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自己独特的商业品牌,专利申请很重要
2021-01-19 12:01:40|270|起点商标网
不是所有的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不符合要求,想获得专利授权也难!
申请外观专利的好处颇多,除了能在外观设计上享有独占权,保护企业在产品外观设计上的权益,还能获得消费者认同,促进产品品牌升值。
因此,很多人都想将自己的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并非所有的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想要成功申请,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
要想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新颖性是其基本条件。只有此前没有的设计,才能获得专利申请。
我国《专利法》对新颖性也有明确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应该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主要是指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该具有明显的特点。如果存在近似的外观设计,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该可以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4、应该富有美感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在这一点上,世界各国的规定各不相同,像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必备条件,但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作为考察条件之一。
专利申请事项介绍
1.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2.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 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 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示例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示例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示例 1:外观设计申请撰写示例 3.申请文件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 A4 尺寸(210 毫米×297 毫米) 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 25 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 15 毫米空白。
4.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 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5.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 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 3.5~4.5 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 2.5~3.5 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 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6.证明文件 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各种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 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原件在专利局备案确认的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 题录译文。
7.签字或者盖章 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 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同日申请说明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9.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 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 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0.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内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也可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 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 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是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具体名录及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可从网上查阅
申请外观专利的好处颇多,除了能在外观设计上享有独占权,保护企业在产品外观设计上的权益,还能获得消费者认同,促进产品品牌升值。
因此,很多人都想将自己的设计申请外观设计专利。但并非所有的设计都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想要成功申请,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外观设计必须具有新颖性
要想外观设计获得专利,新颖性是其基本条件。只有此前没有的设计,才能获得专利申请。
我国《专利法》对新颖性也有明确的判断,其时间标准以申请日为准;其地域标准,出版物上的公开采用世界标准,使用公开采用国内标准。也就是说,获得专利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2、应该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主要是指申请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的外观设计相比,应该具有明显的特点。如果存在近似的外观设计,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3、应该可以适于工业应用
由于外观设计专利的目的是促进商品的交流和经济的发展,因此,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必须适于在工业上应用,即能够用工业生产的方式将外观设计置于产品之上。
4、应该富有美感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观设计应当富有美感。在这一点上,世界各国的规定各不相同,像美国、英国等并不把是否具有美感作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必备条件,但德国、日本等国则将其作为考察条件之一。
专利申请事项介绍
1.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 申请人应当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2.申请专利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当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 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应当在请求书中对遗传资源的来源予以说明,并填写遗传资源来源披露登记表,写明该遗传资源 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及其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示例 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撰写示例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 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示例 1:外观设计申请撰写示例 3.申请文件使用统一制定的表格 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当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 A4 尺寸(210 毫米×297 毫米) 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当各留 25 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 15 毫米空白。
4.提交申请时如何排列申请文件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含氨基酸或核苷酸序列表)、说 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排列: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申请文件各部分都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写页码。
5.申请文件的文字和书写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文件都应当用宋体、 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 3.5~4.5 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 2.5~3.5 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线条应当均匀清晰, 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作为附图。
6.证明文件 办理专利申请相关手续要附具证明文件的,各种证明文件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或者由当事人签署。各种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证明文件是复印 件的,应当经公证或者由出具证明文件的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原件在专利局备案确认的除外)。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 题录译文。
7.签字或者盖章 向专利局提交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其他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签字或者盖章。其中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 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办理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应当由全体权利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 盖章,必要时还应当由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8.同日申请说明 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
9.专利申请内容的单一性要求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 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的外观设 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10.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 中国内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申请手续,也可以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同申 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或者作为第一署名申请人与中国内地的申请人共 同申请专利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是依照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的,具体名录及专利代理机构的相关信息可从网上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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