为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解决了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包括放置管,所述放置管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隔板,所述放置管内部且位于第一隔板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隔板,所述放置管的顶部开凿有放置孔,所述第一隔板内壁的一侧通过铰链转动连接有封板,所述封板的内部固定安装有镜子。

优选的,所述放置孔的内部插入有眼影刷、唇刷和眉刷,所述眼影刷、唇刷和眉刷可直接通过放置孔插入到放置管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放置管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第一固定放置块,所述第一固定放置块的外侧套接有第一防尘盖。

优选的,所述放置管的底部插入有腮红刷,所述放置管底部且位于腮红刷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第二固定放置块,所述第二固定放置块的外侧套接有第二防尘盖。

优选的,所述封板由弧形板制成,所述封板收纳放置时的圆心与放置管的圆心位于同一点上。

优选的,所述第一防尘盖和第二防尘盖均为透明塑料材质制成。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该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通过使用便携式的携带装置,可以将化妆刷、镜子以及口红集中安装在一起,可以极大的节省外出时化妆品所占用的空间,并且可以防止零散的化妆品丢失,相比于目前使用的化妆品而言,携带更加方便、避免化妆品以及化妆刷丢失,使用更加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另一视角的剖视图。

图中:1、放置管;2、第一隔板;3、第二隔板;4、放置孔;5、眼影刷;6、唇刷;7、眉刷;8、封板;9、镜子;10、第一固定放置块;11、第一防尘盖;12、腮红刷;13、第二固定放置块;14、第二防尘盖。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请参阅图1至图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包括放置管1,放置管1的内部固定安装有第一隔板2,放置管1内部且位于第一隔板2的一侧固定安装有第二隔板3,放置管1的顶部开凿有放置孔4,第一隔板2内壁的一侧通过铰链转动连接有封板8,封板8的内部固定安装有镜子9。

放置孔4的内部插入有眼影刷5、唇刷6和眉刷7,眼影刷5、唇刷6和眉刷7可直接通过放置孔4插入到放置管1的内部,方便将眼影刷5、唇刷6和眉刷7插入到放置孔4内部,方便进行收纳。

放置管1的顶部固定安装有第一固定放置块10,第一固定放置块10的外侧套接有第一防尘盖11,方便对眼影刷5、唇刷6和眉刷7进行保护。

放置管1的底部插入有腮红刷12,放置管1底部且位于腮红刷12的外侧固定安装有第二固定放置块13,第二固定放置块13的外侧套接有第二防尘盖14,方便对腮红刷12进行保护。

封板8由弧形板制成,封板8收纳放置时的圆心与放置管1的圆心位于同一点上,可以使封板8收到放置管1的内部,方便对口红进行放置和收纳。

第一防尘盖11和第二防尘盖14均为透明塑料材质制成,方便看到眼影刷5、唇刷6、眉刷7和腮红刷12刷头的状态,方便进行辨认。

综上,该可收纳口红和镜子的便携化妆刷,使用时,首先将5、唇刷6和眉刷7插入到放置孔4的内部,随后将第一防尘盖11放置在第一固定放置块10的外侧,避免灰尘落在眼影刷5、唇刷6和眉刷7上,同时将腮红刷12插在放置管1的内部,并且将第二防尘盖14插在第二固定放置块13的外侧,对腮红刷12的位置进行固定,同时可以将封板8打开,并且将口红放在第一隔板2的内部,方便对口红进行放置,而在使用的时候直接将第一防尘盖11或者第二防尘盖14取出,即可取出化妆刷进行使用,而在使用口红的时候将封板8打开,并且取出口红,使用镜子9涂抹口红。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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