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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2021-02-06 23:02:39|544|起点商标网
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发明涉及自行车(人力脚踏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的“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若更具体说,是涉及一种:可约束左(右)脚踏板、皆呈“近似椭圆形”之踩踏(回转)运动轨迹的“曲柄滑块式(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而所涉及该“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及其设计方案,不仅能够方便用于现有自行车之人力脚踏驱动机构的“高工效”优化设计(具体为:若“踏频及车速”皆与现有自行车相同、则至少可省力50﹪,或者是“踏力及踏频”皆与现有自行车相同、则可相应提高车速1倍及以上);并且,该“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亦广泛适配于包括:由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回转运动之脚踏驱动方式做功的各种人力机械。


背景技术:

[0002]
公知的,自行车发明至今逾200年历史,若回溯其发展历程及演变过程或从中不难发现:起初的自行车是靠骑车者两脚交替用力蹬地(类似于奔跑方式)驱车前行的;直至1861年法国的米肖父子安装了能转动的脚踏板(用于直接驱动前轮),以至之后的1869年法国人吉尔梅将脚蹬安装在车身中间、并用链条将动力传递给后轮,进而逐步演变成了由“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链传动装置(用于驱动后轮)之“驱动及传动方式”。而该“驱动及传动方式”,不仅使骑车者的双脚离开了地面、且“人体重心高度”亦相对较低,继而使得“驾车舒适性与安全性”明显改善;特别是,与之前的“两脚交替用力蹬地”驱车(驱动)方式相比,而自采用了“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链传动方式、更使得“人力脚踏驱动做功之工效”明显提升,进而奠定了现代自行车之“脚踏驱动及其传动系统”雏形、并且沿用至今;尤其是,目前任沿用该“脚踏驱动及传动方式”的现有自行车产品(商品)、其“市场占有率”依然较高,仍然是当前自行车(人力脚踏车)产业(行业)及消费市场之主流产品。
[0003]
诚然,传统自行车所采用的“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链传动方式,之所以能够延续逾百年之久、仍沿用至今,若究其原因或在于:它不仅仅只是对于早期自行车的改进与完善、所体现出的“经济性与实用性”之特点乃尤为显著;而且,它对于推动自行车实现产业化(商品化)与广泛普及、继而成为普罗大众日常出行之代步工具,更具有极其深远之影响。比如,更具体说,目前任沿用“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链传动方式”的现有自行车产品,而就其产品(商品)本身仍保留和传承的“经济实用、使用便捷、易于广泛普及”等诸多固有特点来讲:首先,它不仅可作为更广泛普通人群、人人皆可拥有的日常出行(通勤)之交通代步工具,同时还兼有“运动健身、娱乐休闲”器材之功能;再者,就当今汽车(家用轿车)后普及时代而言,自行车更赋有“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有益于改善生态环境)”、以及“占道面积少可缓解路面交通拥堵(有益于改善和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等诸多社会公益性特征,乃有助于倡导“运动健身、绿色环保”的中短途出行方式。特别是,近些年来,具有中国特色之“共享单车”一时间盛行,更可谓是“满血复活”;而即便它更侧重于“移动互联网+单车”之所谓共享模式(本质上讲,乃一种“分时租赁”b2c商业模式),但就目前普遍采用(优先选用)

非机动车属性”的传统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商业模式之载体来讲,而传统自行车其本身所具有的“通用性(适用人群之广泛性)”却恰恰能够表明:乃迄今为止,利用人力脚踏驱动(做功)的传统自行车、任然是人类发明最为成功的人力机械之一。
[0004]
然而,就目前广泛使用的自行车之“脚踏驱动及传动装置”而言,虽经过150多年的演变与改进,但就如何能够进一步提高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继而获得“骑行更为省力(或者是相应提高车速)”之效果,可迄今为止尚未能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比如,更具体讲,现有自行车产品(诸如:包括一般城市道路通勤自行车、山地车、公路车、以及折叠车等等各种车型),无论是采用链传动、还是轴传动、或者是其它传动方式(亦包括各类变速传动);亦不论是造价昂贵的竞技型(竞速型)产品、还是价格相对低廉的经济型(普及型)产品,皆沿用了逾百年前传统自行车之“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且通常成人自行车的“曲柄长度(回转中心距)”为165-175mm(约为成人身高的1/10)。再比如,我们通常都会认为自行车及其“脚踏驱动装置”技术发展至今已相当成熟,欲进一步提升“骑行工效”之优化改进空间甚微,而目前技术应用相对成熟的、或只有通过调节传动装置之“传动比”的变速自行车,可实现“相对省力”;但严格地讲,变速自行车的所谓省力,或只是“力量与速度及踏频”相互间的一种转换,即所谓省力不省功、省功不省力(若欲减小“脚踏力”乃须提高“踏频”),可这对于进一步提升骑行工效(有效降低人力做功之“体能消耗”)并未有根本性(实质性)改变。
[0005]
有鉴于如上所述的目前自行车及其“脚踏驱动装置”技术发展现状,我们不妨换一种思路、来探讨(探究)其问题的本质所在,例如:在遵循“能量守恒定律(原则)”之前提下,进而可从“人-车能量传递效应”、以及“人体能量做功之有效利用率”的角度,来更深入探寻(寻觅)现有自行车之“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难以获得进一步提高的确切原因所在,继而寻求更为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加以改进。现就此,具体分析研讨如下(以供参考):
[0006]
为便于讨论,我们暂且将“脚踏驱动机构”乃视为一个“能量转换器”,它是将“人的脚踏力(人体能量)”转换为“驱动转矩(机械能)”的一种人力机械,而这就涉及到“人-车能量传递(转换)效应”、以及“人体能量做功之有效利用率”等问题;为方便进一步讨论,我们不妨引入(或参照)“能效比”之参数概念,而具体针对于“人力脚踏车”来讲,则将“能效比”定性并理解为:乃脚踏驱动机构的“输出转矩”与“输入踏力”之比[即:能效比=输出转矩(m)/输入踏力(f)]。显然,基于如上分析讨论、尤其是引入“能效比(m/f)”之参数概念来探讨问题,进而可从“人力(脚踏力)对机械(脚踏机构)做功所产生的实际效果(即:人-车能量传递效应)”之角度、来探究其问题的本质原因所在;那么,则可以更为确切地讲,制约脚踏驱动机构之“能效比(m/f)”难以获得进一步提升的最主要原因乃在于如下方面:首先,由于现有自行车依然沿用逾百年前传统自行车之“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而为了能够适应人体下肢运动“可及范围”,则使得“曲柄(驱动力臂)”的进一步加长受到限制;再者,由“杠杆原理”可知,力矩(m)=力(f)
×
力臂(l),据此,当脚踏力(f)及“踏频”一定时,而由于“曲柄[驱动力臂(l)]”的进一步加长受到限制,则限制了脚踏驱动机构其“能效比(m/f)”难以获得更进一步提升。乃因此,而制约了现有传统自行车、至今仍沿用的“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难以实现更进一步提高。
[0007]
不仅于此,自行车逾百年来一直沿用的“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是通过两脚
交替(接续)踩踏脚蹬联动曲柄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360
°
回转(圆周)运动,而这就涉及到人体下肢肌肉收缩运动与曲柄转动之间的“实时能量传递(转换)”问题。那么,若在向前(向下)“踩踏做功”的半周期内、假定踩踏施力方向是“竖直向下”的,则随着曲柄转动角度的变化、曲柄其“有效长度”亦随之变化;只有当脚踏板(脚蹬子)处于(位于)最前点(即“脚踏施力方向与曲柄相垂直”时刻),而曲柄(驱动力臂l)其“有效长度”达到“最大值”,则此时所产生的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最大、其“能效比m/f(瞬时值)”亦最高。换言之,或就是说,在向前(向下)“踩踏做功”的半周期内(即:脚踏板自“上止点”围绕“中轴”转至“下止点”的180
°
做功范围内),只有沿着(或趋于)圆周切线方向施力(即:脚踏施力方向始终保持与曲柄相垂直、或趋于垂直),方能使“脚踏做功工效”得以进一步提升,以至“综合工效[即:由

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做功一周’之平均力矩(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乃相应提高;但这对于“尚未经过特殊训练”的更广泛普通人群(非专业自行车运动员)来讲,就更加难以做到。不仅如此,在实际骑行体验中,为节省体力,我们通常都会借助于人体自身重量向下踩踏施力,则“踩踏施力方向”乃趋于“竖直向下”的。而基于以上分析与研讨,则更为客观地讲:自行车逾百年来一直沿用的“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由于受到其固有机械原理(机构特征)及人体下肢运动“可及范围”等限制,加之人们“习以为常”的骑车方式与“自然而然”的踩踏习惯(即:踩踏施力方向总体上是趋于“竖直向下”的),则使得驱动力臂(l)“有效长度”、乃随着曲柄转动角度之变化而“实时变化”,以至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亦按照(或趋于)“正弦曲线(注:正半周曲线)”变化;故而导致“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做功一周”之驱动力矩(输出转矩)的“平均值”、仅为(约为)驱动力矩(输出转矩)“最大值mmax”的0.637倍,以致“人体能量(脚踏力)做功之有效利用率”也只有63.7﹪左右(即:人力脚踏做功效率η≈0.637)。乃因此,而使得现有传统自行车、至今仍沿用的“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难以做到更有效提高。
[0008]
鉴于此,而许多发明者拟通过增加曲柄(踏杆)长度、并改用“上下交替往复踩踏”之脚踏方式,欲摆脱传统自行车“曲柄回转式”驱动机构及其脚踏方式之束缚与桎梏;进而可在保持(维持)原有“上下踏幅”不变(或相当)之前提下,乃通过相应增加驱动力臂(l)“有效长度”、即可相应提高驱动力矩(m);又据杠杆原理:力矩(m)=力(f)
×
力臂(l),故而可获得“增矩省力(增臂省力)”之效果。诸如:申请号为cn200820091303.9、cn201020502615.1、cn201120501823.4、cn201320627919.4、cn201510126497.6、cn201620450969.3以及cn201610352262.3等专利文献所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中,无一例外的皆采用(改用)了这种由两脚交替作“上下往复踩踏”之脚踏驱动方式。
[0009]
可是,上述“上下交替往复踩踏”之脚踏驱动方式,即便从“杠杆省力”原理上讲、看似是可行的,但却难以付诸于实际应用,究其原因就在于:若改用“上下交替往复踩踏”驱动方式,乃有悖于人体运动的自然规律与生理特征。具体而言,公知的,我们在行走或奔跑时,总是下意识的一脚在前、而另一脚在后,加之两臂的摆动、来保持行进过程中身体重心的平衡;不仅如此,我们通过仔细观察人体奔跑过程或从中不难发现:我们下肢(两脚)交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回转运动所形成的轨迹,皆呈“近似圆形”轨迹。而据如上所述或不难理解,现有自行车通常所采用的“骑姿踩踏”驱动方式[即:人体上身前倾或略前倾、而下肢(两脚)交替踩踏脚蹬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360
°
回转(圆周)运动],之所以延续了逾百年之久、仍沿用至今,乃遵循了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尤其是,当我们需用上肢(手臂)掌握
车把时,而下肢(两脚)交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则是维持运动过程中“人体重心”之自然平衡状态不可或缺的,亦更符合“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回转)”过程中人体下肢运动的生理特征。而基于以上分析与研讨,则较为客观地讲,前述技术解决方案或存在的最大问题(弊端)就在于:它不仅仅只是忽略了人体运动的基本规律,而且更有悖于人体运动的生理特征、以至“上下交替往复踩踏”过程中易导致“人体重心”或失去自然平衡状态,乃缺乏“传承性(继承性)”;以致难以适应人们“习以为常”的骑车方式与“自然而然”的踩踏习惯。或因此,则试图改用“上下交替往复踩踏”之脚踏驱动方式、以替代已沿用了逾百年之久的“曲柄回转式”驱动机构及其脚踏方式的自行车,至今亦尚未能被普遍接受;而现实情况更印证了其难以获得推广普及与实际应用,至少目前尚未有“技术应用较为成熟、且易于被广泛消费者(骑行爱好者)普遍接受的”该类或类似的“普及型(经济型)”自行车产品(商品)面世。
[0010]
很显然,就如何能够适应(符合)“骑姿状态”人体运动自然规律(即:两脚交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回转运动过程中,人体重心始终处于自然平衡状态)之前提下,来进一步更有效提高传统自行车“曲柄回转式”驱动机构及其脚踏方式之“做功工效”、以获得“骑行更为省力(或者是相应提高车速)”之效果,乃成为诸多发明者逾百年来一直为此而不懈努力探索(探究)之课题;而就目前已知的相关技术改进方案中,通常多是采用由“伸缩式曲柄+偏心圆定位导槽(导轨)及滚轮(即:曲柄伸缩牵引滑轮)”等构成的技术解决方案。例如,申请号为cn200720083239.5、cn201120510451.1、cn201520741221.4以及cn201710725315.6等专利文献所提供的典型案例中,不仅皆采用了相同的设计原理、并且其共同特征是:当向前(向下)“踩踏做功”的半周期内曲柄相应伸长、以增加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继而可获得“增矩省力(增臂省力)”之效果;而在向后(向上)“回转复归”的半周期内曲柄相应缩短、以适应人体下肢运动“可及范围”。很明显,据上所述典型案例可见,它们不仅仍基本保留了公知的“传统自行车”之左(右)脚踏板(脚蹬子)、皆呈圆形(或近似圆形)的踩踏(回转)运动轨迹,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皆延续了人们“习以为常”的骑车方式与“自然而然”的踩踏习惯[即:人体上身前倾或略前倾、而下肢(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传承性(继承性)较好,而这似乎为实际应用与推广普及或提供了可能性。
[0011]
然而,针对于如上所述“典型案例”,或需要指出与商榷的是:由该类技术方案所构成的脚踏驱动机构(装置),它的耐用性能及其工作可靠性或存在可谓“致命性”缺陷。诸如:前述典型案例中,所述“伸缩式曲柄”在受力情况下、“伸缩机构”相互间的摩擦阻力会相应增大,而即便是采用“直线轴承导轨”及踏杆、来相应减轻“伸缩机构”相互间的摩擦阻力,但就“脚踏驱动机构”整体(总体)构造而言,它的耐用性能(结构强度)及其工作可靠性或难以保障;特别是,所述“伸缩式曲柄”的伸缩,是通过“偏心圆定位导槽”及置于偏心圆导槽内的“滚轮(即:曲柄伸缩牵引滑轮)”来实现的,但由于脚踏板(脚蹬子)位于(安装于)曲柄(踏杆)端部的外侧,当踏动(踩踏)脚蹬施力(发力)时、伸缩式曲柄(踏杆)将发生歪扭(形变),而由此所产生的“侧向力(侧偏力)”,则使得安装于“伸缩式曲柄(踏杆)内侧、并置于偏心圆导槽内的滚轮(即:曲柄伸缩牵引滑轮)”与“偏心圆导槽”二者之间,乃产生类似于“面接触”的侧向滑动摩擦阻力,可这与诸发明者原先设计初衷之“偏心圆导槽与滚轮”二者间为“点接触(即以为:仅有

滚动摩擦’阻力)”的理想状态、或相差甚远;尤其是,当滚轮(即:曲柄伸
缩牵引滑轮)与“偏心圆导槽”相互间、在“受力(侧偏力)”情况下,即便是瞬间或产生(出现)类似于“面接触”的侧向滑动摩擦阻力、乃将远大于“点接触”的滚动摩擦阻力,则难以避免“卡滞(卡顿)现象(情况)”的发生。总而言之,前述典型案例及其类似技术解决方案的“可实施性(实用性与经济性)”乃有待商榷,至少目前尚未有该类技术解决方案、或已成功实现“商品化(至少应该是小批量产销规模)”的实际应用案例,而相关公开出版物及媒体亦未见有“具体产品(商品)实际推广普及使用情况”的相关报道;或许是,由于该类技术解决方案其综合实施成本相对较高,这其中主要包括“偏心圆定位导槽及伸缩式曲柄机构”等非标零部件的制作成本相对较高、且制造工艺(加工装配精度及结构强度)要求亦相对较高,或因此乃使得整车造价(综合实施成本)相对较高、而“性价比”不高,以致目前仍未见该类或类似的“普及型(经济型)”自行车产品(商品)面世。


技术实现要素:

[0012]
为有效克服前述诸技术解决方案存在的缺陷、以及现有技术之不足,本发明提出一种: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的“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经济型(高性价比)技术解决方案。旨在攻克(有效解决)逾百年来诸多发明者欲攻克、但始终未能有效解决的或可谓“世纪性”技术难题:就如何实现“更高工效(增矩省力型)自行车”的商品化与广泛普及、乃迄今为止(已延续一个多世纪之久)尚未能取得更多“实质性(实效性)”进展。为此,本发明的总体改进思路(设计方案)及其主要目标任务更集中于以下两点:其一,提供一种可约束左(右)脚踏板、皆呈“近似椭圆形”之踩踏(回转)运动轨迹的“曲柄滑块式(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即可在显著提升脚踏驱动机构之“能效比[注:能效比=输出转矩(m)/输入踏力(f)]”的同时,仍基本保留和继承现有传统自行车及其人们“习以为常”的骑车方式与“自然而然”的踩踏习惯[即:由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易于广泛消费者(骑行爱好者)普遍接受,以便于推广普及;其二,运用典型的“曲柄滑块式连杆机构”之基本工作原理而构成的“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则须对“曲柄滑块机构”之移动副(滑块及导轨)、以及“连杆机构(包括

转动副’)”作相应的(切合实用的)优化与创新改进,进而使脚踏驱动装置(总体上)乃具备:造价低廉、工作性能可靠、简便易实施、便于推广应用、以至易于实现“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的商品化与广泛普及等诸多技术优势及显著优点。而为了完成如上所述预期(既定)目标任务,则本发明是通过如下所述技术解决方案来实现的。
[0013]
为节省本说明书篇幅、且便于更直观地阐明本发明所述的“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以及便于(有助于)理解本发明“设计原理”及其所述技术解决方案的“科学合理性与可实施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等,现结合如下所述“典型实施例”、并对照附图予以说明。
[0014]
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包括自行车和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其典型实施方案如下(请参见附图1、1a、1b、2、2a及2b所示):
[0015]
优选地,将“中轴”[1]的左(右)两端、分别与所对应的左(右)“短臂曲柄”[2a(2b)]的一端作固定连接(刚性连接),而所述左(右)“短臂曲柄”之左曲柄[2a]与右曲柄[2b]二者间、则呈“相差(互差)180
°
转角”的对称布置,而后,再将所述左(右)“短臂曲柄”[2a(2b)]的
延伸端(另一端)其端部外侧、分别装有左(右)“销轴”[3a(3b)];其中所述装于左(右)“短臂曲柄”[2a(2b)]的延伸端其端部外侧的左(右)“销轴”[3a(3b)]、与左(右)“短臂曲柄”[2a(2b)]之间为“螺纹联接”;而这其中,左销轴[3a]与左曲柄[2a]之间、为正向螺纹联接,即“顺时针”旋进(旋紧);而右销轴[3b]与右曲柄[2b]之间、则为反向螺纹联接,即“逆时针”旋进(旋紧);将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其前端部位之外侧、分别装有左(右)“脚踏板”[5a(5b)],而将所述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的中段部位、则分别与所述左(右)“短臂曲柄”[2a(2b)]实施“转动副”连接;而所述“转动副”及其连接方式,则是由分别安装于左(右)“短臂曲柄”[2a(2b)]的延伸端其端部外侧的左销轴[3a]及右销轴[3b]、分别经“双列轴承”[6a]及[6b],再分别与所对应的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的中段部位完成(实施)“转动连接”;而这其中,所述装于左(右)“短臂曲柄”[2a(2b)]的延伸端其端部外侧的左(右)“销轴”[3a(3b)]其“轴心线”、以及左(右)“脚踏板”[5a(5b)]其转轴的“轴心线”,皆与“中轴”[1]的“轴心线”相平行;
[0016]
进一步,优选地,将所述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的后端部位,分别与坐落于“车架”[7]后部左(右)两侧的“滚轮式移动副”相连接;而所述“滚轮式移动副”,则是由分别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双滚轮(上、下滚轮)”和置于其间的“单导轨”组合构成;而所述置于“双滚轮(上、下滚轮)”其间的“单导轨”之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皆由“条状圆柱体”构成,而所述左导轨[8a]与右导轨[8b]二者之间、则为彼此相互平行的“左右横向对称布置”,并且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皆呈“前后纵向水平状(或趋于水平状)”;而所述“双滚轮(上、下滚轮)”的构成及其连接方式,则是由分别垂直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左(右)“销轴”[9a(9b)]、并通过该“销轴”[9a]及[9b]的延伸端(另一端)部位,再分别安装“轴承滚轮”[10a]及[10b];而所述“轴承滚轮”[10a]及[10b]其外圆(滚套)皆带有v型槽、并将其分别置于所对应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的下方,继而使该“轴承滚轮”[10a]及[10b]其外圆(滚套)所带有的v型槽、则与由“条状圆柱体”所构成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接触(或接触滚动)时,皆为“点接触(两点接触)”;
[0017]
而所述(上述)“轴承滚轮”[10a]及[10b]、分别与所对应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接触(或接触滚动)时皆为“点接触(两点接触)”,则是通过分别置于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上方的“轴承滚轮”[11a(11b)]及其“拐臂式弹性约束装置(上、下滚轮自调节束紧机构)”来实现的;而所述该“拐臂式弹性约束装置(上、下滚轮自调节束紧机构)”的构成及其连接方式,则是分别将“拐臂”[12a]及[12b]的一端、与分别置于左(右)“导轨”[8a(8b)]上方的“轴承滚轮”[11a]及[11b]其转轴的外侧一端作固定连接(紧固连接或铆接),而所述“拐臂”[12a]及[12b]的另一端、则分别与垂直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左销轴[9a]及右销轴[9b]的中段部位实施“轴套式”铰接,而后,再分别由弹性约束件之“拉力弹簧”[13a]及[13b]的一端、分别与“拐臂”[12a]及[12b]的中段部位相连接,而所述“拉力弹簧”[13a]及[13b]的另一端、则分别与所对应的左(右)“延伸踏杆”[4a(4b)]的后端部位相连接,所述用于构成“拐臂式弹性约束装置(上、下滚轮自调节束紧机构)”的“拉力弹簧”[13a]及[13b],也可以选用“扭力弹簧”[16a]及[16b]、并将其分别套置于所对应的左销轴[9a]及右销轴[9b]的中段部位上(如附图1b所示);而这其中,所述分别置于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上方的“轴承滚轮”[11a]及[11b]其转轴的“轴心线”,以及用于分别
安装“轴承滚轮”[10a]及[10b]、并垂直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左(右)“销轴”[9a(9b)]其“轴心线”,皆与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前端部位之外侧的左(右)“脚踏板”[5a(5b)]其转轴的“轴心线”相平行,并且所述(上述)诸“轴心线”亦皆与“中轴”[1]的“轴心线”相平行;
[0018]
再进一步,优选地,将所述左(右)“导轨”[8a(8b)]、分别安装固定于左(右)“导轨基架”[14a(14b)]上,并通过该“导轨基架”[14a]及[14b]、再分别与“车架”[7]后部左(右)两侧作固定连接(紧固连接或焊接);而这其中,令所述分别置于左(右)“导轨”[8a(8b)]下方的“轴承滚轮”[10a]及[10b]、分别沿着所对应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作“前后交替往复滚动”时,二者的“移动轨迹”皆与同一“空间平面”重合;而所述该“空间平面”包含(或趋于)“空间水平面”,并且该“空间平面”也与“中轴”[1]的“轴心线”重合(或者是“相平行而不重合”);进而令所述“轴承滚轮”[10a]及[10b]、分别沿着所对应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滚动时,二者“前后交替往复滚动”之移动轨迹(直线轨迹)的“延长线”、皆与“中轴”[1]的“轴心线”垂直相交(或者是“相垂直而不相交”),乃构成左(右)两套、且相差(互差)180
°
转角的“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而所述该“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其中包含典型的“对心式”曲柄滑块(滚轮)连杆机构、以及“偏距(e)”≦所述“短臂曲柄[2a(2b)]”2/3长度(回转中心距)的“偏置式”曲柄滑块(滚轮)连杆机构;而所述(上述)左(右)两套、且相差(互差)180
°
转角的“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则可以约束装于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其前端部位之外侧的左脚踏板[5a]及右脚踏板[5b]、二者“交替(接续)踩踏(回转)”之运动轨迹,皆呈“近似椭圆形”轨迹。
[0019]
本发明设计原理[以“对心式”曲柄滑块机构(工作原理)为例(请重点参见附图3、3a及附图1、2所示)]及其工作方法(骑行踩踏驱动方式):
[0020]
据前所述(所称)“近似椭圆形”轨迹,为“横坐标(x轴)对称、纵坐标(y轴)非对称”的不规则椭圆形,具体为:该“近似椭圆形(轨迹)”之短轴(c-d)与横坐标(x轴)重合,而长轴(a-b)则与纵坐标(y轴)相平行(不重合)、且位于(靠近于)“中轴”[1]的“短半轴(c-o)”一侧[即:长轴(a-b)与短轴(c-d)垂直相交之“相交点(o

)”位于“短半轴(c-o)”一侧];令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之长轴(a-b)的“上端点a”至“下端点b”二者间的距离、与现有传统自行车之左(右)脚踏板二者间的距离相同(或相当),即“上(下)踏幅”与现有传统自行车相同(或相当);而当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时,则由左(右)“延伸踏杆”[4a(4b)]同步联动左(右)“短臂曲柄”[2a(2b)]作旋转(回转)运动;而当左(右)“脚踏板”[5a(5b)]其转轴的“轴心线”、分别位于(相交于)长轴(a-b)的“上端点(上止点)a”及“下端点(下止点)b”位置时,则安装于左(右)“短臂曲柄”[2a(2b)]延伸端其端部的左(右)“销轴”[3a(3b)]其“轴心线”、亦旋转至(对应于)其本身“圆形(圆周)”运动轨迹的“最高点(上止点)a”及“最低点(下止点)b”位置{即:此时左(右)“短臂曲柄[2a(2b)]”皆与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的长轴(a-b)相平行};这其中,令“坐标原点o(z轴)”为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的“回转(转动)中心”、并且以纵坐标(y轴)作为“临界基准线”,以及参照(比照)“圆形(圆周)”运动轨迹、来划分“驱动(做功)角”与“回转(复归)角”,则:自长轴(a-b)的“上端点(上止点)a”围绕“坐标原点o(z轴)”向前(向下)旋转(运动)至长轴(a-b)的“下端点(下止点)b”、所转过的“有效驱动角”α(∠aob)≧180
°
,而与之相对应的“回转复归角”β(∠boa)≦180
°
(如附图3a所示);
[0021]
而如上所述(所称)“有效驱动角α≧180
°”
、以及“回转复归角β≦180
°”
,则是在交
替(接续)踩踏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其前端部位之左脚踏板[5a]或右脚踏板[5b]时、皆“竖直向下”踩踏施力,而所述(所称)“竖直向下”踩踏施力、是指“踩踏施力方向”与纵坐标(y轴)相平行(或趋于平行),并且,是以“坐标原点o(z轴)”作为回转(转动)中心、并以“纵坐标(y轴)”为界(临界基准线),来划分其“有效驱动角(α)”与“回转复归角(β)”的;而当左脚踏板[5a]或右脚踏板[5b]其转轴的“轴心线”,分别(交替)沿着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向后(向上)回转(复归)至与“纵坐标(y轴)”上方相交位置(相交点a

)时,而与之同步联动的“短臂曲柄”之左曲柄[2a]或右曲柄[2b]的延伸端其端部、所对应的位置已越过(转过)其本身“圆形(圆周)”运动轨迹的“最高点(上止点)a”[注:“a点”位置与“a点”位置是“相对应”的(如附图3所示)],则此时“竖直向下”踩踏施力(做功)、乃可避开(避免)左脚踏板[5a]或右脚踏板[5b]处于(位于)其本身“近似椭圆形”轨迹的“上止点(上

死点’)a”位置(即:此时位于a

位置);并且,此时(踩踏瞬间)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同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则相应延长,而所述(所称)相应延长了的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则为(等于)“坐标原点o(z轴)”至中轴[1]其“轴心线”二者间连线(线段)的长度,而所述连线(线段)的长度、则为该“连线”垂直相交于中轴[1]其“轴心线”所测量(测得)的距离;这其中,设“坐标原点o(z轴)”至中轴[1]其“轴心线”二者间连线(线段)的长度为l1、并且令l1≧现有“传统自行车”之曲柄(回转中心距r)的长度(即:l1≧r);
[0022]
而如上所述(所称)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乃随着左(右)脚踏板[5a(5b)]其“运动轨迹”之变化而实时变化;而当左脚踏板[5a]或右脚踏板[5b]其转轴的“轴心线”、分别(交替)沿着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自“纵坐标(y轴)”上方相交位置(相交点a

)、向前(向下)运动时,则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将随之逐渐增加(延长);而当运动至与“横坐标(x轴)”相交位置(相交点d)时,则此时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达到“最大值”,而所述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的“最大值”、则为(等于)l1+l2,其中l2为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之“短半轴(o-d)”的长度、并且l2与所述“短臂曲柄[2a(2b)]”其长度(回转中心距r)相同(即:l2=r);而当左脚踏板[5a]或右脚踏板[5b]其转轴的“轴心线”,分别(交替)沿着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继续向下运动时,则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将随之逐渐减小(缩短);而当运动至与“纵坐标(y轴)”下方相交位置(相交点b

)时,则此时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亦等于l1,从而使得“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平均力矩(即:驱动转矩的“平均值”)、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注:这其中,设“踏力及踏频”皆与现有传统自行车相同,并且“骑行踩踏驱动方式”亦大抵相同(即由两脚交替踩踏脚蹬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那么,严格意义上讲,本发明与传统自行车二者之间不仅具备了“可比性”、且所述“可比性”亦更趋于“合理性与严谨性”]。
[0023]
根据如前所述的“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其实施方案要点包括(请重点参见附图1、1a及1b所示):
[0024]
所述分别垂直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左(右)“销轴”[9a(9b)]其端部为“方形状(或菱形状)”,它与左(右)“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所带有的方形孔(或菱形孔)作“锥度配合”连接、再分别由“紧固件(螺栓)”[15a]及[15b]将其固紧;或者是,将安装于“延伸踏杆[4a(4b)]”后端部位之内侧的“销轴[9a(9b)]”其端部、与“延伸踏杆[4a(4b)]”其后端部位二者间,也可采用“花键(亦包括方形花键)”结构及其连接方式、将其作固定(紧固)连接。
[0025]
所述用于左(右)“延伸踏杆(连杆)”[4a(4b)]中段部位之“转动副”连接的“双列轴承”[6a]及[6b],也可以分别由两个及以上的“单列轴承”组合构成,或选用“滚针(滚柱)轴承”、或采用“轴碗”结构。
[0026]
所述用于安装固定左(右)“导轨”[8a(8b)]的左(右)“导轨基架”[14a]及[14b],在整车设计时也可作为“车架”[7]的一部分,即分别与“车架”[7]后部左(右)两侧构为一体。
[0027]
综上所述或不难看出,本发明所述的“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及其曲柄滑块式脚踏驱动装置”,乃采用(运用)了典型的“曲柄滑块式连杆机构”之基本工作原理而构成、并作了相应的(切合实用的)优化与创新改进。而为了能够充分阐明本发明所具有的“突出性特点(优点)”及显著效果(有益效果),现就本发明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以及本发明与传统自行车及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及其所具备的“可实施性(实用性和经济性)”,作如下进一步具体说明(阐释)。
[0028]
由本发明前述“典型实施例”及其相关技术特点可见,将常规的“曲柄滑块机构”之“滑块及滑槽”更换(更改)为“双滚轮及单导轨”、所构成的“滚轮式移动副”及其“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它的“工作可靠性及耐用性能”乃将得以显著提高。而为了便于(有助于)理解之后所阐述的本发明其“综合改进效果与可实施性”,现就本发明所涉及的“关键技术(要点)”及其作用原理简述如下(供参考):由附图1、2、3、4所示可见,当交替(接续)踩踏左右“延伸踏杆(连杆)”其前端部位之外侧的左右脚踏板,并通过“延伸踏杆(连杆)”中段部位之“转动副”、来同步联动左右“短臂曲柄”作回转(圆周)运动的同时,而安装于左右“延伸踏杆(连杆)”后端部位之内侧的轴承滚轮[10a]及[10b]、则分别沿着所对应的左导轨[8a]及右导轨[8b]作“前后(交替)往复滚动”。进一步地,请参见附图4所示,附图4为本发明之脚踏驱动装置的“左侧结构原理示意图”{注:图4中,f为施加脚蹬的作用力,而由“延伸踏杆(连杆)”中段部位之“转动副”构成“支点”、则安装于“延伸踏杆(连杆)”后端部位之内侧的轴承滚轮[10a]受到的作用力为f

}。为方便理解,现以此“左侧结构(机构)”为例作如下详细说明:当轴承滚轮[10a]在受力(作用力f

)情况下、作“前后滚动(往复运动)”时,而轴承滚轮[10a]其外圆(滚套)带有的“v型槽”与“条状圆柱体导轨[8a]”二者间为“点接触(如附图4a所示的

两点接触’)”,则滚轮[10a]与导轨[8a]二者间的“滚动摩擦”阻力、乃远小于常规的“滑块及滑槽”机构之“面接触”的滑动摩擦阻力,即可在“移动副(滚轮机构)”受力(作用力f

)的情况下、作“前后往复滚动”时,能够有效避免“卡滞现象(情况)”的发生;这不仅使其“工作可靠性及耐用性能”显著提高,而整体结构构成亦更为简约(实用)、且总体造价亦相对低廉(整车综合实施成本增加甚微),则“性价比”相对较高。不止如此,经上述优化与改进后的“滚轮式移动副”及其“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其本身的“工作可靠性及耐用性能”,而更为重要的功能作用还在于:经改进后的“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则可以约束装于左右“延伸踏杆(连杆)”其前端部位之左脚踏板[5a]及右脚踏板[5b]、二者“交替(接续)踩踏(回转)”之运动轨迹,皆呈如附图2、3及3a所示的“近似椭圆形”轨迹。那么,它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之左(右)脚踏板、皆呈“圆形”之踩踏(回转)运动轨迹相比,其“综合改进效果(有益效果)”将具体体现于如下方面。
[0029]
具体而言,本发明之“近似椭圆形”踩踏(回转)运动轨迹、相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之“圆形”踩踏(回转)运动轨迹,所具有的“技术优势(设计方案的创新性与先进性)”及其有益效果就在于:它不仅与“人机工效学(人体工程学)”基本原理(设计理念)更趋于吻合;而
且,其显著效果更体现于如下多方面。诸如:其一,相比于“圆形”轨迹,“近似椭圆形”轨迹、可在保持与现有传统自行车之脚踏机构其“上下踏幅相同(或相当)”的前提下,可使“踏程”相应缩短,乃有助于提高“踏频”和提升“骑行工效”(请具体参见附图5所示:图中虚线标注的“圆形轨迹”为现有自行车脚踏板之运动轨迹,而本发明之脚踏板其运动轨迹、则为“近似椭圆形”轨迹)。其二,本发明之“近似椭圆形”轨迹、相比于传统自行车之“圆形”轨迹,可在保持“上下踏幅相同(或相当)”之前提下,左(右)脚踏板的“前(点)、后(点)”距离相应(适当)缩短[推荐取:现有自行车左(右)曲柄总长度(r+r)的2/3长度(2/3r+2/3r)为宜(如附图5所示),而具体所涉及的相关零部件尺寸将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式”中给出];进而使得骑车者下肢运动范围(前、后运动幅度)相应(适当)减小,继而使骑车者“臀部及大腿根部(内侧)”与“鞍座”之间的摩擦强度、亦相应减轻,则使得“骑行舒适性”明显改善。其三,本发明之“近似椭圆形”轨迹、相比于传统自行车之“圆形”轨迹,可有效解决(或改善)现有自行车之曲柄机构“过止点(死点)”位置(区域)时、其驱动力矩的“不连续(不连贯)”,以及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其“驱动转矩”存在着“波动幅度较大”等迄今为止仍未能有效解决的技术难题(固有缺陷),现就此作如下更进一步说明(阐释),具体分析研讨如下(以供参考):
[0030]
(1)对于传统自行车而言,所谓“止点(死点)”位置,通常是指:当“竖直向下”踩踏施力(做功)、其踩踏施力方向与曲柄(驱动力臂l)相平行,即“作用力(f)”施于中轴其“轴心线”时,而此时“有效驱动力臂(l)”为零、则“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亦为零。但除此之外,或有必要予以进一步明确和指出的是:对于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而言,由于曲柄(驱动力臂l)的“有效长度”、乃随着曲柄转动角度的变化而“实时变化”;只有当脚踏板(脚蹬子)处于(位于)最前点(即“踩踏施力方向与曲柄相垂直”时刻),而驱动力臂(l)其“有效长度”达到“最大值”,则此时所产生的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最大、且远大于“止点(死点)及附近区域”之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故而导致“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过程中[即:左、右脚踏板交替(交互)转换(做功)过程中],乃存在“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波动幅度较大、且“不连续(不连贯)”等问题(注:现有传统自行车迄今为止一直存在的固有缺陷)。
[0031]
(2)由如上(1)所述内容与讨论分析可见,对于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而言,所谓“止点(死点)”位置并非相对固定的一个点,而将其视为左(右)脚踏板交替(交互)转换做功过程中、存在一段“过渡区域[包括

止点’及其附近

不易(不宜)发力’区域]”,或更趋于客观性与合理性;并且,在实际骑行体验中,当“过止点(死点)”位置(区域)时,为节省体力,我们通常会将“上位脚”向前轻拨(推)一下、而同时亦将“下位脚”向后轻拨(拉)一下,以过渡至“易发力”区域(即“高效率”区域);乃因此,而使得曲柄机构之“有效驱动(做功)角度”仅为(约为)120
°
左右(请参见附图6所示),则使其“综合工效[即

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平均力矩(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大为降低。那么,与此相对照,本发明之“近似椭圆形”轨迹、相比于传统自行车之“圆形”轨迹,其“上、下止点(死点)”位置,不仅更趋于一个点(如附图3及3a中所示的a点、b点);而且,若以本发明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之纵坐标(y轴)为界(临界基准线)来划分,则:有效驱动(做功)角α≧180
°
,而与之相对应的“回转(复归)角”β≦180
°
(如附图3a所示)。诚然,更为严格地讲,若以本发明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之长轴(a-b)、作为“临界基准线”,并且以“长轴(a-b)与短轴(c-d)垂直相交点(o

)”作为“回转(转动)中心”、来划分“有效驱动(做功)角α”与“回转(复归)角β”,
那么,在实际骑行体验中、其“有效驱动(做功)角α”或感到会略小于(接近于)180
°
{这是因为:所述“近似椭圆形”轨迹的“上、下止点(a点、b点)”位置,与所述“短臂曲柄[2a(2b)]”其本身圆形(圆周)运动轨迹的“上、下止点(a点、b点)”位置是相对应的(如附图3所示)};但即便如此,本发明之“有效驱动(做功)角α”亦更趋于(接近于)180
°
,并且,亦远大于现有传统自行车约120
°
之“有效驱动(做功)角度”(如附图6所示)。不仅于此,由于本发明“有效驱动(做功)角α”更趋于(接近于)180
°
,而当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交互)转换做功时,依靠惯性作用、则瞬间即可(很容易)越过(滑过)“止点(死点)”位置;进而有效解决(或改善)了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交互)转换做功时,其“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的“不连续(不连贯)”、以及“波动幅度较大”等问题;特别是:(请参见附图3所示)当瞬间越过(滑过)“上止点(上死点)a”位置时刻(即位于a

位置时刻),随即可“竖直向下”踩踏施力(发力),而且,此时(踩踏瞬间)所产生的“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亦将远远大于现有自行车、刚刚越过“上止点(上死点)”位置时刻(瞬间)的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而为了更便于理解,现举例说明如下(以资参考):
[0032]
而据本发明前述“典型实施例(请对照附图3及3a所示)”及其设计原理可知,当瞬间越过(滑过)“上止点a”位置时刻(即位于a

位置时刻),本发明之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为l1,并且本发明可以方便做到(实现)l1≧现有传统自行车之曲柄(回转中心距r)的长度(即:l1≧r);也就是说,它至少可以做到:与现有传统自行车之脚踏板运动至“最前点”时刻、其“有效驱动力臂(l)”的“最大值”相当。若更进一步讲,就是说,在向前(向下)“踩踏做功”的半周期内、且“脚踏力(f)”亦相同时,而本发明之驱动力矩(输出转矩)的“最小值mmin”、至少可以做到:与现有自行车之驱动力矩(输出转矩)的“最大值mmax”相当;进而使得本发明之“综合工效[即

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平均力矩(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乃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而就如上所述、或需要着重强调与补充说明的是:若“踏力及踏频”皆与现有传统自行车相同、并且骑行踩踏驱动方式(即由两脚交替踩踏脚蹬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亦大抵相同,那么,严格意义上讲,本发明与现有传统自行车二者之间不仅具备了“可比性”、且所述“可比性”亦更趋于“合理性与严谨性”。
[0033]
综合如上分析与研讨、或从中不难看出,本发明相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二者的明显区别就在于:由于本发明左(右)脚踏板的“回转(转动)中心”相应前移,并通过“延伸踏杆(连杆)”来同步联动“短臂曲柄”作回转(圆周)运动、继而带动“中轴”同步转动,则驱动力臂(l)其“有效长度”将获得较大幅度延长。而根据杠杆原理:力矩(m)=力(f)
×
力臂(l),则:当“踏力(f)”及“踏频”皆相同(包括“骑行踩踏驱动方式”亦大抵相同)之前提下,而本发明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其“驱动力矩(输出转矩m)”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若是更为严谨地讲,就是:本发明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其“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平均力矩(即:驱动转矩的“平均值”)将获得较大幅度的提高。很显然,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所采用(已沿用逾百年之久)的固定长度之“曲柄回转式”脚踏驱动机构相比,而本发明运用“曲柄滑块机构”之基本工作原理、所构成的“曲柄滑块(滚轮式)连杆机构”及其脚踏驱动装置,乃使得驱动力臂(l)其“有效长度”获得较大幅度的延长,则具有显著的“增矩省力(增臂省力)”效果;进而使得本发明之脚踏驱动机构其“能效比[即:输出转矩(m)/输入踏力(f)]”获得较大幅度提升。而为了能够更直观地阐明如上所述改进效
果及其“实际应用效果”,乃有必要着重做出如下补充说明的是:
[0034]
本发明之所以堪称为“新一代高工效省力自行车”,则是因为本发明能够实现的预期目标(技术指标)为:它同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而为了方便理解、则更具体说,就是:当“踏力、踏频、路况及风阻”等诸条件皆相同的前提下,本发明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平均力矩(即: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并且,由此所带来的“实际应用效果”亦将集中体现于以下两点:其一,它同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而当“踏频、车速(包括:后轮轮径及传动系数)”皆相同的前提下,则同比至少可以相应减少1半(50﹪)的踏力,即至少可以节省1半(50﹪)的体能消耗。其二,相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若保持(维持)“踏力、踏频”皆相同(即:骑行踩踏之“体能消耗”大抵相同),而通过相应增加(增大)传统系统(传动装置)之“传动比”、则理论上讲可相应提高车速1倍及以上(注:这其中,未计“风阻”等影响)。为便于更直观地理解,现举例说明如下:比如,若以现有普及型城市道路通勤自行车“平均时速15公里”作为参照,则本发明可使“平均时速”相应提升至30公里及以上(注:这其中“踏力、踏频”皆与现有自行车相同)。而为了能够充分阐释(印证)如上所述“实际应用效果”,则在之后的“具体实施方式”中,将列举“优选实施例”、并通过本发明与传统自行车(脚踏驱动机构)之“平均力矩(即: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等相关技术指标(参数)对比,予以更为详细(详尽)的具体说明(以资参考)。
附图说明
[0035]
图1为本发明总体构造之“主体结构(脚踏驱动装置)”示意图;
[0036]
图1a为本发明主体结构(脚踏驱动装置)之其中的“拐臂式弹性约束装置(上、下滚轮自调节束紧机构,其中弹性约束件为拉力弹簧)”结构原理示意图;
[0037]
图1b为为本发明主体结构(脚踏驱动装置)之其中的“拐臂式弹性约束装置(上、下滚轮自调节束紧机构,其中弹性约束件为扭力弹簧)”结构原理示意图;
[0038]
图2为本发明运用“对心式”曲柄滑块机构之工作原理、所构成的“脚踏驱动装置”结构原理示意图(右侧主视图);
[0039]
图2a为本发明运用“下偏置式”曲柄滑块机构之工作原理、所构成的“脚踏驱动装置”结构原理示意图(右侧主视图);
[0040]
图2b为本发明运用“上偏置式”曲柄滑块机构之工作原理、所构成的“脚踏驱动装置”结构原理示意图(右侧主视图);
[0041]
图3及3a是用于说明(阐释)本发明(脚踏机构)之“近似椭圆形”踩踏(回转)运动轨迹及其动态过程、以及脚踏机构(相关部件)所对应的位置及其变化过程的“三维空间坐标(x轴-y轴-z轴)”示意图(右侧主视图);
[0042]
图4为本发明之脚踏驱动装置及其“延伸踏杆(连杆机构)”受力分析参考示意图[左侧结构(机构)原理示意图];
[0043]
图4a为图4中“相关部件(导轨8a及滚轮10a)”局部剖视示意图;
[0044]
图5为本发明脚踏机构之“近似椭圆形”运动轨迹与传统自行车脚踏机构之“圆形”运动轨迹、二者“踏程”对照(对比)分析(研讨)参考示意图;
[0045]
图6为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脚踏驱动机构(曲柄机构)的半周期“高效率驱动(做功)角度(约120
°
)”之分析(研讨)参考示意图;
[0046]
图7为本发明优选实施例之“整车结构(架构)”参考示意图(右侧主视图);
[0047]
图8是以现有自行车之曲柄长度(尺寸)其“比率(比值)”作为参照系、来选择本发明“短臂曲柄”及“延伸踏杆”长度(尺寸)的示意图(俯视图);
[0048]
图9为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之左(右)脚踏板、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曲线示意图;
[0049]
图10为本发明之左(右)脚踏板、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曲线示意图。
[0050]
图中标注:1、中轴;2a、左短臂曲柄;2b、右短臂曲柄;3a、左销轴;3b、右销轴;4a、左延伸踏杆;4b、右延伸踏杆;5a、左脚踏板;5b、右脚踏板;6a、左双列轴承;6b、右双列轴承;7、车架;8a、左导轨;8b、右导轨;9a、左踏杆销轴;9b、右踏杆销轴;10a、左下轴承滚轮;10b、右下轴承滚轮;11a、左上轴承滚轮;11b、右上轴承滚轮;12a、左拐臂;12b、右拐臂;13a、左拉力弹簧;13b、右拉力弹簧;14a、左导轨基架;14b、右导轨基架;15a、左紧固件;15b、右紧固件;16a、左扭力弹簧;16b、右扭力弹簧;17、座管;18、头管;19、车把;20、鞍座;21、前轮;22、链轮。
具体实施方式
[0051]
为了能够充分阐释(印证)本发明能够实现的“预期目标(技术指标)”,即具体为:(如前文所述的)本发明同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为此,现列举如下“优选实施例”予以进一步具体描述与详细说明(以资参考)。
[0052]
1.关于本发明之整车结构(架构)布置(调整)的简要说明
[0053]
公知的,目前现有传统自行车(人力脚踏车)通常采用“骑姿踩踏”驱动方式[即:人体上身前倾或略前倾,而下肢(两脚)交替(接续)踩踏脚蹬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的回转运动];而为了保留和继承上述传统自行车及其人们“习以为常”的骑车方式与“自然而然”的踩踏习惯,乃需要对整车结构(架构)及相关部件(位置)作相应(适当)的调整。其中,由于本发明左右脚踏板皆呈“近似椭圆形”踩踏(回转)运动轨迹、且左右脚踏板的“回转(转动)中心”亦相应前移;那么,若保留“中轴”原有位置不变,则需要将“鞍座(即:人体重心)”相应前移,以使得“左(右)脚踏板(回转中心距)”与“鞍座”及“车把”、三者间原有“相对位置”大抵保持不变。而为了便于实施和有效降低整车综合实施成本,特推荐如下具体实施方式(以供参考):
[0054]
请参见附图7所示,可将现有自行车车架之“座管”[17]原有向后倾斜状,调整为“略趋于竖直状”、并将其相应前移,继而使得“鞍座位置(即:人体重心)”亦相应前移;而与此同时,还需将“头管”[18]及“车把”[19]位置亦相应(适当)前移、以使得“车把”[19]与“鞍座”[20]原有相对位置(距离)大抵保持不变。而为了使左(右)“脚踏板”运动至最前点时刻、它与“前轮”[21]其“后缘”原有相对位置(最小距离)保持不变,并且使前(后)轮“轴距”不宜增加过多,则可将“前轮[21]”尺寸(轮径)适当减小,继而使得整车长度、与现有自行车产品(商品)大抵相当。诚然,之所以推荐如上“具体实施方式”,乃基于“有效降低整车造价(综合
之定性及半定量分析与计算(请参见附图6、9所示)
[0062]
如附图6所示,设“踏力”为f、有效驱动力臂的“最大值”为r,而当脚踏板运动至“最前点(即:脚踏施力方向与曲柄相垂直时刻)”,则此时驱动力矩的“最大值”为mmax=fr;那么,我们所需要的“平均力矩(即:驱动转矩的平均值)”如何来计算,则可以通过“积分计算(略)”便能够得出其结果为:平均值=最大值的0.637倍。为方便理解,现对照附图9作进一步说明,附图9为现有传统自行车之左(右)脚踏板、交替(接续)踩踏(做功)一周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曲线示意图,这其中,设:驱动力矩的“最大值”为mmax=fr=1,则:由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做功一周、继而带动“中轴”同步旋转一周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为
[0063]
(2)关于本发明“驱动转矩[注:为平均力矩(驱动转矩的

平均值’)]”之定性及半定量分析与计算(请参见附图3、3a、10所示)
[0064]
设本发明之“踏力、踏频”皆与现有传统自行车相同,并且由附图3及3a所示可见,而当左(右)脚踏板其转轴的“轴心线”、分别位于(相交于)纵坐标(y轴)上方“相交点a
′”
或下方“相交点b
′”
位置时,则此时驱动力臂的“有效长度”皆为l1。而令l1与现有“传统自行车”脚踏板运动至“最前点”位置时刻、其驱动力臂“有效长度”的“最大值r”相等(即:l1=r);那么,本发明“驱动转矩(平均力矩)”之其中的(请参见附图10、9及附图3、3a所示),则与前述现有“传统自行车”驱动力矩的“最大值mmax”相等,即:[注:这其中l1=r,请参考前述(前文)所述相关内容]。进一步地,而当本发明之左脚踏板或右脚踏板其转轴的“轴心线”、运动至“最前点”位置时刻,即与“横坐标(x轴)”相交位置(相交点d)时刻(请对照附图3、3a所示),则此时驱动力臂其“有效长度”为(等于)l1+l2,即此时“有效驱动力臂(l=l1+l2)”达到“最大值”,而本发明之驱动转矩(输出转矩m)亦达到“最大值”;那么,本发明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如何来计算?我们可计算出如附图10所示的而后,再与之前所计算出的相加(即:),便可得出最终结果,具体如下:
[0065]
为节省本说明书篇幅、且简化的计算,我们同样可参照前述传统自行车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所采用的“积分计算”方法来计算(即:平均值=最大值的0.637倍),并且其计算结果为:0.637倍),并且其计算结果为:[注:这其中l2=r=0.667r(请参考前述相关内容)]。当然,对此计算结果或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由附图3及附图5所示可见,本发明之“近似椭圆形(轨迹)”为“横坐标(x轴)对称、纵坐标(y轴)非对称”的不规则椭圆形,但在向前(向下)踩踏(做功)半周期内之运动轨迹(曲线)、是以横坐标(x轴)为“对称轴”的,并且其运动轨迹(曲线)之“曲率”、亦明显小于传统自行车“圆形(轨迹)”之曲率(如附图5所示);因此,即便是参照前述传统自行车之“积分计算”的计算方法、而得出如上之结果(即:),但仍有一定“富余量”。至此,我们可将之前的计算结果与的计算结果相加(求代数和),便可最终得出本发明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为:为方便理解,
请重点参见附图10所示,附图10为本发明之左(右)脚踏板(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做功)、继而同步联动“中轴[1]及链轮[22](请参见附图1所示)”旋转一周之“驱动转矩(平均力矩)”曲线示意图;并且,它是以前述传统自行车脚踏驱动机构之“力矩(m)、力角(θ)”作为参照系的(请对照附图9与附图10所示),乃具有(具备)“可比性与严谨性”。而由附图10与附图9所示的“相关数据(指标)”之对比、亦明显可见:当本发明之“踏力、踏频”皆与现有传统自行车相同时,则
[0066]
4.关于本发明“驱动功率(p-2)”与传统自行车“驱动功率(p-1)”的对比分析与计算(设:“踏力、踏频”皆相同,求:p-2/p-1=?)
[0067]
据公式p=m
×
ω[注:这其中ω为踏频(可具体理解为:乃脚踏机构之“踩踏回转”运动时的“角频率也称角速度”)],又据前述那么,本发明“驱动功率p-2(平均值)”与现有传统自行车“驱动功率p-1(平均值)”之比、则为:显然,由如上“p-2/p-1”的比值结果亦表明:本发明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若“踏力f、踏频ω”皆相同时,则可将“驱动功率p(平均值)”相应提升至223.7﹪。据此,亦充分印证了本发明能够实现的“预期目标(技术指标)”,即具体为:(如前文所述的)本发明同比于现有公知的“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提高1倍(同比提升至200﹪)及以上。并且,由此而带来的“实际应用效果”亦将集中体现于以下两点:其一,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而当“踏频及车速(包括:后轮轮径及传动系数)”皆相同、且“驱动功率p(平均值)”亦相同之前提下,则本发明可将“踏力(f)”相应(同比)减少至44.7﹪(1/2.237=0.447),即可相应节省55.3﹪(1-0.447=0.553)的体能消耗。其二,本发明相比于现有自行车,若维持“踏力、踏频”皆相同,而通过相应增加(增大)传统系统(传动装置)之“传动比”,则理论上讲、可将“车速”相应提升至223.7﹪(注:这其中,未计“风阻”等影响);为便于更直观地理解,现举例说明如下:比如,若以现有普及型城市道路通勤自行车“平均时速15公里”作为参照,而本发明则可将“平均时速”相应提升至33.555(15
×
2.237=33.555)公里[补充说明:这其中,“踏力、踏频”皆与现有自行车相同,并且“骑行踩踏驱动方式”亦大抵相同(即由两脚交替踩踏脚蹬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回转运动);而据此,则严格意义上讲,本发明与传统自行车二者间相比,不仅具有(具备)“传承性与可比性”、且所述“传承性与可比性”亦更趋于“合理性与严谨性”]。
[0068]
很显然,由如上列举的“优选实施例”及其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的对比,亦充分印证了本发明之“显著进步”及其有益效果就在于:它同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之“踩踏骑行工效(即:人力脚踏做功工效)”实现倍增、且“省力(或增速)”效果乃尤为显著的。特别是:相比于现有传统自行车、本发明可在“不增加体能消耗(即

踏力及踏频’皆与现有自行车相同)”之前提下,而将“平均时速”由原先的约为15公里(注:以现有普及型城市道路通勤自行车为参照)、相应提升至“30公里”及以上,则更使得本发明之“相关技术指标[如:最高时速(限速指标)]”、乃相当于(或优于)目前使用的“电动(电助力)自行车”[注:目前欧盟标准及中国标准(新国标)皆为≦25公里/小时];并且,本发明相比于“非机动车属性”的现有电助力自行车(如:脚踏驱动装置装有“力矩传感器”的智能型电助力自行车),不仅车辆本身造价大为降低、且“综合使用成本”亦更为低廉,既免去了动力蓄电池

充电的烦恼(麻烦)”、且能够有效杜绝(避免)充电过程中“易发生火灾”等安全隐患,而这些显著优点都将有助于“本发明”更容易获得广泛普及使用(应用)。尤其是:本发明若能够广泛应用于目前普及使用的“共享单车”,则对于有效改善(减轻)“超过15公里(或骑行半小时及以上)”的中短途骑行疲劳、并相应提高人们日常通勤(出行)效率,其“省时、省力效果(实际骑行体验)”乃显而易见的。而这不仅更有助于倡导“运动健身、绿色环保”的中短途(5-10公里)出行方式;并且,就当今汽车(家用轿车)后普及时代而言,自行车更赋有“低碳环保节能减排(有益于改善生态环境)”、以及“占道面积少可缓解路面交通拥堵(有益于改善和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等诸多社会公益性特征。不止如此,本发明若得以广泛应用,则对于目前广泛使用的“共享单车(亦包括:城市公共自行车)”的未来发展(可持续发展),或可谓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现实意义;尤其是本发明同比于现有自行车、至少可使脚踏驱动机构其“能效比[即:输出转矩(m)/输入踏力(f)]”实现倍增,若就此改进效果其“显著性”而言,或堪称自行车发展史上、甚至可谓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或也不为过[补充说明:回溯自行车逾200年发明(发展)史及其“产业化(商品化)”演变过程,并就本发明与传统自行车及现有技术相比、所具备的“可实施性(传承性与实用性和经济性)”及其相关技术指标的“先进性与可比性及严谨性”而言,则乃“实事求是”与相对客观地讲、亦并非是“夸大其词”]。
[0069]
最后需要申明的是:本发明不仅限于前文所述的“典型实施例”、以及“具体实施方式”中所列举的“优选实施例”,而本发明所涉及的应用范围及其相关产品亦较为广泛的。例如,由本发明所提供的“曲柄滑块式(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亦广泛适配于包括:由两脚交替(接续)踩踏左(右)脚踏板作“上下前后、周而复始”回转运动之脚踏驱动方式做功的各种人力机械。比如,典型的有:可直接应用于现有“人力三(四)轮脚踏车、以及景区人力脚踏游览船”等相关类似产品。又比如,将本发明之“曲柄滑块式(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通过相应的“传动装置”与终端设备相连接,乃可以构成诸如:人力脚踏车载“一体式”(便携式)低扬程抽水机(泵);小型谷物脱粒机;小容量(小功率)人力脚踏发电机等等[具体应用范围(场景)不再一一赘述]。而据如上所述,乃有必要予以进一步申明的是:凡运用本发明主体结构(脚踏驱动装置)所构成的各种“利用人力脚踏驱动(做功)”之人力机械[包括延展设计(拓展设计)的相关产品及装置或设备],若是所涉及到的“相关技术特征(以

权利要求书’为参照)”并未有明显的“实质性”改进与进步、或者仅仅只是对于本发明之“曲柄滑块式(增矩省力型)”脚踏驱动装置(本质特征)及其零部件的“等效替换”;那么,皆理应落入本发明“权利要求”之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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