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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公共服务

2021-01-22 15:01:01|285|起点商标网
该项公共服务旨在帮助企业有效地获取核心技术专利,为企业在未来发展格局中获取主导权。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充分发挥政策对于创新的引领作用

国家和大多数地方政府积极利用财政政策的调控能力,以政府财政专项费用的形式补贴专利申请、审查和维护费用。财政部2009年发布《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是我国第一次由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实施国家层面的专利申请资助政策。各省市也相继出台了专利申请资助政策,上述政策实施的确带动了专利申请的快速增长。2018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为154.2万件,共授权发明专利43.2万件,发明专利量和授权量居世界首位。但我国并不是一个专利强国,出现了一些不以保护创新成果为根本、不以提升市场竞争力为目的的专利申请。鉴于此,必须对于过去普惠的专利资助政策进行调整。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大对专利申请的质量监控力度。与此同时,调整现行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增加“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考核评价。2015年1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2016年底出台的《“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也提出要“提高专利质量效益”,并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作为重大工程之一,作出了更加具体的部署安排。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为目标,全力做好核心专利培育。该方案还提出了“四大重点工程、八大基础支撑”,为未来如何全面提升专利质量指出了基本路径和举措。其中“四大重点工程”具体包括发明创造与专利申请质量提升工程、专利代理质量提升工程、专利审查质量提升工程以及严格保护和高效运用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八大基础支撑”则包括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营造以质量为导向的舆论环境、加强审查质量流程保障等。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制了一些新的比较突出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

加大对职务发明人的保护,201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12家部委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务发明人合法权益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了15条保障职务发明人权益的具体措施,并将职务发明报酬比例提高100%,进一步完善了职务发明利益分享机制,得到了创新人才的广泛好评。同时,积极推动《职务发明条例》的立法进程。2015年4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报请国务院审议的《职务发明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条例草案”中建议单位实施获得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职务发明后,支付发明人的报酬不低于每年营业利润的5%。

(2)致力于为申请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专利审查服务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探索优先审查,着力提升专利审查效率。2012年发布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中,将“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列为适合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范围。2017年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新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解决了商业模式创新成果的保护、涉及计算机程序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等备受创新主体关注的问题。2017年6月发布了《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起系统的专利优先审查制度。相较于此前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新办法在很多方面都有了重大突破。例如,新办法的适用范围由发明专利申请拓展到了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全类型。为了减轻申请人文件准备负担,新办法进一步简化了办理优先审查的手续。为了适应新业态发展,新办法把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申请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专利申请纳入优先审查范围。此外,新办法还将专利优先审查与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实现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调联动,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果。目前,《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正式实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此外,201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11年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审查员实践基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在园区(包括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贸产业园区、大学科技园、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等),依托园区内企事业单位,主要承接专业技术知识更新与实践、专业技术调研、专业技术实习等专业技术实践活动的机构,也是根据需要提供一定的知识产权交流和服务的平台。借助这一平台,企业通过与审查员的深入交流,在专利申请和审查方面收获颇多,尤其是在提升专利质量的重要性方面,有了更深的认识,这对企业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加强企业专利布局很有帮助。从2008年至今,已先后批复成立了上海浦东(张江)高新区、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区、北京(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等13家审查员实践基地。

为了帮助中国企业在国外提交的专利申请获得加快审查,尽早在海外市场获得专利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相关工作。自2011年开展首个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已与国外23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达成PPH试点合作协议。国家知识产权网站和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开辟PPH专栏,进行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还深入企业,开展PPH项目推介及宣讲活动。

(3)规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

专利代理是将创新成果转化为专利权的重要环节,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既能促进技术方案的拓展和提升,又能帮助创新者获得与其技术贡献相适应的专利权保护范围。我国专利代理机构于2001年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向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作为全国专利代理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于2009年8月发布了《专利代理服务指导标准》(试行),并于2010年7月发布了《专利代理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建立健全了专利代理行业规范。2014年7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关于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适度放宽专利代理行业入行门槛,调整专利代理执业经历的认定,适当降低在专利代理服务需求旺盛、专利代理人才紧缺地区开设分支机构的条件,有利于扩大专利代理行业规模,提高专利代理服务能力。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深化专利代理行业的“放管服”,取消了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审批”以及“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审批初审”事项,简化了审批程序。针对一些地方代理机构偏少、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在全国12个省(区、市)试行降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门槛,放宽专利代理机构股东条件限制,下浮专利代理人考试合格分数线等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一些地方代理力量不足的问题。在简政放权的同时,不断加强专利代理行业事中事后监管,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门对《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发布了《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16年针对代理行业存在的专利代理资格证书“挂证”、无资质代理等经营乱象,组织开展了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挂证”违法行为,已核实并注销48人的专利代理执业证;针对涉嫌无专利代理资质进行虚假宣传的机构,经地方知识产权局约谈整改,撤除虚假宣传违法信息的有27家,有效净化了专利代理市场,规范了行业经营秩序。2017年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到2020年,专利代理行业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能力全面的人才队伍,行业资源分布合理,服务领域和服务水平满足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市场运行体系较为完备,国际竞争力明显提升,成为服务创新发展的重要力量。

(4)建立战略新兴产业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知识产权评议是遵循经济科技项目管理既定模式与流程,选取适当节点和环节进行知识产权客观分析与综合研究,进而形成咨询意见和建议,旨在降低社会研发投入的成本,提高创新的效率。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试点,逐步建立了一套有效的工作模式。在探索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分析评议能力方面,选取北京、上海等全国重点城市,开展知识产权分析服务机构状况调查。在此基础上,2013年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加快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析评议能力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取得突破性、实质性进展。2015年《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建议》中提出:“围绕国家重大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建立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积极探索重大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大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围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大型飞机、电动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开展了知识产权评议活动。北京、天津、河北、江苏、贵州、陕西、青海等23个省(市、区)也相继提出建立和规范经济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程示范项目的“中关村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评议”和“中关村‘高精尖’产业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相继验收。“中关村上市公司知识产权评议”课题全面梳理了中关村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对其知识产权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基于知识产权能力、创新驱动能力、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这三大能力指标进行关联性分析对比,为中关村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提供决策支撑。“中关村‘高精尖’产业人才引进知识产权评议”课题选择无人驾驶、高端医疗和智慧医疗三个细分技术领域,利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方法,通过专利信息分析挖掘一批国内外顶尖技术人才,绘制了“高精尖”产业顶尖人才分布地图,为中关村“高精尖”产业人才引进工作提高精度、避免风险提供了参考价值。

(5)推进战略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工程实施

专利导航是通过对专利所承载的技术、法律、市场等多方面信息进行深入挖掘和综合分析,全面、准确地揭示相关产业领域市场竞争、产业竞争、技术竞争等方面的竞争格局和动态,为产业发展更科学合理、更有针对性地转型升级、突破国外企业的封堵提供强有力的引领和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从2013年起开始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首批8个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先后启动试点,产业覆盖光通信、纳米技术应用、超硬材料、钛产业等新兴领域。专利导航主要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通过大数据分析某一产业在本领域、本区域的技术发展路径、技术发展的方向,为政府确定区域内产业的重点发展提供支撑。第二个层次是根据政府确定的产业发展路径,确定企业自己在整个产业链中的地位和方向。通过5年的实施,专利导航概念已深入人心,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确立了17个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专利导航已经成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深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关键抓手。作为全国首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苏州工业园区通过深入实施专利导航的“四大工程”,已建立起专利信息分析与纳米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专利价值实现对纳米产业运行效益充分支撑的工作机制,形成专利布局对纳米产业竞争地位有力保障、专利创造与纳米产业创新能力高度匹配的良好局面。据统计,截至2017年9月,苏州工业园区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达220件,占全市申请总量的38%;在纳米技术领域,园区纳米技术企业已累计申请专利超5000项,实现“微纳制造”等纳米四大技术领域的全覆盖,并在MEMS、石墨烯、氮化镓等领域实现有效专利托管,专利导航已真正成为引导园区企业走上依托专利指明路、导准航、促发展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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