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时,申请人应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
1. 填写一份作品登记申请书、一份作品登记表和一份权利保证书,提交一份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和一份作品说明书(说明作品的创作理念、主要特点和内容等)各一份。
2. 个人作者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 著作权人申请委托创作作品著作权登记时,还应当提交著作权人和创作人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创作人是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创作合同或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合作作品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合作作者身份证复印件(合作作者为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合作创作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 申请著作权登记工作,应当提交作者身份证复印件、著作权人或者专有用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法人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著作权人证书。
6. 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艺术作品或者摄影作品,除提交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作品照片两份(不超过3R,可由计算机打印)。一份应张贴在作品登记申请书左下方的空白处,并在顶部加盖印章,另一份应随材料一并提交。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料:参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有著作权属于的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书;该权利的继承人、受让人或继承人提出继承、接受或继承的权利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