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的水烟筒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用品,具体是指一种可折叠的水烟筒。
背景技术:
吸水烟是中国传统的吸烟方式之一。吸水烟需要使用水烟筒,水烟筒俗称大碌竹,是民众吸水烟的常用工具。长约70厘米,直径7厘米,竹筒中部插一小铜管或小竹管,是点烟丝的地方,竹筒内装着水或其他液体,上部开口处用于吸烟。据说,这样吸烟,烟要经过水的过滤,少了许多毒素,故比吸旱烟、香烟健康的多。但现有的水烟筒都是采用木质、金属、塑料等制作而成的,体积大不能折叠收放,携带不方便。所以,一种可折叠、方便携带的水烟筒成为人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现有技术体积大、不能折叠、不方便携带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可折叠的水烟筒,包括烟嘴和烟身,所述烟身包括吸烟口、烟仓和烟托,所述烟口、烟托均与烟仓固定连接,所述烟仓上设有折痕、进气阀和圆孔,所述烟仓包括外壁、内壁、气腔和水腔,所述烟嘴包括上烟嘴和下烟嘴,所述下烟嘴与烟仓呈一体成型设置,所述上烟嘴穿过圆孔与下烟嘴固定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吸烟口上设有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底部设有第一进烟孔,所述第一进烟孔、凹槽与吸烟口呈一体成型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上烟嘴顶端设有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底部设有第二进烟孔,所述第二进烟孔、第二凹槽与上烟嘴呈一体成型设置。
进一步地,所述上烟嘴底部设有圆环,所述圆环下方设有叉子,所述叉子通过绳子穿过圆环与圆环活动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烟托采用竹质材料制作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吸烟口采用竹质材料制作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上烟嘴采用铜管制作而成。
进一步地,所述烟仓采用pvc夹网布制作而成。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实用新型采用可折叠的烟仓、竹质材料制作而成的吸烟口和烟托,使得水烟筒既可以折叠又可以满足使用者对竹质水烟筒的质感要求,现有水烟筒体积过大,不能折叠不方便携带,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水烟筒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设计合理、制作成本低,值得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种可折叠水烟筒的结构图;
图2是一种可折叠水烟筒的剖面图;
图3是图1中a区域的放大图;
如图所示:1、烟嘴,2、烟身,3、吸烟口,4、烟仓,5、烟托,6、折痕,7、进气阀,8、圆孔,9、外壁,10、内壁,11、气腔,12、水腔,13、上烟嘴,14、下烟嘴,15、第一凹槽,16、第一进烟孔,17、第二凹槽,18、第二进烟孔,19、圆环,20、叉子。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介绍。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提供了一种可折叠的水烟筒,包括烟嘴1和烟身2,所述烟身2包括吸烟口3、烟仓4和烟托5,所述吸烟口3、烟托5均与烟仓4固定连接,所述烟仓4上设有折痕6、进气阀7和圆孔8,所述烟仓4包括外壁9、内壁10、气腔11和水腔12,所述烟嘴1包括上烟嘴13和下烟嘴14,所述下烟嘴14与烟仓4呈一体成型设置,所述上烟嘴13穿过圆孔8与下烟嘴14固定连接。
所述吸烟口3上设有第一凹槽15,所述第一凹槽15底部设有第一进烟孔16,所述第一进烟孔16、第一凹槽15与吸烟口3呈一体成型设置;
所述上烟嘴13顶端设有第二凹槽17,所述第二凹槽17底部设有第二进烟孔18,所述第二进烟孔18、第二凹槽17与上烟嘴13呈一体成型设置;
所述上烟嘴13底部设有圆环19,所述圆环19下方设有叉子20,所述叉子20通过绳子穿过圆环19与圆环19活动连接;所述烟托5采用竹质材料制作而成;
所述吸烟口3采用竹质材料制作而成;
所述上烟嘴13采用铜管制作而成;
所述烟仓4采用pvc夹网布制作而成。
本实用新型一种可折叠的水烟筒的具体实施过程如下:本实用新型在使用时,打开进气阀7进行吹气,当烟仓4的气腔11被充满后,停止吹气,关闭进气阀7,用容器舀水,从第一进烟孔16倒入烟仓4的水腔12,当水从烟嘴1中溢出时停止倒水,从烟嘴1中倒出少量的水,然后用手捏一撮烟丝,放进第二凹槽17内,用打火机点着烟丝,嘴巴对准吸烟口3,放进第一凹槽15内,然后吸一口;用叉子20轻轻地翻一下烟丝,使得烟丝充分燃烧;将燃尽的烟丝从叉子取出,放入新的烟丝进去,重复以上动作;使用完水烟筒将燃尽的烟丝取出,清洗干净烟嘴1;若想用水烟筒吸香烟,将香烟的烟嘴去掉,然后将香烟插进烟嘴1中,将香烟点着就可以吸了,使用完水烟筒将燃尽的香烟从烟嘴1中取出,清洗干净烟嘴1;将水腔12的水倒出,然后打开进气阀7将气腔11的气放掉,按照烟仓4折痕6将烟仓4折叠起来;本实用新型采用可折叠的烟仓4、竹质材料制作而成的吸烟口3和烟托5,使得水烟筒既可以折叠又可以满足使用者对竹质水烟筒的质感要求,现有水烟筒体积过大,不能折叠不方便携带,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水烟筒所存在的问题,而且设计合理、制作成本低,值得推广。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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