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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的误区解析

2021-01-07 10:01:04|271|起点商标网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国内企业进一步认识到专利在提升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加强了专利工作,专利申请数量大幅度增加,但专利代理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误解,下面起点商标网专利申请小编就一些最常见的误区做了简单的整理,希望对大家了解专利有一定帮助。

  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技术人员认为,只要是自主创新就会有自主知识产权。事实上专利是一种垄断权利,如果自主研发的技术成果不申请专利,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当其他人盗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时,由于开发商对研究成果没有专利权,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就不可能追究侵吞者的法律责任。

  2、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者认为,申请专利后,而忽略了后期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工作,即使新产品已经开发或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误解的后果与没有申请专利的事实是一样的。

  因为当其他人改进产品并申请专利时,反过来又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替换,从而导致原专利权人无意中成为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丧失了其知识产权。

  3、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一些发明人认为,一次只能申请技术成果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发明可以同时申请多项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

  4、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大多数专利权人的普遍误解。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性审查。即使有人在你申请前已经为同一技术方案申请了同一专利,你的申请仍可能获得批准。

  如果没有人反对,你的专利将继续保留。一旦有人宣布你的专利无效,你的专利将100%无效,也就是说,你没有获得有效的专利权。

  5、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

  发明人提交的部分专利申请文件未进行新颖性检索。技术解决方案的新颖性有多不确定?我不知道这个技术解决方案是公开发表的还是公开使用的。这也是中国技术人员普遍存在的问题——信息检索和收集能力很低。

  如果其他人已经起点商标网专利申请了技术方案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发表了技术方案专利,而你未经检索就申请了技术方案专利,那只能是浪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6、对专利缺乏有效的管理

  一些企业申请了大量专利,但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有些专利文件相互冲突,另一些专利文件没有市场价值,仍在支付年费。一些专利权受到侵犯,但企业管理者不了解专利的特点,无法及时提起诉讼,另一些专利文件中的申请质量差,不能发挥保护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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