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下盖,尤其涉及一种电子烟转轴式下盖。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子烟中,电子烟及烟弹等都是收纳于一个盒体中,为了方便电子烟的取放,该盒体具有一盒盖,该盒盖能够套装在盒体的开口处,当需要取出电子烟时,需要将该盒盖取下,单独地放在一边,如此操作较为不便。因此,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提出进一步地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电子烟转轴式下盖,以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
为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烟转轴式下盖,其包括:盖体、设置于所述盖体上的连接结构和定位结构;
所述盖体一端为枢转连接端,所述枢转连接端上开设有沿长度方向延伸设置的枢转连接孔,所述枢转连接端的边缘还设置有止挡件,所述盖体具有外观面以及与所述外观面相对设置的装配面,所述连接结构和定位结构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上,所述连接结构为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中间位置的凸起,所述凸起上开设有轴向贯通设置的连接孔,所述定位结构为一定位柱,所述定位柱分布于所在装配面的两端,所述盖体通过贯穿所述连接孔的螺丝锁附固定于所在电子烟盒体上。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改进,所述盖体、设置于所述盖体上的连接结构和定位结构一体成型而成。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改进,所述一体成型的方式为机加工成型或者注塑成型。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改进,所述枢转连接孔的外部的表面为一圆柱面,所述圆柱面形成枢转导向面。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改进,所述凸起中连接孔的轴向方向与所述枢转连接端的枢转连接孔轴向方向保持垂直。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能够结合应用到电子烟的盒体中,其可以与另一个上盖相配合,实现电子烟的盒体的双向打开,可不必将盖体单独取下,使用方便。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一实施例的立体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所示的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但应当说明的是,这些实施方式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这些实施方式所作的功能、方法、或者结构上的等效变换或替代,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子烟转轴式下盖,其包括:盖体、设置于所述盖体上的连接结构和定位结构;
所述盖体一端为枢转连接端,所述枢转连接端上开设有沿长度方向延伸设置的枢转连接孔,所述枢转连接端的边缘还设置有止挡件,所述盖体具有外观面以及与所述外观面相对设置的装配面,所述连接结构和定位结构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上,所述连接结构为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中间位置的凸起,所述凸起上开设有轴向贯通设置的连接孔,所述定位结构为一定位柱,所述定位柱分布于所在装配面的两端,所述盖体通过贯穿所述连接孔的螺丝锁附固定于所在电子烟盒体上。
下面结合一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的技术方案进行举例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包括:盖体1、设置于所述盖体1上的连接结构2和定位结构3。其中,所述盖体1、设置于所述盖体1上的连接结构2和定位结构3一体成型而成。优选地,所述一体成型的方式为机加工成型或者注塑成型。
所述盖体1一端为枢转连接端11,所述枢转连接端11上开设有沿长度方向延伸设置的枢转连接孔12,所述枢转连接端11的边缘还设置有止挡件13。其中,所述枢转连接孔12的外部的表面为一圆柱面,所述圆柱面形成枢转导向面。通过设置上述导向面有利于盖体1翻转的导向,方便盖体1的打开。
所述盖体1具有外观面以及与所述外观面相对设置的装配面,所述连接结构2和定位结构3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上。
本实施例中,所述连接结构2为设置于所述装配面中间位置的凸起,所述凸起上开设有轴向贯通设置的连接孔。所述连接结构2的作用在于,当不需要实现双向打开时,通过该连接结构2将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锁紧,仅使用与其配合的上盖实现单向打开。
所述定位结构3为一定位柱,所述定位柱分布于所在装配面的两端,所述盖体1通过贯穿所述连接孔的螺丝锁附固定于所在电子烟盒体上。其中,所述凸起中连接孔的轴向方向与所述枢转连接端11的枢转连接孔12轴向方向保持垂直。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电子烟转轴式下盖能够结合应用到电子烟的盒体中,其可以与另一个上盖相配合,实现电子烟的盒体的双向打开,可不必将盖体单独取下,使用方便。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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