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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专利转让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2021-01-07 10:01:16|236|起点商标网

相关法规定,专利申请权转让的须订立书面合同,由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是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未签订书面形式或专利局其他规定的转让,其合同在法律上不受保护。那签订专利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要注意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

专利的有效性主要体现转让的专利或者许可实施的专利应当在有效期限内;超过有限期限的,法律上得不到保护。技术秘密的有效性主要是在保密性上,即不为社会公众所知,是所有人的独家所有。如果是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就不算是技术秘密,也就不存在转让问题。

 

2.技术的有关情况应当约定清楚

技术是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其应在合同中详细规定。技术的有关情况包括:技术项目的名称,技术的主要指标、作用等。这表明了技术的内在的有效特征,也是当事人使用费或者转让费的计算的依据。

 

3.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

转让技术或者许可他人实施技术,都应当明确范围。专利转让的在合同中可供选择,涉及专利权人的变更,因而其范围及于全国,要明确在什么区域内可以使用该专利的许可,超过的就是违约;技术秘密转让的,让与人要承担保密责任,其使用范围可以及于全国,也可以只是某个地区。

 

4.转让费用的约定

转让费用包括转让费和使用费。在专利转让情况下,受让人应当支付转让费。转让费根据技术能够产生的实际价值计算,规定一个可操作的比例。在实施许可的情况下,则根据使用的范围和生产能力以及是否是独家等因素考虑转让费或者使用费的数额。受让人使用费未按照约定支付,应当补交并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不补交支付违约金的,应停止实施专利或使用技术,交还技术资料,违约责任的承担。

 

以上就是关于专利转让合同时的内容,更多想了解的可咨询起点商标网专利转让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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