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及场景饮料瓶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食品饮料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及场景饮料瓶。
背景技术:
以往,关于苏打气泡水饮料瓶、瓶盖及其配方有各种方案,通常为向普通的带盖塑料瓶中灌注单一口味的饮料。通过握紧并旋转使瓶盖顺着螺纹打开,从饮料瓶口中直接饮取。
市面上的酒精饮料多数为调制而成的低度数酒精,且常与气泡水或果味搭配,从而构成味道较温和、更易被大众所接受的酒味饮料。但大多市场上的低度数酒精饮料的味道雷同、口感相似,面向的消费群体较单一。
另一方面,能够达到一次品尝两种或多种味道的目的的饮料,现通常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其一,绝大多数选择将不同的味道通过某种方式在制作时便混合在一起,从而使不同味道能够搭配与混合,但容易出现味道混杂紊乱的情况,给人带来不好的的饮用体验;其二,通过某种特殊的结构或方式使两种分开的味道混合,而这些特殊结构通常在瓶盖上,但现今瓶盖内的味道多以粉末的状态形式存在,掉落时的状态较普通,且在液体中的溶解反应不易发生完全,影响口感。
如上所述,对于想要尝试多种味道的同时,不破坏味道、口感甚至视觉的混合的饮料以及饮料包装瓶存在缺失的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了一种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
为了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一种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
该饮料由白桃风味苏打汽水与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在饮用前不混合;
所述白桃风味苏打汽水为小苏打、纯净水、赤藓糖醇与第一调味剂混合后,在混合后的溶液中打入二氧化碳气体形成的溶液;
所述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为伏特加与第二调味剂混合后,静置10-15min得到酒精浓缩液;
饮用时,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滴入白桃风味苏打汽水的混合过程中,形成淡红色扩散的流动液体,并最终混合形成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
进一步的,将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与部分饮用或者未饮用的白桃风味苏打汽水混合。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调味剂包括桃子香精,所述第二调味剂包括洛神花浸出液及用于液体增稠的海藻酸钠。
进一步的,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由以下的原料组成:2-3g小苏打、400ml纯净水、0.1-0.15g赤藓糖醇、16ml伏特加、第一调味剂和第二调味剂组成,其中第一调味剂为1ml桃子香精,第二调味剂为2-3朵洛神花浸出液及0.16g海藻酸钠。
进一步的,所述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的酒精度数范围为2°-56°。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用于灌装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的场景饮料瓶,包括瓶身,还包括具有容纳腔体的瓶盖,瓶盖包括上盖与下盖,所述上盖包括上密封盖、尖刺机构及防盗限位机构113,所述上密封盖套接在所述下盖上部的外侧,所述上密封盖内部的上部固定有尖刺机构,防盗限位机构113设于上密封盖与下盖下部之间;所述下盖上部设有存放可食用固体或液体的容纳腔体,所述容纳腔体底端通过铝箔片与下盖下部阻隔,所述铝箔片固定在下盖下部的内壁上;移除防盗限位机构113后,尖刺机构向下刺破铝箔片,使容纳腔内的液体或固定进入瓶体内。
进一步的,所述上密封盖内壁设有第一密封圈及第一密封环,所述第一密封圈及第一密封环之前形成环形槽,且容纳腔体上部卡设在环形槽内。即所述第一密封环向下延伸至容纳腔体内侧的上部,并紧贴容纳腔体的内壁面。使上盖的上密封盖可与下盖的中空腔体达到密封的效果。
进一步的,所述防盗限位机构113包括上防盗环及设于防盗环一侧的防盗拉扣,所述上防盗环与上密封盖、下盖下部之间均为易断式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上密封盖内壁设有第一螺纹,所述下盖上部外侧设有与第一螺纹相适配的第二螺纹,旋转上密封盖带动尖刺机构旋转向下刺破铝箔片。
进一步的,所述容纳腔体用于存放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所述瓶身用于存放白桃风味苏打汽水。
进一步的,所述上密封盖与下盖下部外侧均设有防滑纹。
进一步的,所述尖刺机构为刀刃,刀刃的端部为刺尖。
进一步的,所述下盖下部为密封盖,所述密封盖下部设有下盖螺纹,所述瓶身设有与下盖螺纹相适配的瓶身螺纹,所述密封盖与瓶身之间设有下防盗环,下防盗环与密封盖、瓶身之间均为易断式连接。
采用本发明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饮料能品尝单一饮料的风味,也可平常混合饮料的风味,饮用方式多变新颖,口味佳。并且通过本发明提供的场景饮料瓶的灌装,实现了两种成分的分开包装,并可通过饮用需求进行混合,不仅提供了口味的双重选择,并且能在混合过程产生淡红色扩散的流动液体,形成视觉效果“花”的场景,视觉新颖、口感独特,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场景饮料瓶结构图;
图2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场景饮料瓶瓶盖结构图;
图3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场景饮料瓶上盖剖视图;
图4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场景饮料瓶下盖剖视图;
图5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场景饮料瓶瓶身结构图。
其中,1、瓶盖,11、上盖,111、上密封盖,1111、第一螺纹,1112、第一密封环,1113、第一密封圈,113、防盗限位机构113,112、尖刺机构,1121、刀刃,1122、刺尖,113、上防盗环,1131、防盗拉扣,12、下盖,121、容纳腔体,1211、第二螺纹,122、密封盖,1221、第二密封圈,1222、下盖螺纹,123、下防盗环,2、瓶身,21、瓶口,22、瓶身螺纹。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具体方案具体实施例作进一步的阐述。
如图所示,一种用于灌装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的场景饮料瓶,包括瓶身2,还包括具有容纳腔体121的瓶盖1,瓶盖1包括上盖11与下盖12,所述上盖11包括上密封盖111、尖刺机构112及防盗限位机构113,所述上密封盖111套接在所述下盖12上部的外侧,所述上密封盖111内部的上部固定有尖刺机构112,防盗限位机构113设于上密封盖111与下盖12下部之间;所述下盖12上部设有存放可食用固体或液体的容纳腔体121,所述容纳腔体121底端通过铝箔片与下盖12下部阻隔,所述铝箔片固定在下盖12下部的内壁上;移除防盗限位机构113后,尖刺机构112向下刺破铝箔片,使容纳腔内的液体或固定进入瓶体内。铝箔片为圆形铝箔片。
防盗限位机构113移除前,尖刺机构112与铝箔片之间约有2mm的距离。
所述上密封盖111内壁设有第一密封圈1113及第一密封环1112,所述第一密封圈1113及第一密封环1112之前形成环形槽,且容纳腔体121上部卡设在环形槽内。即所述第一密封环1112向下延伸至容纳腔体121内侧的上部,并紧贴容纳腔体121的内壁面。使上盖11的上密封盖111可与下盖12的中空腔体达到密封的效果。
所述防盗限位机构113包括上防盗环113及设于防盗环一侧的上防盗扣113,所述上防盗环113与上密封盖111、下盖12下部之间均为易断式连接。
所述上密封盖111内壁设有第一螺纹1111,所述下盖12上部外侧设有与第一螺纹1111相适配的第二螺纹1211,旋转上密封盖111带动尖刺机构112旋转向下刺破铝箔片。尖刺机构112优选设置在上密封盖111的一侧,根据螺纹圈数以及尖刺机构112的高度设置,在旋转时可划出半径较大的开口,但开口不为整圆,避免铝箔片掉入瓶体内。
所述上密封盖111与下盖12下部外侧均设有防滑纹,使得旋转时不会打滑。
所述尖刺机构112为刀刃1121,刀刃1121的端部为刺尖1122。
所述下盖12下部为密封盖122,所述密封盖122下部设有下盖12螺纹,所述瓶身2设有与下盖螺纹1222相适配的瓶身螺纹22,瓶身螺纹22设于瓶口21处。所述密封盖122与瓶身2之间设有下防盗环123,下防盗环123与密封盖122、瓶身2之间均为易断式连接。
上述的易断式连接是指通过多点接触式连接,或者是塑料薄片式连接,即类似与现有的饮料瓶盖1与瓶身2之间的连接方式。上防盗环113通过外力拉开、拉离,下防盗环123通过外力拧开打开。
使用时,当刺尖1122触及铝箔纸面,并将其刺穿,刀刃1121以圆弧形式将铝箔纸划开切口,且最终切口大于半圆。从上盖11无法继续向下旋转时,容纳腔体121内的物质完成滴落,整个过程流量由小变大再变小。并且,容纳腔体121的上壁抵紧在第一密封环1112和第二密封圈1221之间,保证瓶盖1与瓶身2形成密闭的整体。
本发明的场景饮料瓶灌装的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
该饮料由白桃风味苏打汽水与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两部分组成,两部分在饮用前不混合;所述容纳腔体121用于存放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所述瓶身2用于存放白桃风味苏打汽水。
所述白桃风味苏打汽水为小苏打、纯净水、赤藓糖醇与第一调味剂混合后,在混合后的溶液中打入二氧化碳气体形成的溶液;
所述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为伏特加与第二调味剂混合后,静置10-15min得到酒精浓缩液;
饮用时,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滴入白桃风味苏打汽水的混合过程中,形成淡红色扩散的流动液体,并最终混合形成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
即当苏打汽水与酒精浓缩液混合并产生气泡时,会产生以“花”为意象的场景,通过增稠剂将红色液体在白桃风味苏打汽水中缓慢扩散,产生花的视觉效果。
将洛神花风味酒精浓缩液与部分饮用或者未饮用的白桃风味苏打汽水混合。
所述第一调味剂包括桃子香精,所述第二调味剂包括洛神花浸出液及用于液体增稠的海藻酸钠。
优选的,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由以下的原料组成:2-3g小苏打、400ml纯净水、0.1-0.15g赤藓糖醇、16ml伏特加、第一调味剂和第二调味剂组成,其中第一调味剂为1ml桃子香精,第二调味剂为2-3朵洛神花浸出液及0.16g海藻酸钠。
所述洛神花白桃风味苏打酒精饮料的酒精度数范围为2°-56°。
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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