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商标转让要避开这些商标
注意:商标转让要避开这些商标
所谓商标转让,就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一些企业在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便置之不理,商标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一些想要注册商标的企业,却因不愿耗费精力准备申报材料,或不愿花费将近一年的时间等待审批,始终与商标无缘。通过宣传商标转让相关法规和流程,商标转让既促进了企业品牌创建,又帮助企业盘活了资产。
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的过程中一定要当心一些转让的陷阱,因为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权,能够有偿转让而成为交易的标的。但商标权不同于一般财产权,它是一项依法申请、核准后取得的特殊权利,商标权的执行、拍卖只有在遵循有关法律或者规定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商标的转让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法律风险,想要成功获取商标,就需要我们在商标转让的时候注意一些问题:
这些商标可能是无效的
(1)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申请注册;
(2)使用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申请注册;
(3)使用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三维标志申请注册;
(4)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申请注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5)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以上情形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
(6)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
(7)申请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或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8)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
如果商标有以上情形,那即使这个商标再有潜力也最好不要购买,因为这样的商标随时可能被无效,不仅容易花冤枉钱,还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这些商标可能会被撤销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3)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4)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如果有这些情形,就要慎重考虑是否购买了。这些情形可能会造成商标的瑕疵,影响该商标的价值。如果商标存在诸如权属争议、撤销注册或无效宣告等争议,则对方将来完全可能失去对交易商标的所有权,甚至交易商标的注册或因撤销与无效而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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