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节能蒸汽发电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发电系统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节能蒸汽发电系统。
背景技术:
蒸汽发电是通过锅炉将水加热蒸发产生蒸汽,再利用蒸汽驱动汽轮机,从而带动发电机运行的一种发电方式。
现有的蒸汽发电系统中,一般将自来水直接通入烧煤锅炉中进行加热,从而需要耗费大量的燃煤,由于燃煤能量利用效率较低,从而影响发电效率,而且不利于节能环保。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节能蒸汽发电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节能蒸汽发电系统,包括软化设备、烧煤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所述软化设备、烧煤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依次通过管道连通,所述软化设备和烧煤锅炉之间设有与管道并联的聚光镜锅炉,所述聚光镜锅炉两端分别与软化设备和烧煤锅炉连通且安装有阀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聚光镜锅炉包括聚光镜内胆和聚光镜片,所述聚光镜内胆安装在聚光镜锅炉内部,所述聚光镜锅炉外部贴有聚光镜片。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聚光镜内胆采用耐腐蚀耐热材料制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耐腐蚀耐热材料为不锈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该节能蒸汽发电系统在软化设备和烧煤锅炉之间并联设置有聚光镜锅炉,通过聚光镜吸收太阳光对冷水进行加热,使其变成热水后再流入烧煤锅炉中,从而大大减少烧煤锅炉的燃煤使用量,提高加热效率,节能环保;聚光镜锅炉两端设置阀门,可自由切换聚光镜锅炉的使用状态,操作方便快捷,响应迅速。
附图说明
图1为节能蒸汽发电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软化设备、2-烧煤锅炉、3-汽轮机、4-发电机、5-管道、6-阀门、7-聚光镜锅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若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则其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若在本实用新型中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则其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1
请参阅图1,一种节能蒸汽发电系统,包括软化设备1、烧煤锅炉2、汽轮机3和发电机4,所述软化设备1、烧煤锅炉2、汽轮机3和发电机4依次通过管道5连通,所述软化设备1和烧煤锅炉2之间设有与管道5并联的聚光镜锅炉7,所述聚光镜锅炉7两端分别与软化设备1和烧煤锅炉2连通且安装有阀门6;
具体地,自来水通过管道5进入软化设备1,经过软化处理后形成软化水,再流入聚光镜锅炉7中,聚光镜锅炉7聚焦太阳光将软化水初步加热成热水,热水再流入烧煤锅炉2中进行进一步的加热,最终使其蒸发生成蒸汽流入汽轮机3,汽轮机3在蒸汽驱动下运行,从而驱动发电机4运行发电;通过控制阀门6的开闭可以选择自来水流经的通道;
所述聚光镜锅炉7的具体结构不做限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聚光镜锅炉7包括聚光镜内胆和聚光镜片,所述聚光镜内胆安装在聚光镜锅炉7内部,所述聚光镜锅炉7外部贴有聚光镜片;
所述聚光内胆的具体材质不做限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聚光镜内胆采用耐腐蚀耐热材料制成;
所述耐腐蚀耐热材料的具体种类不做限制,本实施例中,优选的,所述耐腐蚀耐热材料为不锈钢。
本实施例的工作原理是:
自来水通过管道5进入软化设备1,经过软化处理后形成软化水,再流入聚光镜锅炉7中,聚光镜锅炉7聚焦太阳光将软化水初步加热成热水,热水再流入烧煤锅炉2中进行进一步的加热,最终使其蒸发生成蒸汽流入汽轮机3,汽轮机3在蒸汽驱动下运行,从而驱动发电机4运行发电;通过控制阀门6的开闭可以选择自来水流经的通道,当不使用聚光镜锅炉7时,将其两端的阀门6关闭,再将与之并联的管道5上的阀门6打开,即可使自来水在并联管道5中流通。
该节能蒸汽发电系统在软化设备1和烧煤锅炉2之间并联设置有聚光镜锅炉7,通过聚光镜7吸收太阳光对冷水进行加热,使其变成热水后再流入烧煤锅炉2中,从而大大减少烧煤锅炉2的燃煤使用量,提高加热效率,节能环保;聚光镜锅炉7两端设置阀门6,可自由切换聚光镜锅炉7的使用状态,操作方便快捷,响应迅速。
以上所述的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方案中公知的具体结构及特性等常识在此未作过多描述。应当指出,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结构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也应该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这些都不会影响本实用新型实施的效果和专利的实用性。本申请要求的保护范围应当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中的具体实施方式等记载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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