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知识产权市场化
2021-01-22 15:01:13|230|起点商标网
为了解决知识产权交易中的信息不完整、不充分问题,各国都建立了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推动知识产权交易过程更加透明、公平,提高效率。例如美国多体系并行国家科技中介体系、德国马普学会和研究所为核心转移平台、日本JST和Jasmec为核心转移平台以及韩国技术转移中心。整体而言,当前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具体类型包括:知识产权公告牌、知识产权拍卖以及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发育成熟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一方面起到了信息传递的功效,使得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在买方和卖方中间逐渐变得透明,从而为各方市场主体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信息;另一方面有利于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任何一项可供交易的知识产权资源,都有潜在的购买者对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竞争,市场发挥了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美国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理论和实践发源地,出现了一批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推动借款企业和商业银行摸索出一套适合市场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体系。此外,还联合民间力量成立了知识产权创新金融服务公司,以提供直接资助或全额担保的方式,评定知识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处理价值,进而提升知识型企业的资信能力,为其发展提供信用保证。
日本推进专利转化有四项重要举措:一是借助专业人才的技能和经验加快知识产权运用,包括专利许可顾问、专利信息顾问、智力资产创制顾问等。政府还充分利用庞大的专利工程师队伍,他们的工作就是推销专利,发掘企业的问题,并把专利转化与地区规划、产业发展相结合。二是运用强大的数据库,知识产权部门有专利信息中心、专利许可数据库、科研专利数据库等信息资源,可以检索到世界各国专利,并进一步挖掘这些专利分布的行业区域和相关企业。政府还发布商业潜力较大的待许可专利技术手册和专利运用优势企业指南等信息。三是开发促进专利运用的工具,如发布技术转移版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出版专利交易成功案例、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等。四是开展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展会,组织知识产权交易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了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日本在2010年建立首支专利基金———生命科学知识产权平台基金(LifeScienceIPPlatformFund,以下简称LSIP),旨在为企业提供研发新产品、更充分利用发明创造的手段和途径。LSIP提供了两项主要的服务。第一项服务为“捆绑许可”,它将大学和研究中心的专利捆绑组合,评价其潜在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将它们与从市场上购入的其他专利结合起来。创建专利群后,LSIP会设法将其许可给企业,并与发起人分享利润。第二项服务被称为“知识产权孵化”。LSIP获得开发专利的专有权,并以支付申请费、国际扩展和补充性研究成本等费用来优化现有专利作为回报。专利被许可后,LSIP会收取许可费中的一定比例。LSIP的主要目的并非经济利益,其优先任务是为整体经济利益提供支持,促进研发并加强日本经济的竞争。此外,伴随知识产权人力资源重要性日益凸显,政府将其列为与捆绑许可和孵化之后的第三项服务。2000年12月,日本颁布了技术转移版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使用者设定为技术转移市场服务机构、企业、大学技术转移机构、公立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指标旨在有效果和有效率地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2010年日本经济产业省经济产业政策局出版《许可费率数据手册》,提供了大量主要技术领域、主要形式的许可费率数据。2014年,日本特许厅启动“知识产权商业评估报告”项目,专门用来评估日本中小企业多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并免费向国内金融机构提供评估信息。在此基础上,2015年5月,日本启动“知识产权金融话促进事业”,其中就涉及对中小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及编制“知识产权商业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有利推动了“知识产权金融化”工作的落实。2016年,日本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拨出1亿日元专项资金,同时指定全国61家金融机构合作运营。基于上述举措,日本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能够快速进入“金融化”程序,这也为未来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2008年9月,韩国知识经济部为了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推出专利信托管理制度,将用于现金、不动产等资产管理与运营的信托方式引入技术和专利领域,从而促进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等未被利用的专利的转移及其产业化。近年来,韩国陆续颁布《研发促进法》《科技创新特殊措施法》《发明促进法案》《工业、教育产学联盟促进法》,激励企业和高校等机构的创新热情。与此同时,韩国制定了《技术转让促进法》《科学技术创新特别法》等一系列法律,为鼓励和实施技术转让和产业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韩国政府每年制定一次技术转移促进计划,每3年制定技术转移中期推进目标和计划,并通过相关机构,建立技术项目和股权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技术及人才开发费税金减免制度,以及新技术推广投资税金减免制度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还向利用新成果从事产业开发的企业无偿提供国有知识产权。启动“专利捐赠制度”,将闲置专利技术捐赠给政府认可的机构,并以税收优惠等方式加速其商业化进程。2015年9月,韩国知识产权局开展了IPPLUG(知识产权运用网络项目),为发明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风险投资者、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运用专家和诸多中介机构提供了平台,有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顺利实施。2017年,通过IPPLUG向85家中小企业转让了72项专利技术,其中12项技术还额外获得了150万美元的私人投资和贷款。
2010年韩国成立了两只基金:IP立方体伙伴(IPCubePartners)和知识探索(IntellectualDiscovery)。其中“知识探索”提供3项服务:一是“许可计划”,在被别人瞄准之前购买专利,旨在建立一个“专利伞”来保护国际争端中的韩国企业,特别是专利钓饵和NPEs发起的诉讼;二是“开发计划”,旨在发现可能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专利,并将它们开发至成熟阶段,该服务的目标是向开发自有专利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或补充专利许可;三是“风险投资计划”用来支持初创企业获得他们发展所需的资金。此外,韩国2011年通过《知识产权基本法》。该法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提出重点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3个方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该法规定,为促进专利的转化,技术转让和商业化预算占国家研发预算比例将由此前的0.7%提高到2013年的3%。在规范大学、科研机构专利转让的同时,政府还为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利转化创造了条件。
新加坡政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有意开发专利的企业提供商业与法律咨询。2014年4月新加坡政府推出了一项总值为1亿新元(约4.9亿元人民币)的知识产权融资计划,以协助新加坡本地的企业通过所持有的知识产权来获得银行的融资。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委托当地的三家专业机构,指定一名来自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师评定授权专利价值,为那些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估值。申请成功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提供50%的专利评估费用补助。而相关企业则可以知识产权为抵押,知识产权局将依据不同企业贷款的申请情况,承担部分违约风险。
近期针对专利海盗的威胁,各国纷纷设立主权基金。主权专利基金是一个由国家政府设立的投资型基金,目的在于获取专利资产,实施全球专利布局,进而提升国家经济利益。2010年3月,法国政府和由议会相关委员会监管的公共机构法国储蓄及信托银行集资1亿欧元共同成立了主权专利基金,并利用该基金建立法国专利授权公司FranceBrevets。该公司通过收购法国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专利来建立专利池,帮助法国产商和研究机构提升其专利价值,确保法国的利益。近年来,FranceBrevets先后在德国和美国向一些智能终端企业提起诉讼。2010年韩国政府建立IntellectualDiscovery公司,负责实施该国第一个主权专利基金。IntellectualDiscovery设立的宗旨就是保护韩国企业的利益。目前该公司已打造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专利资产组合,并构建防御专利池。韩国知识经济部设立一家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运作创业资本,探索知识产权新的运营机制。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挖掘高价值的知识产权,促进其流转;管理专利、思想等发明资本;帮助韩国企业对抗海外专利海盗;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重要技术的专利挖掘与抢注;收购韩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秀思想与科研成果,防止海外机构廉价收购韩国专利。2013年,日本政府投资2800万美元成立了日本主权专利基金(IPBridge),帮助日本公司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
知识产权强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运用服务,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本国的科技创新;通过各种手段,如信息服务、投融资等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但是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服务方面,各国的侧重点存在差异。日本、韩国等国均以政府为主导,美国、德国则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其中美国基本依靠市场化的力量,主要依靠咨询公司等中介组织来提供服务;德国依靠企业自身的信息与咨询,以及专门性学术机构的力量。
发育成熟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一方面起到了信息传递的功效,使得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在买方和卖方中间逐渐变得透明,从而为各方市场主体正确决策提供有力信息;另一方面有利于知识产权资源的优化配置。任何一项可供交易的知识产权资源,都有潜在的购买者对其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竞争,市场发挥了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
美国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理论和实践发源地,出现了一批知识产权证券化案例。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推动借款企业和商业银行摸索出一套适合市场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体系。此外,还联合民间力量成立了知识产权创新金融服务公司,以提供直接资助或全额担保的方式,评定知识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处理价值,进而提升知识型企业的资信能力,为其发展提供信用保证。
日本推进专利转化有四项重要举措:一是借助专业人才的技能和经验加快知识产权运用,包括专利许可顾问、专利信息顾问、智力资产创制顾问等。政府还充分利用庞大的专利工程师队伍,他们的工作就是推销专利,发掘企业的问题,并把专利转化与地区规划、产业发展相结合。二是运用强大的数据库,知识产权部门有专利信息中心、专利许可数据库、科研专利数据库等信息资源,可以检索到世界各国专利,并进一步挖掘这些专利分布的行业区域和相关企业。政府还发布商业潜力较大的待许可专利技术手册和专利运用优势企业指南等信息。三是开发促进专利运用的工具,如发布技术转移版的专利价值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出版专利交易成功案例、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等。四是开展培训,举办知识产权展会,组织知识产权交易研讨会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了解决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提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日本在2010年建立首支专利基金———生命科学知识产权平台基金(LifeScienceIPPlatformFund,以下简称LSIP),旨在为企业提供研发新产品、更充分利用发明创造的手段和途径。LSIP提供了两项主要的服务。第一项服务为“捆绑许可”,它将大学和研究中心的专利捆绑组合,评价其潜在价值,在某些情况下将它们与从市场上购入的其他专利结合起来。创建专利群后,LSIP会设法将其许可给企业,并与发起人分享利润。第二项服务被称为“知识产权孵化”。LSIP获得开发专利的专有权,并以支付申请费、国际扩展和补充性研究成本等费用来优化现有专利作为回报。专利被许可后,LSIP会收取许可费中的一定比例。LSIP的主要目的并非经济利益,其优先任务是为整体经济利益提供支持,促进研发并加强日本经济的竞争。此外,伴随知识产权人力资源重要性日益凸显,政府将其列为与捆绑许可和孵化之后的第三项服务。2000年12月,日本颁布了技术转移版的专利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的使用者设定为技术转移市场服务机构、企业、大学技术转移机构、公立研究机构、金融机构等,指标旨在有效果和有效率地推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2010年日本经济产业省经济产业政策局出版《许可费率数据手册》,提供了大量主要技术领域、主要形式的许可费率数据。2014年,日本特许厅启动“知识产权商业评估报告”项目,专门用来评估日本中小企业多拥有的知识产权价值,并免费向国内金融机构提供评估信息。在此基础上,2015年5月,日本启动“知识产权金融话促进事业”,其中就涉及对中小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及编制“知识产权商业评估报告”的具体要求,有利推动了“知识产权金融化”工作的落实。2016年,日本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拨出1亿日元专项资金,同时指定全国61家金融机构合作运营。基于上述举措,日本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资产能够快速进入“金融化”程序,这也为未来知识产权的市场化交易奠定了必要的基础条件。
2008年9月,韩国知识经济部为了促进专利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推出专利信托管理制度,将用于现金、不动产等资产管理与运营的信托方式引入技术和专利领域,从而促进企业、大学及科研院所等未被利用的专利的转移及其产业化。近年来,韩国陆续颁布《研发促进法》《科技创新特殊措施法》《发明促进法案》《工业、教育产学联盟促进法》,激励企业和高校等机构的创新热情。与此同时,韩国制定了《技术转让促进法》《科学技术创新特别法》等一系列法律,为鼓励和实施技术转让和产业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韩国政府每年制定一次技术转移促进计划,每3年制定技术转移中期推进目标和计划,并通过相关机构,建立技术项目和股权交易平台,促进专利技术的转让。实施技术开发准备金制度、技术及人才开发费税金减免制度,以及新技术推广投资税金减免制度等税收优惠政策。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还向利用新成果从事产业开发的企业无偿提供国有知识产权。启动“专利捐赠制度”,将闲置专利技术捐赠给政府认可的机构,并以税收优惠等方式加速其商业化进程。2015年9月,韩国知识产权局开展了IPPLUG(知识产权运用网络项目),为发明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风险投资者、知识产权协会、知识产权运用专家和诸多中介机构提供了平台,有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顺利实施。2017年,通过IPPLUG向85家中小企业转让了72项专利技术,其中12项技术还额外获得了150万美元的私人投资和贷款。
2010年韩国成立了两只基金:IP立方体伙伴(IPCubePartners)和知识探索(IntellectualDiscovery)。其中“知识探索”提供3项服务:一是“许可计划”,在被别人瞄准之前购买专利,旨在建立一个“专利伞”来保护国际争端中的韩国企业,特别是专利钓饵和NPEs发起的诉讼;二是“开发计划”,旨在发现可能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专利,并将它们开发至成熟阶段,该服务的目标是向开发自有专利有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或补充专利许可;三是“风险投资计划”用来支持初创企业获得他们发展所需的资金。此外,韩国2011年通过《知识产权基本法》。该法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提出重点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3个方面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该法规定,为促进专利的转化,技术转让和商业化预算占国家研发预算比例将由此前的0.7%提高到2013年的3%。在规范大学、科研机构专利转让的同时,政府还为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专利转化创造了条件。
新加坡政府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为有意开发专利的企业提供商业与法律咨询。2014年4月新加坡政府推出了一项总值为1亿新元(约4.9亿元人民币)的知识产权融资计划,以协助新加坡本地的企业通过所持有的知识产权来获得银行的融资。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委托当地的三家专业机构,指定一名来自评估委员会的评估师评定授权专利价值,为那些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估值。申请成功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将提供50%的专利评估费用补助。而相关企业则可以知识产权为抵押,知识产权局将依据不同企业贷款的申请情况,承担部分违约风险。
近期针对专利海盗的威胁,各国纷纷设立主权基金。主权专利基金是一个由国家政府设立的投资型基金,目的在于获取专利资产,实施全球专利布局,进而提升国家经济利益。2010年3月,法国政府和由议会相关委员会监管的公共机构法国储蓄及信托银行集资1亿欧元共同成立了主权专利基金,并利用该基金建立法国专利授权公司FranceBrevets。该公司通过收购法国企业和研究机构的专利来建立专利池,帮助法国产商和研究机构提升其专利价值,确保法国的利益。近年来,FranceBrevets先后在德国和美国向一些智能终端企业提起诉讼。2010年韩国政府建立IntellectualDiscovery公司,负责实施该国第一个主权专利基金。IntellectualDiscovery设立的宗旨就是保护韩国企业的利益。目前该公司已打造价值超过1亿美元的专利资产组合,并构建防御专利池。韩国知识经济部设立一家知识产权管理公司,运作创业资本,探索知识产权新的运营机制。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挖掘高价值的知识产权,促进其流转;管理专利、思想等发明资本;帮助韩国企业对抗海外专利海盗;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促进重要技术的专利挖掘与抢注;收购韩国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优秀思想与科研成果,防止海外机构廉价收购韩国专利。2013年,日本政府投资2800万美元成立了日本主权专利基金(IPBridge),帮助日本公司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最大化。
知识产权强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运用服务,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促进本国的科技创新;通过各种手段,如信息服务、投融资等促进知识产权的转化和运用。但是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服务方面,各国的侧重点存在差异。日本、韩国等国均以政府为主导,美国、德国则以市场为主、政府为辅。其中美国基本依靠市场化的力量,主要依靠咨询公司等中介组织来提供服务;德国依靠企业自身的信息与咨询,以及专门性学术机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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