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浮标,具体是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
背景技术:
浮标,指浮于水面的一种航标,是锚定在指定位置,用以标示航道范围、指示浅滩、碍航物或表示专门用途的水面助航标志。浮标在航标中数量最多,应用广泛,设置在难以或不宜设立固定航标之处。浮标,其功能是标示航道浅滩或危及航行安全的障碍物。装有灯具的浮标称为灯浮标,在日夜通航水域用于助航。有的浮标还装雷达应答器、无线电指向标、雾警信号和海洋调查仪器等设备。
但是,现有的浮漂灯升起后影响其稳定性。因此,本领域技术人员提供了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包括浮漂主体、水质检测器,所述浮漂主体顶端设置有衔接块,衔接块上端罩设有灯罩,衔接块内部设置有电机,灯罩内部设置有灯泡;
所述浮漂主体底端设置有固定桶,浮漂主体和固定桶内部竖向穿插有螺纹杆,固定桶内部位于螺纹杆底端固定有衔接杆,衔接杆下端设置有连接块,连接块底端连接有橡胶塞;
所述衔接块边侧固定有滑竿,滑竿竖向贯穿浮漂主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灯泡与衔接块固定,衔接块上位于灯泡下方处环绕设置有若干太阳能电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浮漂主体与固定桶相互固定,螺纹杆与电机转动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衔接杆与连接块转动卡接,连接块与橡胶塞相互固定。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固定桶内部底端穿插有一号通气管,固定桶顶端穿插有二号通气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浮漂主体内部设置有控制器和定位器,浮漂主体顶端外边环形设置有若干警示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浮漂主体底部设置有拉环。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电机开启带动螺纹杆在浮漂主体和固定桶内进行螺纹旋转,从而迫使其衔接块垂直上升,而滑竿将会跟随衔接块的垂直运动在浮漂主体内做垂直滑动,当衔接块升起时将会通过螺纹杆配合衔接杆和连接块拉动橡胶塞在固定桶内做抽拉动作,海水将会通过一号通气管进入至固定桶中,而固定桶中的气体将会通过二号通气管向外排出,海水进入固定桶中增加其固定桶的重力,可大大的平衡其灯罩升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其稳定性。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中图a处的放大图。
图中:1、浮漂主体;2、固定桶;3、衔接块;4、灯罩;5、灯泡;6、太阳能电板;7、电机;8、滑竿;9、螺纹杆;10、衔接杆;11、连接块;12、橡胶塞;13、一号通气管;14、二号通气管;15、控制器;16、定位器;17、水质检测器;18、拉环;19、警示灯。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用于海洋监测的浮标,包括浮漂主体1、水质检测器17,所述浮漂主体1顶端设置有衔接块3,衔接块3上端罩设有灯罩4,衔接块3内部设置有电机7,灯罩4内部设置有灯泡5,灯泡5与衔接块3固定,衔接块3上位于灯泡5下方处环绕设置有若干太阳能电板6,浮漂主体1与固定桶2相互固定,螺纹杆9与电机7转动连接;
所述浮漂主体1底端设置有固定桶2,浮漂主体1和固定桶2内部竖向穿插有螺纹杆9,固定桶2内部位于螺纹杆9底端固定有衔接杆10,衔接杆10下端设置有连接块11,连接块11底端连接有橡胶塞12,衔接杆10与连接块11转动卡接,连接块11与橡胶塞12相互固定,固定桶2内部底端穿插有一号通气管13,固定桶2顶端穿插有二号通气管14;
所述衔接块3边侧固定有滑竿8,滑竿8竖向贯穿浮漂主体1。
浮漂主体1内部设置有控制器15和定位器16,浮漂主体1顶端外边环形设置有若干警示灯19,浮漂主体1底部设置有拉环18。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
需要外置信号接收发射装置,从而远程对其浮漂进行控制。
电机7开启带动螺纹杆9在浮漂主体1和固定桶2内进行螺纹旋转,从而迫使其衔接块3垂直上升,而滑竿8将会跟随衔接块3的垂直运动在浮漂主体1内做垂直滑动,当衔接块3升起时将会通过螺纹杆9配合衔接杆10和连接块11拉动橡胶塞12在固定桶2内做抽拉动作,海水将会通过一号通气管13进入至固定桶2中,而固定桶2中的气体将会通过二号通气管14向外排出,海水进入固定桶2中增加其固定桶2的重力,可大大的平衡其灯罩4升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强其稳定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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