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变更后,专利局是否会重新颁发专利证书?
2021-01-07 10:01:47|855|起点商标网
专利权申请后,专利权人可以选择转让或者授予他人。专利权的转让必须遵循下列程序:
1.专利权或专利权的转让,不论是个人还是实体,均须向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经专利行政机关核准;
2.专利代理人与专利代理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合同,应当符合国家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并加盖专利代理人的印章;
3.签订专利合同后,应准备有关资料,并向专利管理机关申请登记。
4.有关资料包括:专利合同、转让协议、专利代理人撤销声明、说明书变更表;
5.费用同步支付。只有在国家专利行政部门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后,专利或专利权的转让才能生效。
有些朋友就会问,在通过转让和变更之后,专利局是否会发布新的专利证书?
回答:不行。
按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授予后,专利局不得修改或重新公布,除非有错误。如有权利变更,仅可处理专利注册簿副本。我们转让专利后,专利局就不再发放专利证书,但如果我们的新专利权人想证明自己拥有专利,他可以向专利局申请一份专利注册的副本,也就是有效的法律文件。
很多公司和个人选择购买没有许可证的专利。无许可证专利急剧增加。没有使用认证的专利,价格下降。事实上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只要符合自己的要求,所有的专利都是一样的。更多专利变更等内容可上起点商标网平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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