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香烟净化装置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香烟中含有尼古丁、焦油等大量对身体有害的物质,为了降低香烟的危害,一些场所会配置空气净化器,但这些空气净化器基本为通用型产品,兼用于空气尘埃净化、烟雾净化等,其净化原理对香烟所产生的有害物质不具有针对性,而且体积大、只能放置于固定场所;对于抽烟者而言,更需要一种便携且更具有针对性的香烟净化产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包括盒本体,所述盒本体内设有若干放置香烟的储烟管,所述盒本体内还设有电池及电路板,所述电路板上设有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所述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的输入端与所述电池电连接,而输出端为针状电极,所述针状电极穿设于所述储烟管的内底部。
进一步,所述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包括将低压直流电转换成高频交流信号的高频电路模块,对高频交流信号进行滤波以产生固有频率振荡信号的滤波电路模块,将振荡信号升压的升压电路模块,以及将高压交流信号转化成高压直流的整流电路模块。
进一步,所述电池为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所述盒本体上还设有兼用于供电及充电的usb接口,所述电路板设有电源切换电路模块。
进一步,所述盒本体为烟盒状,包括顶部开口的长形盒体以及铰接于顶面的帽盖,所述盒本体上设有开关按键及若干工作状态指示灯。
其有益效果在于: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能在针状电极处产生负氧离子,负氧离子可与香烟中尼古丁、焦油等正离子有害物质进行无毒的中和反应,且负氧离子迁移性强,能主动扩散进行净化,因此,打开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后,其针状电极不仅能对放置于储烟管内的香烟进行净化,而且释放出的负氧离子可主动扩散以净化吸烟时所产生的烟雾;该净化装置可随时携带,对吸烟者而言,可有效降低香烟内的有害物质以及二手烟所造成的危害。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实施例中净化装置的分解结构示意图;
图2为实施例中净化装置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实施例中高频电路模块的电路图;
图4为实施例中滤波电路、升压电路及整流电路的电路图。
其中:1、盒本体;11、帽盖;12、长形盒体;2、储烟管;3、电池;4、电路板;5、针状电极;6、usb接口;7、开关按键;8、工作状态指示灯;9、香烟。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参考图1和图2,一种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包括盒本体1,所述盒本体1内设有若干放置香烟9的储烟管2,多个储烟管2通常并列设置;所述盒本体1内还设有电池3及电路板4,所述电路板4上设有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所述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的输入端与所述电池3电连接,而输出端为针状电极5,所述针状电极5穿设于所述储烟管2的内底部。
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能在针状电极5处产生负氧离子,负氧离子可与香烟中尼古丁、焦油等正离子有害物质进行无毒的中和反应,且负氧离子迁移性强,能主动扩散进行净化,因此,打开便携式香烟净化装置后,其针状电极5不仅能对放置于储烟管2内的香烟进行净化,而且释放出的负氧离子可主动扩散以净化吸烟时所产生的烟雾;该净化装置可随时携带,对吸烟者而言,可有效降低香烟内的有害物质以及二手烟所造成的危害。针状电极5可从底部插入香烟9的烟丝内,能更有效地去除烟丝散发出的有害物质。
参考图3和图4,进一步,所述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包括将低压直流电转换成高频交流信号的高频电路模块,对高频交流信号进行滤波以产生固有频率振荡信号的滤波电路模块,将振荡信号升压的升压电路模块,以及将高压交流信号转化成高压直流的整流电路模块。所述高频电路模块中采用了eup2570升压转换器,为一颗工作于1mhz的电流模式升压转换器;而升压电路模块采用了as313t压电式升压芯片,具体外围电路可参考附图3和4。所述放电型空气负氧离子发生电路的原理是将电池3或外部供电的直流低电压转换成高频振荡信号,再放大升压,经整流而产生直流高压电场,其各电路模块的原理为本领域技术人员所知晓,具体的元件选择参考附图即可实现,因此电路部分不做详细阐述。
进一步,所述电池3为可充电的锂离子电池,所述盒本体1上还设有兼用于供电及充电的usb接口6,所述电路板4设有电源切换电路模块。usb接口6不仅可以作为所述电池3充电接口,还可直接用作外部供电电源接口,所述电源切换电路模块即用于切换两种供电模式。
进一步,所述盒本体1为烟盒状,包括顶部开口的长形盒体12以及铰接于顶面的帽盖11,所述盒本体1上设有开关按键7及若干工作状态指示灯8。盒本体1为烟盒状,小巧便携,可替代烟盒,同时,由于负氧离子无色无味,通过所述工作状态指示灯8显示工作状态十分必要。
以上所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作任何限制,凡依据本实用新型技术实质对以上的实施例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变化与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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