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供风供氧调节系统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
背景技术:
火化机在火化遗体操作时,需要对火化机炉膛内火化的温度进行调节,使其充分燃烧以达到火化遗体的最高效率。现有的火化机供风供氧调节系统采用的是手动阀门调节,根据火化操作工对火化机炉膛内观察的火化情况进行逐一调节。现有的手动调节阀门仅设有高、中、低三档,不能精确的调节供风供氧量,调节效果不能根据炉膛的温度实时调整,不能满足火化要求,严重影响火化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从而解决现有技术中火化机无法根据炉膛温度适时调节供风供氧量,从而导致无法满足火化要求,影响火化效率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提供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包括:电动执行器;与所述电动执行器的输出端连接的蜗杆;供风供氧管道;以及设置于所述供风供氧管道中的阀板,所述阀板与所述蜗杆连接;其中,所述电动执行器与计算机信号连接。
所述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还包括用于安装所述电动执行器的支架。
所述供风供氧管道的一端与火化机的主炉膛连接。
所述电动执行器通过蜗杆对所述阀板进行控制,可实现所述供风供氧管道的开启程度的变化。
优选地,所述电动执行器、蜗杆以及阀板安装于同一水平方向上。
所述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还包括与计算机信号连接的供风供氧分配器。
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其相对现有技术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调节精确度高:原手动调节阀门仅设有高、中、低三档,不能精确调整,采用微机和数字显示技术,一体化结构,不用另外配伺服放大器模拟操作控制器提高炉膛供风供氧的控制精度;
2)抗干扰能力强:兼容4-20ma模拟量信号及hart通讯协议,具有自诊断,调整,pid调节能直接接收变送器的信号;
3)系统安全性得到提高:根据流量特性曲线,电动执行器具有多种输出特性,无触电中途限位,能智能定位,在线自校正与自诊断等多种控制技术要求的功能,还增设了行程保护、过力矩保护、电动机过热保护、断电信号保护、输出现场阀位指示和故障报警等功能,能防止供风供氧不足导致炉膛爆燃等现象;
4)控制更灵活:采用远控型电动执行器,接收开关信号,电动执行器的输出轴可控制在火化机控制屏上。
总之,根据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调节精确度高、抗干扰能力强系统、安全性得到提高、控制更灵活的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提供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的主视图;
图2是供风供氧分配器的主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应理解,以下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非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如图1所示,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火化机的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包括:电动执行器1;用于安装电动执行器1的支架2;与电动执行器1的输出端连接的蜗杆3;供风供氧管道5;以及设置于供风供氧管道5中的阀板4,该阀板4与蜗杆3连接;其中,电动执行器1与计算机(图未示出)信号连接。
根据该优选实施例,支架2由5#角钢焊接而成,供风供氧管道5的一端与火化机的主炉膛连接。
根据该优选实施例,电动执行器1,蜗杆3以及阀板4安装于同一水平方向上,电动执行器1通过蜗杆3对阀板4的控制,可实现供风供氧管道5的开启程度的变化。但是应当理解的是,实际也并不仅限于图中所示安装位置。
如图2所示,该自动供风供氧调节系统还包括与计算机信号连接的供风供氧分配器6,该供风供氧分配器6上设有:主烧嘴风旋钮61,主炉膛顶侧风旋钮62,主炉膛底侧风旋钮63,二次炉膛顶风旋钮64,辅助烧嘴风旋钮65,消烟除尘风旋钮66。通过对该供风供氧分配器6的操作可实现对多种参量的单独精确控制。
应当知晓的是,电动执行器1是一种可直接购买获得的装置,由电动机、减速机构、限位机构、过力矩保护机构及位置反馈装置等组成,该电动执行器1以电动机为驱动源、以直流电流为控制信号及反馈信号。当电动执行器1接收到信号时,将其功率放大并转换为内置输出轴相应的转角或直线位移,通过内置输出轴输出转矩带动蜗杆3,即可连续或断续的去推动阀板4,实现供风供氧管道5的开启程度的变化。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例,其工作原理说明如下:
通过对供风供氧分配器6上各种参量的调节,计算机将控制信号发送到电动执行器1,电动执行器1按照信号大小成比例地动作,通过蜗杆3使阀板4开到相对应的开度,供风供氧管道5从而实现一定程度的开启,进而将一定量的风和氧气输入火化机炉膛内,实现对火化机炉膛温度的控制,同时,开度信号被反馈回计算机内,从而完成系统的调节功能。
以上所述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还可以做出各种变化。凡是依据本实用新型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简单、等效变化与修饰,皆落入本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未详尽描述的均为常规技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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