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卡扣式电子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子烟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卡扣式电子烟。
背景技术: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有着与卷烟一样的外观、烟雾、味道和感觉。它是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等变成蒸汽后,让用户吸食的一种产品。
目前cbd雾化器吸嘴与雾化器主体分开出给客户,客户注好烟油,再使用啤机压合,这样客户需要购买啤机,同时需要人工,容易流失小客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卡扣式电子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卡扣式电子烟,包括雾化管和安装于雾化管内部的雾化器连接杆,所述雾化器连接杆上端与雾化管之间安装一吸嘴铜套,雾化管上端设有一吸嘴,雾化器连接杆位于吸嘴铜套上端处环绕雾化器连接杆一圈设有一环形卡槽,吸嘴内部设有一与外界相通的连接管,连接管下端的端面向内弯曲形成一环形结构的卡环,卡环卡接固定于环形卡槽中,吸嘴与雾化管之间卡接固定,雾化管下端螺纹连接一电极座,电极座内部安装一雾化器电极,雾化器连接杆下端与电极座连通,并安装一发热丝与棉。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雾化管上端安装一雾化管上套,雾化管下端安装一雾化管下套,雾化管上套和雾化管下套的外壁面与雾化管的外壁面平齐设置。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吸嘴铜套的内环和外环上均设有一环形结构的安装槽,吸嘴铜套的内环的安装槽中安装一吸嘴内密封圈,吸嘴内密封圈的内环面与雾化器连接杆的外壁面相抵,吸嘴铜套的外环的安装槽中安装一吸嘴外密封圈,吸嘴外密封圈的外环面与雾化管的内壁面相抵,雾化器连接杆与雾化管之间的缝隙被所述的内外密封圈密封。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雾化器电极与电极座之间安装一雾化器绝缘环。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本产品设计中采用卡扣配合,客户使用手指轻轻按压,吸嘴与雾化器就扣合,同时拔不出来,极大的方便了客户使用。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a处的局部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卡扣式电子烟,包括雾化管5和安装于雾化管5内部的雾化器连接杆12,所述雾化器连接杆12上端与雾化管5之间安装一吸嘴铜套13,雾化管5上端设有一吸嘴1,雾化器连接杆12位于吸嘴铜套13上端处环绕雾化器连接杆12一圈设有一环形卡槽15,吸嘴1内部设有一与外界相通的连接管16,连接管16下端的端面向内弯曲形成一环形结构的卡环14,卡环14卡接固定于环形卡槽15中,吸嘴1与雾化管5之间卡接固定,雾化管5下端螺纹连接一电极座9,电极座9内部安装一雾化器电极8,雾化器连接杆12下端与电极座9连通,并安装一发热丝与棉11。
本实施例中,雾化管5上端安装一雾化管上套2,雾化管5下端安装一雾化管下套6,雾化管上套2和雾化管下套6的外壁面与雾化管5的外壁面平齐设置。
本实施例中,吸嘴铜套13的内环和外环上均设有一环形结构的安装槽,吸嘴铜套的内环的安装槽中安装一吸嘴内密封圈3,吸嘴内密封圈的内环面与雾化器连接杆12的外壁面相抵,吸嘴铜套的外环的安装槽中安装一吸嘴外密封圈4,吸嘴外密封圈4的外环面与雾化管5的内壁面相抵,雾化器连接杆12与雾化管5之间的缝隙被所述的内外密封圈密封。
本实施例中,雾化器电极8与电极座9之间安装一雾化器绝缘环7。
只需将吸嘴对准雾化管,并通过手指下压吸嘴,就能使吸嘴上环形结构的卡环插入雾化器连接杆上的环形卡槽中,使两者之间卡接固定,完成了吸嘴与雾化管的连接,大大的方便了客户的操作。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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