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调节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生活用品技术领域,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口罩调节器。
背景技术:
自2019年12月起首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来,由于人群普遍易感,传播途径多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数周内席卷全国,进一步有全球流行的趋势。为控制疫情发展和规范患者诊治,同时为了健康人员的自身安全,也为了他人安全,口罩已经成为了人们出门必备的常用物品,出门必带、密集场所必备之物。
口罩是一种卫生用品,口罩其结构大体由罩体和与罩体两端连接的弹性束带组成,通过两条束带勾挂于外耳廓上,戴在口、鼻部位用于过滤进入口鼻的空气,以达到阻挡有害的气体、气味、飞沫进出佩戴者口鼻的用具,口罩对进入肺部的空气有一定的过滤作用。
但长期佩戴口罩存在以下几个不方便的地方,1、两条束带的弹性拉力会对外耳廓产生压迫感,因此,使用时间一长,佩戴者的外耳廓会出现勒痕和感觉到疼痛;阻隔效果更好的口罩,勒压感就更明显;2、有些外科医用口罩,是采用系绳方式做成束带,束带过长的话,束带就会松弛,造成没法正常佩戴,只能重新系,浪费时间;或者有些弹性束带过长,也没法正常佩戴;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口罩调节器,其避免弹性束带对外耳廓造成压破,束带长了也可以正常佩戴。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
口罩调节器,包括主板;主板的背面抵靠在后脑勺上,主板的正面上成对设置有呈“l”形的卡勾,卡勾的头部与主板固定连接,成对的卡勾的底部相向设置,相向的两卡勾挂钩住口罩的耳带对口罩形成固定。口罩的两个耳带挂钩在卡勾上,主板抵靠在后脑勺上固定,避免了耳带对耳朵的压迫,使用更加舒适。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主板为长条状,主板从中间位置逐渐向两端弯曲呈弧形。弯曲适应后脑勺形状。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主板的中间位置开设有第一通孔,主板的背面上第一通孔的两侧设有若干等距间隔并排的凸条。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主板的正面上第一通孔两侧设有三对卡勾,两相邻卡勾之间等距排布。能够适用不同长度的耳带,更加的实用。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主板与卡勾一体成型均采用软性硅胶制成。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主板的弧度r为131度,长度l为110-112毫米。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两相邻卡勾之间间距d1为12-15毫米。
在上述方案的基础上并作为上述方案的优选方案:两相邻凸条之间间距d2为5-5。5毫米。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口罩调节器,主板与后脑勺抵靠,主板上的两个卡勾牵牵拉住口罩的两个耳带,耳带就不会产生压迫,口罩佩戴舒适;耳带过长,也可以挂钩在远处的卡勾上,实现正常佩戴。主板的中间位置开设的第一通孔,能够起到散热、通风作用,还能减轻重量,方便使用;主板的背面上第一通孔的两侧设有若干等距间隔并排的凸条,凸条增加了接触面积,减少主板滑落,主板抵靠更加牢固。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主板01,第一通孔010,凸条011,卡勾0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本实施例给出了口罩调节器,包括主板01;主板01的背面抵靠在后脑勺上,在人体的头部结构上后脑勺是向外凸出的,所以主板01可以很好地抵靠在后脑上;
主板01的正面上成对设置有呈“l”形的卡勾02,卡勾02与主板01一体成型,采用软性硅胶制成,一体成型提高强度,减少生产工序,方便生产,软性硅胶不会太硬对造成伤害;主板01与卡勾02也可以分别单独生产,再粘合一起;软性硅胶有一定弹性,够有适量的变形更加实用;
成对的卡勾02的底部相向设置,因为每个口罩上都有两个耳带,所以卡勾02要成对使用,相向的两卡勾02挂钩住口罩的耳带对口罩形成固定;
进一步的,主板01为长条状,主板01从中间位置逐渐向两端弯曲呈弧形,主板01的弧度r为130-133度,是为了更好的贴合于后脑勺的弧形状;主板01的长度l为110-112毫米,能够适用不同大小的头型,实用性更强;
进一步的,主板01的中间位置开设有第一通孔010,第一通孔010用于透气通风,避免长时间佩戴造成不透风出汗,形成压疮之类;主板01的背面上第一通孔010的两侧设有若干等距间隔并排的凸条011,凸条011增加头发与主板01的接触面,使其不易掉落,两相邻凸条011之间间距d2为5-5.5毫米;
进一步的,主板01的正面上第一通孔010两侧设有三对卡勾02,两相邻卡勾02之间等距排布,两相邻卡勾02之间间距d1为12-15毫米,对于不同长度的耳绳可以选择对应位置上的卡勾02,更方便实用。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本领域技术人员惯常理解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设备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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