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一种可更换式口罩的制作方法

2021-01-07 16:01:09|231|起点商标网
一种可更换式口罩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口罩,具体涉及一种可更换式口罩。



背景技术:

现有的口罩一般由口罩面体和拉紧带组成,常见的口罩面体分为内、中、外三层,内层为亲肤材质,中层为隔离过滤层,外层为特殊材料抑菌层。这种口罩一般为一次性使用,这使得生产口罩的材料造成了一定的浪费。

作为改进,有些口罩将外层抑菌层通过注塑成型做成一体化的塑料面罩外壳,然后通过中间件和弹性密封垫等将中层的过滤层进行固定。如cn201810503261.3号专利提供一种口罩,所述口罩包括口罩本体、中间件及弹性密封垫,所述口罩本体形成有用于与用户面部或口部相适配的容纳槽,所述中间件位于所述口罩本体与所述弹性密封垫之间,所述弹性密封垫与所述中间件通过二次注塑成型连接在一起;所述口罩本体与所述中间件通过超声波焊接相连。这种口罩存在的缺点是结构复杂,各个部件之间装配不方便,使得生产成本较高。而且不利于中层过滤层的更换和重复使用,也不利于重复使用过程中的清洗和消毒。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克服上述现有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更换式口罩。

本实用新型实现发明目的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可更换式口罩,包括口罩面体和拉紧带,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面体包括外壳体、内壳体和隔离过滤层,所述外壳体与所述内壳体相互配合并扣合,所述外壳体和所述内壳体的对应位置设置有外呼吸孔区域和内呼吸孔区域,所述隔离过滤层固定在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之间并覆盖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

优选地,所述外呼吸孔区域为所述外壳体向外侧延伸突出的区域,所述内呼吸孔区域为所述内壳体向外侧延伸突出的区域。

优选地,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均为方形或圆形,所述隔离过滤层也对应设置为方形或圆形。

优选地,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设置有两个,所述隔离过滤层也设置有两个,两个所述隔离过滤层分别固定在两个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之间。

优选地,所述外呼吸孔区域和所述内呼吸孔区域内分别设置有阵列的呼吸气孔。

优选地,所述隔离过滤层为片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将口罩面体设计为外壳体、内壳体和隔离过滤层组合而成,其中外壳体和内壳体均通过塑料薄片进行一体化成型,外壳体和内壳体形状相互配合并扣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口罩壳体,通过在外壳体和内壳体的对应位置分别设置外呼吸孔区域和内呼吸孔区域,并将隔离过滤层固定在二者之间,产品整体结构设计简单,可实现大规模生产,制造效率高。在用户使用方面,一方面外壳体和内壳体的扣合结构可以方便地进行隔离过滤层的拆卸更换,实现重复利用,产品的外壳体和内壳体采用医用及食品级别的材料真空吸塑成型,产品成型后能达致最轻巧、纤薄效果,且耐用性好;另一方面,在更换过程中,清洗和消毒更为方便和彻底,产品的安全性更高。

附图说明

图1,实施例可更换式口罩的结构分解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结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附图1所示,一种可更换式口罩,包括口罩面体和拉紧带(图中未示出),包括外壳体1、内壳体2和两个隔离过滤层3,外壳体1与内壳体2相互配合并扣合,外壳体1和内壳体2的对应位置设置有两个外呼吸孔区域11和两个内呼吸孔区域21,外壳体1和内壳体2均为一体化注塑成型,隔离过滤层3为片状结构,外呼吸孔区域11为外壳体向外侧延伸突出的方形区域,内呼吸孔区域21为内壳体2向外侧延伸突出的方形区域,两个隔离过滤层3分部固定在两组外呼吸孔区域11和内呼吸孔区域21之间并覆盖外呼吸孔区域11和内呼吸孔区域21。外呼吸孔区域11和内呼吸孔区域21内分别设置有阵列的呼吸气孔4。

作为其他实施方式,外呼吸孔区域和内呼吸孔区域以及隔离过滤层还可以对应设计为圆形。

作为具体实施方式,通过采用不同的隔离过滤层材料,本实用新型的口罩可以用作医用口罩或防霾口罩。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将口罩面体设计为外壳体、内壳体和隔离过滤层组合而成,其中外壳体和内壳体均通过塑料薄片进行一体化成型,外壳体和内壳体形状相互配合并扣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口罩壳体,通过在外壳体和内壳体的对应位置分别设置外呼吸孔区域和内呼吸孔区域,并将隔离过滤层固定在二者之间,产品整体结构设计简单,可实现大规模生产,制造效率高。在用户使用方面,一方面外壳体和内壳体的扣合结构可以方便地进行隔离过滤层的拆卸更换,实现重复利用,产品的外壳体和内壳体采用医用及食品级别的材料真空吸塑成型,产品成型后能达致最轻巧、纤薄效果,且耐用性好;另一方面,在更换过程中,清洗和消毒更为方便和彻底,产品的安全性更高。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而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所描述的技术方案;因此尽管本说明书参照上述的各个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已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仍然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修改或等同替换;而一切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技术方案及其改进,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中。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