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里遭遇乔丹式困境:在华被抢注商标上百个,自己注册商标反败诉
2021-01-25 10:01:56|317|起点商标网
来源:体育大生意
长期以来,恶意抢注名人商标已成为一种盈利模式,尤其是外国体育政治文化领域的名人更是已成为商家抢注商标的首选目标。在这方面,广为人知的一个案例就是美国NBA传奇球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自2012年起,乔丹先后对乔丹体育的78件商标发起诉讼,进而成为一桩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案件。而据体育大生意了解,近年来,另一位NBA巨星史蒂芬-库里也发觉自己的名字在中国被广泛恶意抢注,近期则委托律师在中国发起诉讼,但最新的一审结果显示,库里败诉。
体育大生意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进行查询发现,注册“库里”二字的商标有上百个之多。最早的商标可以追溯到2013年,商标申请者后来干脆在2015年注册了泉州库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又注册了多个有关库里的商标。而随着2015年夏库里首次赢得NBA常规赛MVP并带队夺得NBA总冠军,库里的商标抢注也达到高潮。除了有百余个库里二字的商标外,还有大量类似“库里三分”、“库里兄弟”等字样的商标。此外,2017年,库里的英文姓氏“Curry”也被抢注,类别主要是体育用品。
众所周知,库里是在2009年以选秀大会首轮第7顺位被NBA勇士队选中,并逐步成长为NBA超级巨星。库里以三分神准而闻名于世,曾率领球队在2014-15赛季、2016-17赛季和2017-18赛季夺得NBA总冠军。如无意外,从2013年起关于库里的这些中国商标基本属于抢注名人商标。
作为NBA在美国本土之外的最大的消费市场,中国长期以来备受NBA各种明星的青睐,而库里更是尤为看重中国市场。作为安德玛的头号代言人,库里从2013年起多次来华参加商业活动,并从2013年5月就开始运营个人微博。据体育大生意了解,库里方面是在2016年发现中国有大量抢注其名字的恶意抢注商标,并在当年度委托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来帮助其解决恶意抢注商标一事,同时还在剩余的一些未注册品类中注册了三个库里的中文商标。
针对大量的被抢注商标,库里方面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另一方面也积极与一些商标持有者进行磋商,希望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商标转让。在所有被抢注的商标中,库里方面最着急解决的就是Curry这个商标。不仅是因为安德玛为库里所发行的签名球星均是以Curry来命名,更重要的是,从2020年起,安德玛正式为库里打造个人专属的子品牌Curry Brand,运营模式与耐克旗下的Jordan Brand几乎完全一致。
Curry Brand不仅生产篮球产品,还将出产跑步、高尔夫和女子运动产品,而这些产品都会使用Curry字样。所以,库里必须尽早解决中国的商标抢注问题,否则一旦该商标被转让给某些运动品牌,未来库里可能会遭遇前辈乔丹一样的难题,届时所花费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将无法估量。
据体育大生意了解,库里委托的相关律师在2019年就针对Curry这个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同时也申请注册自己的Curry专属商标(申请注册号:31096974)。但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与现有商标高度相似为由予以驳回。
长期以来,我国商标注册奉行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注册谁就享受商标权利。而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新注册商标和旧注册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则不允许新商标注册。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库里方面的申请违反了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于是予以驳回。简而言之,库里申请注册自己的名字反被驳回。
在这种情况下,库里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自己的申请。库里方面援引了大量中国媒体关于库里的报道和商标使用宣传证据,用于证明库里是世界知名职业篮球运动员,“CURRY”作为库里姓氏与库里之间具有天然的对应关系,库里对“CURRY”享有姓名权,是“CURRY”商标的真正权利人,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库里方面甚至为此还援引了最高法行再27号行政判决书,即乔丹诉乔丹体育案。当时最高法院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认定,乔丹的知名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篮球运动领域,而是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所以我国文字中的乔丹即代表NBA球星迈克尔-乔丹。
虽然库里方面做了大量功课,还援引了乔丹的案件,但显然,库里的知名度远没有达到乔丹的破圈效果,所以无法说服法院认定Curry等于库里。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裁决,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驳回库里的诉讼。
毫无疑问,库里败诉,无疑是继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之后,我国商标法遭遇的又一质疑和考验。长期以来,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导致一批商标抢注专业户恶意抢注和大量囤积名人商标。以篮球领域为例,很多篮球明星在成名之初其姓名就被抢注,比如,姚明曾被武汉某公司抢注过“姚明一代”,易建联和林书豪的名字也均曾被某些体育用品公司抢注。好在,通过媒体持续曝光,抢注方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最终或选择私下和解或妥协后予以转让,而易建联的被抢注商标更是被直接撤销。但对于NBA明星而言,想要证明自己在生涯早期就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拥有非常广泛的知名度则是相对困难的。
必须承认的是,作为全球创新大国和知识产权大国, 我国在过往一些年里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与国际不接轨、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如今很有必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力度。当前亟需堵上的两大漏洞就是:第一、我国商标注册施行注册在先制度,而国际惯例则是使用在先,谁先使用则谁拥有权益主张权。第二、我国对恶意抢注商标和大量囤积商标的处罚力度太轻,大多数情况下恶意抢注者只是被撤销商标,最严厉的惩罚也不过是罚款5000元,这种违法成本对于那些职业商标抢注人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防止名人商标抢注方面,我国其实可以参考美国《兰汉姆法案》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订。《兰汉姆法案》针对包含与特定在世人物相同的姓名或签名,经其本人书面同意的除外以及构成商标的要素主要仅是一个姓氏等情形, 明确规定了应驳回其在主注册簿上的注册。此外,美国多个州的法律严惩非法注册,这让很多恶意抢注者在法律高压线下望而却步。
眼下,就库里被抢注一事而言,可以预见的是,后续库里肯定继续上诉。但如果再度败诉,最可行的办法或许就是在可接受的价钱范围内与商标所有人达成转让协议。毕竟,尽快搞定商标隐患、及早推动Curry Brand的大规模宣传,这才是库里的当务之急,用些许金钱荡平隐患虽然略显憋屈,但效率更高。
长期以来,恶意抢注名人商标已成为一种盈利模式,尤其是外国体育政治文化领域的名人更是已成为商家抢注商标的首选目标。在这方面,广为人知的一个案例就是美国NBA传奇球星迈克尔-乔丹起诉中国运动品牌乔丹体育。自2012年起,乔丹先后对乔丹体育的78件商标发起诉讼,进而成为一桩旷日持久的马拉松式案件。而据体育大生意了解,近年来,另一位NBA巨星史蒂芬-库里也发觉自己的名字在中国被广泛恶意抢注,近期则委托律师在中国发起诉讼,但最新的一审结果显示,库里败诉。
体育大生意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进行查询发现,注册“库里”二字的商标有上百个之多。最早的商标可以追溯到2013年,商标申请者后来干脆在2015年注册了泉州库里贸易有限公司,通过该公司又注册了多个有关库里的商标。而随着2015年夏库里首次赢得NBA常规赛MVP并带队夺得NBA总冠军,库里的商标抢注也达到高潮。除了有百余个库里二字的商标外,还有大量类似“库里三分”、“库里兄弟”等字样的商标。此外,2017年,库里的英文姓氏“Curry”也被抢注,类别主要是体育用品。
众所周知,库里是在2009年以选秀大会首轮第7顺位被NBA勇士队选中,并逐步成长为NBA超级巨星。库里以三分神准而闻名于世,曾率领球队在2014-15赛季、2016-17赛季和2017-18赛季夺得NBA总冠军。如无意外,从2013年起关于库里的这些中国商标基本属于抢注名人商标。
作为NBA在美国本土之外的最大的消费市场,中国长期以来备受NBA各种明星的青睐,而库里更是尤为看重中国市场。作为安德玛的头号代言人,库里从2013年起多次来华参加商业活动,并从2013年5月就开始运营个人微博。据体育大生意了解,库里方面是在2016年发现中国有大量抢注其名字的恶意抢注商标,并在当年度委托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来帮助其解决恶意抢注商标一事,同时还在剩余的一些未注册品类中注册了三个库里的中文商标。
针对大量的被抢注商标,库里方面一方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另一方面也积极与一些商标持有者进行磋商,希望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获得商标转让。在所有被抢注的商标中,库里方面最着急解决的就是Curry这个商标。不仅是因为安德玛为库里所发行的签名球星均是以Curry来命名,更重要的是,从2020年起,安德玛正式为库里打造个人专属的子品牌Curry Brand,运营模式与耐克旗下的Jordan Brand几乎完全一致。
Curry Brand不仅生产篮球产品,还将出产跑步、高尔夫和女子运动产品,而这些产品都会使用Curry字样。所以,库里必须尽早解决中国的商标抢注问题,否则一旦该商标被转让给某些运动品牌,未来库里可能会遭遇前辈乔丹一样的难题,届时所花费的时间和财力成本将无法估量。
据体育大生意了解,库里委托的相关律师在2019年就针对Curry这个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同时也申请注册自己的Curry专属商标(申请注册号:31096974)。但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该商标与现有商标高度相似为由予以驳回。
长期以来,我国商标注册奉行注册在先原则,即谁先注册谁就享受商标权利。而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简称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新注册商标和旧注册商标共存于市场,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则不允许新商标注册。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库里方面的申请违反了2014年商标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于是予以驳回。简而言之,库里申请注册自己的名字反被驳回。
在这种情况下,库里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发起诉讼,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复核自己的申请。库里方面援引了大量中国媒体关于库里的报道和商标使用宣传证据,用于证明库里是世界知名职业篮球运动员,“CURRY”作为库里姓氏与库里之间具有天然的对应关系,库里对“CURRY”享有姓名权,是“CURRY”商标的真正权利人,不会引起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库里方面甚至为此还援引了最高法行再27号行政判决书,即乔丹诉乔丹体育案。当时最高法院通过大量的媒体报道认定,乔丹的知名范围已不仅仅局限于篮球运动领域,而是已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所以我国文字中的乔丹即代表NBA球星迈克尔-乔丹。
虽然库里方面做了大量功课,还援引了乔丹的案件,但显然,库里的知名度远没有达到乔丹的破圈效果,所以无法说服法院认定Curry等于库里。近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做出一审裁决,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决定,驳回库里的诉讼。
毫无疑问,库里败诉,无疑是继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之后,我国商标法遭遇的又一质疑和考验。长期以来,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导致一批商标抢注专业户恶意抢注和大量囤积名人商标。以篮球领域为例,很多篮球明星在成名之初其姓名就被抢注,比如,姚明曾被武汉某公司抢注过“姚明一代”,易建联和林书豪的名字也均曾被某些体育用品公司抢注。好在,通过媒体持续曝光,抢注方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最终或选择私下和解或妥协后予以转让,而易建联的被抢注商标更是被直接撤销。但对于NBA明星而言,想要证明自己在生涯早期就在万里之外的异国他乡拥有非常广泛的知名度则是相对困难的。
必须承认的是,作为全球创新大国和知识产权大国, 我国在过往一些年里确实存在法律法规与国际不接轨、对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如今很有必要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力度。当前亟需堵上的两大漏洞就是:第一、我国商标注册施行注册在先制度,而国际惯例则是使用在先,谁先使用则谁拥有权益主张权。第二、我国对恶意抢注商标和大量囤积商标的处罚力度太轻,大多数情况下恶意抢注者只是被撤销商标,最严厉的惩罚也不过是罚款5000元,这种违法成本对于那些职业商标抢注人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在防止名人商标抢注方面,我国其实可以参考美国《兰汉姆法案》对现行商标法进行修订。《兰汉姆法案》针对包含与特定在世人物相同的姓名或签名,经其本人书面同意的除外以及构成商标的要素主要仅是一个姓氏等情形, 明确规定了应驳回其在主注册簿上的注册。此外,美国多个州的法律严惩非法注册,这让很多恶意抢注者在法律高压线下望而却步。
眼下,就库里被抢注一事而言,可以预见的是,后续库里肯定继续上诉。但如果再度败诉,最可行的办法或许就是在可接受的价钱范围内与商标所有人达成转让协议。毕竟,尽快搞定商标隐患、及早推动Curry Brand的大规模宣传,这才是库里的当务之急,用些许金钱荡平隐患虽然略显憋屈,但效率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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