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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共享战略的利弊

2021-01-25 09:01:30|465|起点商标网
品牌共享战略对中小企业从总体上讲是利多弊少。

1.有利方面

    (1)获得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规模效益。实施共享战略以后。原来资源有限的中小企业通过以同一品牌为纽带形成联合体,进行品牌宣传,可减少成本支出,并使边际效益增大。若每个企业只是为自身品牌进行单独宣传,则每一单位费用支出只能带来一个单位的回报。企业联合体集中人财等资源共同为同一品牌集中宣传,则相对每个企业而言,每一单位的费用支出能获得几个单位的回报。若各自在原有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单位的资源投入,所获得的回报会成倍增加,边际效益会明显增加。另外,联合体内各中小企业共用同一品牌时,该品牌会在更大的市场空间内出现,与消费者接触的频率会大大增加,从而激发出更大的购买欲望和潜在需求,将一些原本是虚拟的市场变成现实的市场。

    (2)实现销售渠道共享。单个中小企业销售渠道短而窄,且多为较小单元的区域性市场。而且,由于经销商的仓储柜台空间有限,出于减少经营风险、获取更大利润的考虑,经销商更愿意经销名牌产品。因此,对单个中小企业而言,扩大销售渠道注定要支出更多的成本。实施品牌共享战略后,一个企业可以通过共享品牌宽广的纽带以较低成本融人联合体内其他企业的原有经销网络。原分属各企业的销售渠道就会演变为联合体内所有企业的共享渠道。

(3)延续品牌生命周期。各中小企业往往提供单一品种的产品或服务,其品牌寿命可能会随产品生命周期的结束而消逝。实施品牌共享后,不同产品或服务的生命周期不可能同步结束,若一种产品或服务进入衰退期,其他相关产品可能正处于成长或成熟期,则进入衰退期的单个企业有机会集中精力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活动,实施产品升级换代,不必再支付成本重塑新产品的前期品牌形象。

2.不利方面

    实施品牌共享战略对中小企业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是共享品牌联合体内单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扩展可能受到限制。因为单个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的扩展计划可能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的产品或服务相交叉或与品牌定位不相符。由于必须遵守品牌共享的合作契约或协议,这些计划将难以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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