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无人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
背景技术:
为克服天钩回收中固定翼无人机由于对回收绳产生的冲击过载导致的绳索打无人机小翼问题,可以通过将固定翼无人机小翼设计为可翻折形式,运用橡胶皮筋及铰链形式的形变,削弱绳索对小翼的冲击,从而实现固定翼无人机在天钩回收过程中对无人机机体的保护,为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设计合理,简单可靠,能够在天钩回收中,大大减小了因回收绳绷直导致小翼损伤的几率。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的技术方案来实现: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包括小翼上翻面、紧固螺母、连接肋板、凯夫拉纤维合页、层板螺钉座、紧固螺钉、橡胶皮筋和小翼下翻面,所述小翼上翻面与小翼下翻面之间通过凯夫拉纤维合页连接,所述紧固螺母固定嵌入在层板螺钉座的定块中,所述连接肋板和层板螺钉座均镶嵌胶接在小翼上翻面和小翼下翻面的边缘处,所述紧固螺钉安插在层板螺钉座中并与紧固螺母相连接,所述橡胶皮筋套在小翼上翻面和小翼下翻面翻面上的两个紧固螺钉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小翼上翻面和小翼下翻面通过树脂胶水与凯夫拉纤维合页的两端固定胶接,形成铰链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紧固螺母、层板螺钉座和连接肋板形成一个整体结构镶嵌在小翼上翻面和小翼下翻面的边缘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紧固螺钉的顶端表面光滑且外露在层板螺钉座的外侧,橡胶皮筋套在小翼上翻面和小翼下翻面上两个紧固螺钉的外露部分。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包括小翼上翻面、紧固螺母、连接肋板、凯夫拉纤维合页、层板螺钉座、紧固螺钉、橡胶皮筋和小翼下翻面。
1.此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与传统不可翻折小翼相比,在天钩回收中,能够通过翻折的方式来吸收冲击力,大大减小了因回收绳绷直导致小翼损伤的几率。
2.此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简单小巧,便于制作与安装,能够方便现有的无人机进行改装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的侧视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连接处的前视剖面示意图;
图中:1-小翼上翻面、2-紧固螺母、3-连接肋板、4-凯夫拉纤维合页、5-层板螺钉座、6-紧固螺钉、7-橡胶皮筋、8-小翼下翻面。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请参阅图1至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包括小翼上翻面1、紧固螺母2、连接肋板3、凯夫拉纤维合页4、层板螺钉座5、紧固螺钉6、橡胶皮筋7和小翼下翻面8,所述小翼上翻面1与小翼下翻面8之间通过凯夫拉纤维合页4连接,所述紧固螺母2固定嵌入在层板螺钉座5的定块中,所述连接肋板3和层板螺钉座5均镶嵌胶接在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的边缘处,所述紧固螺钉6安插在层板螺钉座5中并与紧固螺母2相连接,所述橡胶皮筋7套在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翻面上的两个紧固螺钉6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通过树脂胶水与凯夫拉纤维合页4的两端固定胶接,形成铰链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紧固螺母2、层板螺钉座5和连接肋板3形成一个整体结构镶嵌在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的边缘处。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方式,所述紧固螺钉6的顶端表面光滑且外露在层板螺钉座5的外侧,橡胶皮筋7套在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上两个紧固螺钉6的外露部分。
工作原理:在无人机进行天钩撞绳回收的过程中,当无人机机翼尾端挂钩挂在天钩回收绳上后,由于阻尼系统的作用,无人机机身尾端挂点连同无人机会围绕回收绳做回旋运动,此时天钩回收绳会打到无人机小翼,而采用本实用新型固定翼无人机可翻折小翼结构后,在无人机小翼受到撞击时,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能够通过凯夫拉纤维合页4翻折,配合满足风力和拉力测试性能的橡胶皮筋套橡胶皮筋7,能够对小翼上翻面1和小翼下翻面8之间产生弹力拉扯作用,使小翼的两面在有阻尼的翻折的过程中能够卸掉回收绳对无人机小翼的撞击力,从而大大减小了天钩回收过程中回收绳对无人机小翼的损伤几率。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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