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气处理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涉及一种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rto,是一种高效有机废气治理设备。与传统的催化燃烧、直燃式热氧化炉相比,具有热效率高、运行成本低、能处理大风量中低浓度废气等特点,浓度稍高时,还可进行二次余热回收,大大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然而,现有的rto废气治理设备仍存在废气处理效果差,效率低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包括rto焚烧炉、废气引入风机、前置过滤器、热交换器、活性炭/沸石吸附塔、气体排出风机和洁净气体排放管,所述rto焚烧炉的内部设有燃烧室和至少一个与燃烧室连通的蓄热室,所述燃烧室的内部设有点火器,每个蓄热室的内部分别设有蓄热体,所述废气引入风机和前置过滤器依次通过进气管道连接蓄热室的进气口,所述前置过滤器的内部按照进气方向依次设有活性炭层、滤网层和催化剂层,所述热交换器的进气口与燃烧室相连通,每个蓄热室的出气口和热交换器的出气口分别通过出气管道连接活性炭/沸石吸附塔的进气口,所述气体排出风机连接在活性炭/沸石吸附塔的出口与洁净气体排放管之间。
作为优选的,所述滤网层的金属滤网的网孔的孔径为0.5mm~1mm。
作为优选的,所述催化剂层为贵金属催化剂层。
作为优选的,所述蓄热体为堇青石蜂窝陶瓷蓄热体。
作为优选的,所述热交换器为水管式热交换器,所述水管式热交换器的内部设有蛇形的水管。
作为优选的,所述点火器通过气管连接有助燃风机。
作为优选的,所述燃烧室的内部设有温度传感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在废气进入rto焚烧炉之前设置了前置过滤器,前置过滤器设有活性炭层、滤网层和催化剂层,在废气从rto焚烧炉出来之后还设置了活性炭/沸石吸附塔,大大提高了废气处理效果,净化效率高,此外还能实现余热回收利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前置过滤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新型rto废气处理装置,包括rto焚烧炉1、废气引入风机2、前置过滤器3、热交换器4、活性炭/沸石吸附塔5、气体排出风机6和洁净气体排放管7等部件,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施例各个组成部分进行详细说明。
rto焚烧炉1的内部设有燃烧室11和三个与燃烧室11连通的蓄热室12,燃烧室11的内部设有点火器13,点火器13点燃后能够产生760~1000℃的高温,对废气进行高温燃烧,使其燃烧后生产二氧化碳和水,每个蓄热室12的内部分别设有蓄热体14,较佳的,蓄热体14可以为堇青石蜂窝陶瓷蓄热体,蓄热体14能够预热进入蓄热室12的有机废气,从而节省废气升温的燃料消耗。
较佳的,点火器13可以通过气管连接有助燃风机8。燃烧室11的内部可以设有温度传感器9。
废气引入风机2和前置过滤器3依次通过进气管道连接蓄热室12的进气口,如图2所示,前置过滤器3的内部按照进气方向依次设有活性炭层31、滤网层32和催化剂层33,其中,滤网层32的金属滤网的网孔的孔径可以优选为0.5mm~1mm。催化剂层33可以优选为贵金属催化剂层。前置过滤器3能够在废气进入rto焚烧炉之前对其进行初步处理过滤。
在本实施例中,热交换器4优选为水管式热交换器,水管式热交换器的内部设有蛇形的水管。热交换器4的进气口与燃烧室11相连通,从燃烧室11进入热交换器4内部且带有热量的气体会对水管内的水加热,能够实现余热回收利用。
每个蓄热室12的出气口和热交换器4的出气口分别通过出气管道连接活性炭/沸石吸附塔5的进气口,气体排出风机6连接在活性炭/沸石吸附塔5的出口与洁净气体排放管7之间。活性炭/沸石吸附塔5能够对从rto焚烧炉出来的气体对进行尾气净化过滤。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合理,能够对废气进行三级净化处理,大大提高了废气处理效果,净化效率高,此外还能实现余热回收利用。
上述实施例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其他的任何未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实质与原理下所作的改变、修饰、替代、组合、简化,均应为等效的置换方式,都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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