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专利驳回应该怎么应对?
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了解了实用新型专利对于发明专利的优势,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虽说比发明专利的授权率高,但还是存在很多申请驳回的现象。面对目前实用新型审查驱严的形势,以及存在的不合理驳回现象严重的问题,作为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应对呢?起点商标网小编有如下几点建议。
第一,说明书背景技术中技术问题的提出应该基于某一可比照的现有技术,通过描述现有技术的做法,体现出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切忌使用宽泛的、没有指向性的问题描述,让审查员觉得我们的方案并没有解决什么技术问题,而只是将一个现有技术的方案拿来申请成专利。否则,由于这种偏见的存在,在审查的过程中,很可能因为一些不能理解的理由被驳回。
第二,配合第一点,权利要求书和具体实施方式应该始终围绕能够解决技术问题的发明点进行细化方案、优化方案和技术效果的描述,以凸显本发明的方案相对于现有技术的区别点。
第三,对于具有量化指标的技术效果,比如产率的提高,最好提供一些具体的量化数据来佐证文字性的效果描述,以避免审查员提出无法信服发明方案可以达到申请文件中声称的技术效果的问题出现。
最后,再说一句,希望实用新型审查员在审查专利申请时,尽可能的去个性化,不要用“我觉得”、“我以为”这样的话来应对申请人的质问,审查专利申请文件的时候,你已经不是你,而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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