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料筒推放机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料筒运送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料筒推放机构。
背景技术:
在医药制备过程中,需要用到非常多的料筒,这些料筒大小各异,有些料筒较大,不方便运送到堆放处进行对方。而现有的医药料筒运送装置,需要人工台至运送装置的面板上,然后运送到指定位置,还需要人工卸货,效率较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希望提供一种方便上货和下火的料筒对方机构,具体方案如下:
一种料筒推放机构,包括料筒和推送机构,所述料筒包括挂耳,所述挂耳上设有圆形槽,所述推送机构包括支架,所述支架底部设有万向轮,所述支架上转动连接有转轴,所述转轴上设有挂钩,所述挂钩包括凹槽,所述凹槽和圆形槽配合设置,所述支架上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上设有限位螺栓,所述限位螺栓与挂钩配合设置。
所述支架包括下支架,所述下支架靠近料筒的一侧设有柔性材料包覆。下支架靠近料筒一侧设置柔性材料包覆,能够起到避免料筒直接撞在下支架上的情况,从而防止料筒损坏。
所述支架包括上支架,所述上支架上设有把手。把手能够方便推拉推送机构。
所述把手上设有橡胶圈手柄。橡胶圈手柄能够增加摩擦力,更好的方便推拉推送机构。
所述支架包括上支架和下支架,所述上支架和下支架呈半圆形。上支架和下支架呈半圆形能够更好地配合料筒的形状,也能一定程度的节省材料。
所述上支架和下支架之间至少设有3个均匀设置的支撑柱。3个及以上的支撑柱,能够保证支架的强度。
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支架上设有万向轮可以活动,支架上设有挂钩,挂钩带有凹槽,料筒上设有挂耳,挂耳包括圆形槽,圆形槽和凹槽配合,即挂耳的圆形槽能够进挂钩的凹槽内,从而实现对料筒的固定。
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料筒处于放在地面的初始状态,将限位螺栓松开,推送机构的挂钩首先挂住料筒的挂耳,此时推送结构为倾斜状态,然后脚踩下支架,使推送机构处于竖直状态,料筒也被拉升,然后将限位螺栓拧紧(能够起到限位作用),直至运送到指定位置,松开限位螺栓,然后倾斜推送机构,将料筒放置在地面,然后继续倾斜推送机构,使挂钩和挂耳脱离,拉开推送机构即可。
附图说明
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3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中推送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4图3a部分的放大图;
图5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中料筒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标号:1.料筒;11.挂耳;111.圆形槽;2.推送机构;21.支架;211.上支架;212.下支架;213.支撑柱;22.把手;23.橡胶圈手柄;24.万向轮;25.柔性材料包覆;26.转轴;27.挂钩;271.凹槽;28.安装板;281.限位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图1-5进行进一步说明:
一种料筒推放机构,包括料筒1和推送机构2,料筒1包括挂耳11,挂耳11上设有圆形槽111,推送机构2包括支架21,支架21底部设有万向轮24,支架21上转动连接有转轴26,转轴26上设有挂钩27,挂钩27包括凹槽271,凹槽271和圆形槽111配合设置,支架21上设有安装板28,安装板28上设有限位螺栓281,限位螺栓281与挂钩27配合设置。
支架21包括下支架212,下支架212靠近料筒1的一侧设有柔性材料包覆25。下支架212靠近料筒1一侧设置柔性材料包覆25,能够起到避免料筒1直接撞在下支架212上的情况,从而防止料筒1损坏。支架包括上支架211,上支架211上设有把手22。把手22能够方便推拉推送机构2。支架2包括上支架211和下支架212,上支架211和下支架212呈半圆形。上支架211和下支架212呈半圆形能够更好地配合料筒1的形状,也能一定程度的节省材料。上支架211和下支架212之间至少设有3个均匀设置的支撑柱213。3个及以上的支撑柱213,能够保证支架2的强度。
把手22上设有橡胶圈手柄23。橡胶圈手柄23能够增加摩擦力,更好的方便推拉推送机构2。
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支架2上设有万向轮24可以活动,支架2上设有挂钩27,挂钩27带有凹槽271,料筒1上设有挂耳11,挂耳11包括圆形槽111,圆形槽111和凹槽271配合,即挂耳11的圆形槽11能够进挂钩27的凹槽271内,从而实现对料筒1的固定。
本实用新型一种料筒推放机构,料筒1处于放在地面的初始状态,将限位螺栓281松开,推送机构2的挂钩27首先挂住料筒1的挂耳,此时推送结构2为倾斜状态(如图1),然后脚踩下支架212,使推送机构2处于竖直状态(如图2),料筒1也被拉升,然后将限位螺栓281拧紧(能够起到限位作用),直至运送到指定位置,松开限位螺栓281,然后倾斜推送机构2,将料筒1放置在地面,然后继续倾斜推送机构2,使挂钩27和挂耳11脱离,拉开推送机构2即可。
上述实施例仅用于解释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用新型构思,而非对本实用新型权利保护的限定,凡利用此构思对本实用新型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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