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抗菌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
背景技术:
手机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电子产品,在这个“电子屏幕依赖症”横行的时代,手机已成为人们上网最重要的终端之一。广大“屏奴”手机不离手,而据调查研究发现,一双未洗过的手上约有80万个细菌,而手机不离手增加了有害细菌的传播机会,导致交叉感染,不利于广大网民的身体健康,并且不小心导致电子屏幕表面有水渍的话,一方面是污染表面,使表面看起来更脏,另一方面是水渍如果进入电子产品内部,容易损坏产品,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已有各种抗菌制品问世,并获得了迅速发展。
需要研发设计能够抗菌并且表面具有高疏水性的膜层,用于保护电子屏幕,特别是触摸屏。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主要用于保护电子屏幕,该抗菌膜层采用有机抗菌剂,可以能够起到抗菌作用,并且在膜层的表面具有很强的疏水性。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包括至少一个基材层和抗菌层,依次从下至上贴合设置,所述基材层为底层,所述抗菌层设有至少一层抗菌a层和至少一层抗菌b层,所述抗菌a层作为中间层,抗菌a层采用有机抗菌剂,所述抗菌b层作为表层。
进一步的,所述抗菌b层为矽氧烷改性全氟聚醚化合物。
进一步的,所述抗菌b层的覆盖厚度为1-300纳米。
进一步的,所述抗菌a层为香草醛或乙基香草醛类化合物。
进一步的,所述抗菌a层的覆盖厚度为1-300纳米。
进一步的,所述基材层厚度为1-300纳米。
本发明有益效果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主要用于保护电子屏幕,该抗菌膜层采用有机抗菌剂,可以能够起到抗菌作用,并且在膜层的表面采用矽氧烷改性全氟聚醚化合物,使表层具有很强的疏水性,保持屏幕洁净。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本发明剖面放大结构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抗菌b层1、上层基材层2、抗菌a层3、底层基材层4。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因此,说明书的阐述仅仅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因此,本文中发明构思的实践并不唯一限于本文描述的示例实施例和附图中的举例说明,此外附图并不是限制。
如图1所示:
实施例1
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包括两个基材层和抗菌层,依次从下至上贴合设置,其中一个基材层为底层,所述抗菌层设有一层抗菌a层和一层抗菌b层,所述抗菌a层覆盖底层的基材层作为中间层,抗菌a层的上方覆盖上层的基材层,抗菌a层采用有机抗菌剂,所述抗菌b层覆盖于上层的基材层表面作为表层。
所述抗菌b层为矽氧烷改性全氟聚醚化合物,在上层的基材层表面形成疏水性表皮。
所述抗菌b层的覆盖厚度为10纳米。
所述抗菌a层为香草醛或乙基香草醛类化合物,起到抗菌作用。
所述抗菌a层的覆盖厚度为10纳米。
所述基材层厚度为10纳米。
实施例2
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包括两个基材层和抗菌层,依次从下至上贴合设置,其中一个基材层为底层,所述抗菌层设有一层抗菌a层和一层抗菌b层,所述抗菌a层覆盖底层的基材层作为中间层,抗菌a层的上方覆盖上层的基材层,抗菌a层采用有机抗菌剂,所述抗菌b层覆盖于上层的基材层表面作为表层。
所述抗菌b层为矽氧烷改性全氟聚醚化合物,在上层的基材层表面形成疏水性表皮。
所述抗菌b层的覆盖厚度为150纳米。
所述抗菌a层为香草醛或乙基香草醛类化合物,起到抗菌作用。
所述抗菌a层的覆盖厚度为150纳米。
所述基材层厚度为150纳米。
实施例3
一种带防水防指纹功能的抗菌膜层,包括一个基材层和抗菌层,依次从下至上贴合设置,其中一个基材层为底层,所述抗菌层设有一层抗菌a层和两层抗菌b层,所述抗菌a层覆盖底层的基材层作为中间层,抗菌a层的上方覆盖上层的基材层,抗菌a层采用有机抗菌剂,所述两层抗菌b层覆盖于抗菌a层的表面作为表层。
所述抗菌b层为矽氧烷改性全氟聚醚化合物,在上层的基材层表面形成疏水性表皮。
所述抗菌b层的覆盖厚度为300纳米。
所述抗菌a层为香草醛或乙基香草醛类化合物,起到抗菌作用。
所述抗菌a层的覆盖厚度为300纳米。
所述基材层厚度为300纳米。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需注意的是,本发明中所未详细描述的技术特征,均可以通过任一现有技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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